題目:講不完的教育(七十五)學生作弊願付百萬息事寧人給我的震撼教育

2021/11/30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教育部的大綱領明擺著四個字「適性揚才」,究竟有多少從事教育者能夠很清楚的了解,當教育者無法明瞭時,又如何讓學子們創造自己的技能生存下來。
媒體才曝出發生網紅事件之後,又曝出發生台大學生期中考試集體作弊事件,遭人揭發之後,竟有學生說願付一百萬元,希望此事不要擴大,震驚我的想像了。
再來看看目前社會上有很多名人在媒體上開記者會,哭哭啼啼的說明犯錯經過,並且指責自己一時的錯讓社會不安,表面上看來是悔過的說詞,事實上呢,這些經過有心人刻意修過的記者會新聞稿,無疑是要為這些犯錯引起社會恐慌的名人脫罪而已,在公眾場合,在公開場合,這些豪門名人最重的是門面問題,一旦犯了錯,社會形象就會跌落,家族事業就會衰敗,衰敗就無法享受豪門傲氣風華錦衣玉食的生活,這些社會上有名氣的富豪名人行為一旦犯了錯,所有的社會善舉與內心的善舉似乎是言行不一,無法獲得社會大眾的認同,因此記者會上的修詞就成了挽回他犯罪的供詞。一個人犯了錯接受法律審判,真心懺悔重新獲得生活的自由才是真心悔過,而不是透過媒體毫無誠意的表述。
各位回首看看:名人記者會越多,社會犯錯的機會越多,而且社會事件越做越大,發生的機率與事件也越來越大,不正是這些豪門名人的犯錯在司法主事者的帶領下造成的嗎?現在連大學生考試作弊都希望用錢來弭平事端?
最近幾年有不少社會事件,年輕的孩子犯罪之後都是由父母出面付錢了卻該負的刑事責任,因此造就了許多年輕學子以為只要有錢就能免除自己的責任,對於自己所犯的錯不加以重視,當然也不會認為自己是錯的。因為一直以來我們社會上的法律給予年輕學子認為錢可以彌補一切錯誤,當真是這樣,一旦鬧出命一條也不知道事件的嚴重性。任何事都能用錢去解決,有了錢以後視生命如敝屣一般的拋棄。在台灣這個號稱有法治的國家,如果什麼事都能用錢去解決卻不珍惜生命與責任,這樣國家社會的法律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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