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任職管員的小D,提出了三類疑問,這一系列問題,預計分二篇文章(以及三次的 podcast)來分享我的看法:
議題二、三:如何確認個案的工作意願、能力?
我在初任職管員時都會很關心,要怎麼知道個案說的是真的?要怎麼了解個案到底能力到哪邊?個案會不會又變卦了?其實這些問題的背後,都反應了一個現實狀況:我要怎麼判斷,到底要不要把職業重建的資源用在這名個案的身上。更直接一點的說,我要怎麼知道,個案會不會只是講講而已,其實他沒那麼想工作,假如我們真的開始幫他規畫求職計畫,他可能很快就會放棄,然後我們資源已經投下去了...
這邊關於讀者關於工作能力和工作意願的提問拆解成兩個議題,分別針對職管的服務本質及是否開案的角度討論之:
【職管服務的本質是甚麼】
常聽到一種說法,每一位來求職的個案只要符合資格(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我們都應該要盡可能「開案」(即正式立案、提供具體的資源給他),因為這是他的權益,只有開案才算是進到職管員的「服務」。然而,我其實對這樣角度有不同的想法。
這樣的看法太狹隘了,從求職者第一次和職管員晤談開始,我認為就已經進入「服務」的歷程。因為我們會陪他一起了解求職的需求在哪,初步評估現有的資源適不適合用在他的身上,假如我們判斷他不適合開案,也會轉介紹更適合的單位來服務他,或是提供一些職涯的方向給個案。我真的遇過很多沒有開案的個案回頭告訴我,現在過著更符合自己期待的生活,還好當初我陪他找到其他的可能性。
試想,假如個案告訴我他想去庇護工場,但我發現他的能力可能不適合,然而卻選擇「來者不拒」的仍然使用了這項資源給他,有很高的機率會造成:1.庇護工場在面試的時候,就發現這個人明顯不適合,但已經勞師動眾的花費了許多專業人員的時間、2.個案自己的時間、3.政府相關經費、4.後面在排隊、真正需要庇護工場資源的人...,要知道的是,這些服務資源都非常的有限,要審視評估有沒有用在刀口上。更嚴重者,假如今天是跟企業端媒合,好不容易說服企業主願意提供機會,結果不適合(更多時候是動機不足)的個案很有可能會讓企業端沒有信心再提供機會...。
我認為,職管員的角色應該是了解個案真正的需求,並連結適合他的資源、幫他解決問題。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就有沒有開案沒有關係。即便沒有開案,除了轉介紹其他資源(例如:醫療資源)外,仍然可以和個案保持良好的互動關係,透過多次互動、慢慢地確認他真正的需求,或是不斷地藉由正向的鼓勵,讓他燃起願意往好的方向改變的動機。
【是否開案的角度】
把有限的資源用在適合的對象身上,是最重要的前提。然而,服務卻也不只是這樣冷冰冰的決策,很多時候要不要開案,還會通過我們持續對「所有個案」正向鼓勵、互動後的觀察,才能做出最終的判斷。
在我以往的服務經驗中,就業失敗率比較高的是爸媽要求他來找工作的對象。他們通常是原本在家裡過著舒舒服服的生活,因為父母要工作的關係、或是看不慣他們在家裡每天無所事事的樣子,而想要找個地方「安置」他們而勉強他們過來。雖然這類型的失敗率很高,我也不會馬上就判斷不開案,仍會用正向的角度肯定他的潛力、鼓勵他也有能力靠自己賺取生活費...等等,而不是讓他們覺得自己是因為被否定(父母),所以要找個地方打發他們。我常常在想,假如能因此而激發個案真的想改變,那其實也就是協助到了一個家庭,雖然真的不容易,但卻也曾經有好幾個成功的案例。
個案能力的高低,通常比較少是不開案的主要因素,因為會使用到職業重建服務的對象通常能力就有一些限制,因此,那些真的是因為能力的關係而無法開案的對象,很可能第一眼看到他時我們心裡就有底了,接著在晤談的過程中觀察她的談吐、肢體動作就能肯定七八成,不是太困難。真正關於能力的細節評估,在過往的文章中有許多可參考的可以往前面查找看看,等開案之後做的評估,我們大多已經會著重在個案「適合甚麼工作」,而非個案「適不適合工作」了。
- 官方帳號:用業務員經營客戶的角度,提供職業重建相關資源諮詢,希望能讓每個來到我面前的個案能夠與我有良好的互動經驗,這是我目前一直在努力朝向的目標。
- 關於工作類型的簡易目錄:透過圖像化、去專業化的方式,讓個案更能了解各工作類別,才能讓溝通更聚焦
最後,協助個案職業重建的過程需要時間,也常常沒辦法就一次到位。我會抱持著只要這次個案有進步,那就是最棒的結果這樣的想法;只要這次的服務,我能無愧於對職管這個角色的職責、無愧於自己的心,那我會坦然接受最後的成果。
謝謝小D的提問,也讓我有機會再整理一下自己的心得,共勉之,未來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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