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雯姐,請幫我找工作

2021/05/30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佩雯姐,請幫我找工作,這是我最常聽到的開場白。

當民眾來職重窗口登記、希望透過職重服務找工作時,約略能分成三個階段:一、申請,二、評估,三、擬訂計畫。
一、申請階段
依據身權法第33條,「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參考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意願…,得由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向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職重服務是提供身障者的權益,故申請服務的民眾必須要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在和求職者的第一次見面中,主要的任務是了解他的「需求」與「現狀」,這兩項任務我是藉由訪談了解。在需求方面,為什麼想找工作?是經濟需求嗎?是父母要求嗎?或只是想排解無聊…?而在現狀方面,從初步的對話和互動中,快速、概要地評估求職者是否有馬上工作的能力。綜合需求和現狀後,也許發現求職者其實很優秀,只是缺少求職管道或資訊,就算不用我們協助也能自己找到工作,我可能會留下我的連絡資訊及有用的求職管道給他,先讓他自己找看看;有另外一種狀況是,經了解後發現他和工作的「差距」太大,現階段並不適合就業,可能就會安排其他的政府資源協助他;只有介於前述兩者間的求職者,我才會安排他進入下一個階段。


二、評估階段
進入評估期後,我會盡可能會比較多的時間深入瞭解求職者的期待,像是對公司的期待、對職位的期待、對工作環境的期待等等。以及在評估期中相當重要的一環:了解就業準備度,白話說就是他現在的狀態能不能去上班,如能力與工作態度,能力的部分視求職者的狀況能搭配測驗、職業評量、晤談時的表現等各式各樣的工具或方法來評估;態度的部分,通常會安排一些任務或藉由情境式面談來判斷。


三、擬訂計畫階段
當我在第二階段將需要的資訊蒐集好後,就會針對求職者的狀況分析、訂出接下來的計畫。有可能會直接安排就業服務員幫他開發職場,然後由就服員帶著他一起去面試、培訓…,有些沒辦法馬上就業,但有潛力的,則可能安排去職業訓練、或是庇護工場、甚至由專人先教會他指定的就業技能、生活技能後,再評估是否可以就業。


概括來說,職管在求職者前端的服務過程,能分為以上三階段。而其中,最讓我覺得挑戰是第二階段:「評估期」,怎麼說呢?評估期若能完整、正確的瞭解求職者的狀態,才能準確、適當的安排下個階段的求職計畫,然而許多求職者可能會隱瞞自己的狀況(也許有難言之隱),讓我們的評估不完整;或是好不容易雙方達成共識了,又臨時改變心意想大幅改變求職的期待(但我們已耗費大量資源評估,此時計畫可能又得重來);或是家人主導性太強,頻頻要求按「家人理解的個案狀態」來擬訂計畫,而非「專業人員或工具評估的結果」,然後在最後關頭表示,他們其實只是想比較政府單位提供的工作機會待遇是否較佳?只要不符合家人的期待,就會單方面決定終止服務,但此時我們可能已經協助說服雇主給予機會、安排專人幫他培訓完…。

服務迄今,我的心態已經從當初很執著於「求職者為什麼總是不能堅持」轉變為隨遇而安,人的想法和狀態本來就會不斷的改變,只要記得服務的初心、站在讓求職者往就業更靠進一步、盡力而為,其他的就等到個案願意為自己的就業真的做出行動時,我們再一起合作前往下個階段邁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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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職務再設計專員。職務再設計是政府為了協助身心障礙者、中高齡或特殊的對象能夠更好的融入及適應職場而推動的一項重要的政策。前面提到的這些對象,只要在找工作、或是正在就業的過程中,遇到任何工作適應上的困難而可能透過輔具、改善工作流程、或是改善工作環境...等方式來克服的時候,就是屬於我能服務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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