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攝影操作手冊4
燉牛腩如果悶煮不足,不僅無法入味,嚼起來更會食不下嚥,一道美味料理只能付之闕如。專業的廚師會依照食材特性、口味採取不同料理方法,相同的食材會因為料理的方法不同而展現不同的風味,不同風味會吸引不同的人,有人覺得這樣好吃,有人覺得那樣好吃。
拍照工作就好比做料理,我常在想,「什麼是好照片?什麼是爛照片?」,其實
羅蘭・巴特在《明室》已告訴我們「刺點(punctum)與知面(studium)」。
知面指涉的是依據個人的知識文化背景可對相片加以解讀的普通情感,亦即「經由道德政治文化的理性中介所薰陶的情感」(頁36),此種情感強調的是以文化的觀點來體會相片中的物事。相較於作為某種文化教養下之產物的知面,刺點講究的是主動且猛烈地襲擊觀者的危險機遇,巴特如此形容刺點的爆發力:「它從景象中,彷彿箭一般飛來,射中了我」(頁36)。
— — 22號倉庫
對某些人而言,每一張被拍下的照片都是好照片。我認為好照片與爛照片的問題,重點是在「選擇」,你有沒有「選擇」照片的權力?你怎麼「選擇」照片?你能不能創造「選擇」的價值?
照片有兩種:「目的明確」與「目的不明」。不論是那一種,當照片被拍下的片刻都是攝影者認為絕佳的時刻,這無關「好」、「壞」,而是「選擇」;「目的明確」的照片因為某種定義、題目、要求,被攝影者「選擇」拍下,通常是攝影工作或任務;「目的不明」的照片則因攝影者的內在驅使「選擇」拍下,通常是日常隨拍或抒發。
當然這兩種照片不是涇渭分明,兩者的狀態會動態轉換。如果你開始覺得某些照片不好,或是對某些事情產生拍攝興趣,那就表示「選擇」的界線正在改變;例如你知道更多解讀照片的方式,你的生命經驗提供更多用照片述說的方法,你看到照片更多的意義和可能等等。
拿媒體中所刊載的照片來看,每一張刊載照片對該媒體來說都是好照片,不管風格如何,那就是該媒體所建立出來的樣貌,這也可以說是一種市場區隔。台灣早期報禁時代的三大張,照片是被嚴格規範與篩檢的,後來八◯年代末解嚴、解禁,各類照片風格、樣式、型態風起雲湧、好不熱鬧;2001年《壹週刊》在台創刊,2003年《蘋果日報》發行,黎智英喊出一句壹傳媒照片最高原則「不扮高深、只求傳真」,讓各家紙媒起而效尤,狹隘了原本豐富的媒體影像;這十多年來網路興起、紙媒寒冬,更加深惡習,扼殺媒體影像的展延,趨向單一、制式。
這世界的媒體影像不減反增,在台灣卻反其道而行,島內的想像與視野似乎越來越單一,而競爭力與價值正因此而逐漸衰退。身為一個媒體影像工作者,自然不願見到這樣的發展持續下去,這不是什麼偉大的理想情操,而是自私的讓自己活下去。
當媒體只要一種監視器式、證據式或煽情式的照片,照片的價值被低廉鎖定,意涵薄弱致無須討論,工作者也就喪失立言之地,人被異化成機器。我同意在大環境脈動之下,許多工作者必須依著組織的「選擇」,而非自己的「選擇」討生活,因此,在這個上面去討論「好照片」、「爛照片」便顯得無關痛癢。
討生活沒有高低之分,如果還能領有人的氣息,那應該盡力而為;如果還能為自己理想的照片狀態去「選擇」,那應該充分實踐。
「選擇」讓影像意義豐厚、想像展延,這無關好壞,而是站於人前,你想要自己變成什麼樣子,那是一個獨立自主的樣子,不是一個樣板刻印出來的模子。前一陣子米其林台灣美食評星出爐,這不是美食的唯一標準,我相信每個人口袋裡都有自己的米其林美食,這便是多元的價值,一個充滿生機、蓬勃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