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意的話,我們也可以不那麼誇張。嘗試把「不誇張」變成自然而然的思維模式。之一。
「模式」這種東西,既然能從無到有,就能從有到無;既能從「唯一」轉變成有餘地自選的「之一」,當然就有了之二、之三、之四的可能性。例如那些看似不可反駁的結論,我們可以順受那些結論,依理性,而非習性;因為尊重自身認真的能力,而非信仰真理的教條。例如
「人就是有貴賤之別的」
即便是在自由開明的現代,也是看似不可反駁的結論。然後,我的意思是,個人有能力依於客觀觀察、在不悖真的原則下,豐富這則結論的前提、周全它的思維過程與內涵。讓它不只是依經驗教條鑄成,而是真正依理性思維得出的結論。
即使是最簡單(我常忍不住譏為"單細胞生物慣用”)的類型歸納,依理而非依習的「區分」此一動詞就是包含了歸納前提及歸納原則的。
老話是:
我發現,所有的歸納法都等待前提,所有的演繹法都等待命題。
戲論亦然。
所以,我們不難發現,支持人等貴賤的二分判斷最重要、最明擺、最不必加行思維、看似最無疑的途徑,一是附會世俗價值認同,一是附會世俗道德認同。這麼一來,我們的所說的「貴賤」,即使是最簡單的二分類型,也有形上形上、物質與人格為前提所支持 ,於客觀觀察及特質比較基礎上,為我們提供無量等差的二分結論。能到這一步,我們的世俗生活中,思維、思考這件事的個人意識與單細胞生物的距離就挺遙遠了。
如果某一天,我們願意將原則建立在一個無遠弗屆、無一例外的共相、共願前提的認同基礎上;在某一些無關利害的時空場景下,個人意識中「區分」必要性和基礎就消失了,我們便又奇妙地回到那種單細胞生物的單純。
這類共相原則少之又少、簡之又簡,但範疇之大,無所不遍、無一不容。例如「生存」,在人道之中,例如「人的生存」。此時,你就會覺他的生存姿態本身就值得珍重,結論很有可能是:
普天之下無一賤人。
若有相犯,我們在護持自身利益同時,也能有意願在人道常情的範疇內,正確地理解對手,尋求真正的對治之道。即使是對手,甚至對頭,我們也能如認識、如實承認、如實尊重對手的一切客觀展現。如果實力不及,我們贏的機率確實渺茫,但這是最起碼的自勝之道。
真正碰上心理扭曲的變態,那就是理性思維的死穴,因為這些人的行為邏輯不在常情之內。但我還是質疑:
天底下哪來那麼多心理扭曲的變態。
大多時候的自縱或不自控,都是平常促時其人壓抑或自制的理由不復存或暫時忘卻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