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劃卷第九
上不謀臣,下或不治;下不謀上,其身難晉;臣不謀僚,敵者勿去。官無恆友,禍存斯虛,勢之所然,智者弗怠焉。料敵以遠,須謀於今;去賊以盡,其謀無忌。欺君為大,加諸罪無可免;枉法不容,縱其為 禍方懲。
【譯文】君主不用計謀統御臣子,有的下屬就無法治理;下屬不用計謀對君主,他們自身的官職就難以晉升;官員不用計謀對付同僚,他的敵人不能剷除。官場上沒有永遠的朋友,禍患常在片刻之間,這是形勢的必然,有智能的人對此不能鬆懈。預料敵人能達到遠處,必須要在今天謀劃;剷除賊人要達到全殲,他的謀劃就不能有所忌諱。欺騙君主是大罪,把這個罪名強加在別人身上他就不能倖免;破壞法律不能寬容,放縱他以致出生禍亂纔加以懲罰。
【評文】本段融合權謀思想,認為上對下的統制關係需要運用手段,下對上的忠順與晉升都需要利用權術才能得到,再論同僚之間的競
爭關係,有時候是敵人關係;但總的來說,構成傷害或影響自身利益
的一方就應構成惡的一方,敵對的一方,而且除惡務盡,避免春風
又生,最後告戒,只要權謀不抵觸法律,可以為所欲為!
這種違背良知,遠離儒家思想,思想與行為上是一種自私自由
的解放,對願意節制,潔身的大眾,權謀者占盡利益與好處,這是社會現況,也是社會冷酷無情,唯利是圖的不公平競爭的根源!
上謀臣以勢,勢不濟者以術。下謀上以術,術有窮者以力。臣謀以智,智無及者以害。事貴密焉,不密禍己;行貴速焉,緩則人先。其功反罪,彌消其根;其言設繆,益增人厭。行之不輟,不亦無敵乎?
【譯文】君主憑藉權勢謀劃臣子,勢力衰弱的時候要依靠權術。下屬依靠權術謀劃君主,權術窮盡的時候就憑藉實力。臣子用智計謀劃同僚,智計達不到的時候就用傷害。事情貴在保守秘密,不能保守秘密,就禍及自身;行動貴在迅速快捷,緩慢拖拉就讓別人占了先機。設定一個荒謬的說法誣指是他說的,這最能增加人們的厭惡。謀划行為不停止,不是沒有敵手了嗎?
【評文】本段勸人權謀與實力的運用要因時因地採行,交替使用。
智謀與實力無法取勝時,就應用行動強取-傷害,行事要低調
密密進行,且速速行動,不惜造假,污陷對方,殲滅敵人!
總結以上,為利為己,可以不擇手段,主張消滅防害利益的所有人。
【聖經教導】人的尊貴價值,在於人的真,人的善,人的美。
儒家的良知良善,與聖經思想一致!
人的自私自利,權謀與所延伸的競爭敵人關係,違反聖經原則。
違反法律或逃避法律的投機,密密不公義行為,不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