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按照老闆說的做,這樣也犯法嗎? 小心!人資若是不懂法律,小心留下前科 圖片來源:canva
職場上常說最難處理得不是事,而是「人」,身為天天在處理「人」的人資夥伴們,一定經常面對到變化莫測的員工(還有老闆)。
除了要明則保身並且為企業降低法律的風險,那麼懂法律就是人資夥伴的基本功了!
常言道:法律是保護懂得人。那麼你知道嗎?人資夥伴如果不懂法律,是有可能會留下「前科」的哦!
這樣說並不是要讓你擔驚受怕,而是法律對人資夥伴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今天就從企業人資要負擔的三種法律責任來告訴你,法律對人資的重要性。這三種法律責任分別是:「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
我們利用新聞時事最常見例子「雇主將員工勞保高薪低報」,並假設以下的情況,來解釋三種法律責任,讓你更明確的了解。
假設情況:員工月薪五萬,雇主為了省下勞動成本,將員工的薪資「高薪低報」三萬元。
雇主若用不實的資料,讓勞保局單位做登載,等於是用錯誤的資料讓公職人員做不實的登載,這樣情況下,雇主就要負起相關的行政責任,接受行政機關的制裁。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3項
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並追繳其溢領給付金額。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之。
假如該名員工懷孕要生產,可以請領勞保生育給付兩個月,員工月薪五萬元,月投保薪資就是45,800元,生育給付金就是91,600元。
但雇主將員工的薪資「高薪低報」成三萬元,那麼生育給付金只有60,600元,足足少了3萬多元。此時員工就可以跟雇主提起損害賠償,雇主就要負起民事責任,負擔民事賠償費用。
雇主在幫員工投保的這個過程,依法也算是編制文書,如記載不實很可能會涉犯刑法的「偽造文書」哦!
而且最嚴重的也就是刑事責任,前面兩項所產生的「罰緩」,說白話一點就是罰錢了事,但是刑事責任則不然,除了要負起刑事責任的「罰金」,還會背上「前科」的紀錄啊!
《刑法》215條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看到了這裡,是不是更加深了「法律」對人資的重要性呢,只要一個小疏忽都有可能觸犯到法律。
其實我們在面對實務運作的時候,更是需要兢兢業業,審慎了解法律規範,為自己及企業降低法律上的風險,發揮自己人資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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