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霸凌卻被申訴?HR該怎麼處理「說者無心、聽者受傷」的灰色地帶?圖片來源:canva
《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上路後,HR 可能開始覺得壓力山大:
只要員工覺得「有被冒犯」,公司就得啟動調查?承攬人員、實習生也要納入處理?是的,這些規定都是真的,而且企業必須在3 天內啟動處理程序,否則恐怕不只形象受損,還可能觸法。
但更現實的問題是:面對模糊不清的情境,企業該怎麼處理?主管又該怎麼避免踩雷?
這篇文章從新版指引的精神與落實難點出發,結合實務上的常見問題,幫你釐清三件事:
- HR 要懂哪些處理原則?
- 主管要避免什麼樣的「踩線發言」?
- 教育訓練該怎麼設計才有效?
一、不是每個「我覺得」都構成霸凌,但也不能無視
新版指引明確規定:「只要勞工主觀感受有可能遭受不法侵害,雇主即有處理義務。」
這代表只要員工來通報「我懷疑主管在霸凌我」,HR 不能以「他只是覺得」或「沒證據」為由拒絕受理。
這不代表企業就一定要懲處主管,而是要啟動調查流程、妥善記錄與處理。
對 HR 來說,這類案件該怎麼判斷才不會誤踩雷?
- 調查機制要即時:勞工有「主觀感受」,公司應即時處理
- 處理要「看得見」:讓當事人感受到公司是認真看待,而非推託卸責
- 留證據、講程序:避免日後勞資爭議或官司風險
二、不只是 HR 要懂怎麼處理,更要培訓主管不要踩紅線
這次指引強調持續性不公平對待對身心健康的影響,就是提醒企業「不要讓職場霸凌變成日常管理風格」。
在實務上,我們常看到主管出於工作壓力、語氣過重、口頭衝突升高,最後被同仁舉報霸凌。
有些主管的反應是:「我只是要他把工作做好,也不行?」「這樣公司還能管人嗎?」
三、釐清界線:什麼是合理管理,什麼是職場霸凌?
很多管理者會擔心:「我只是管人而已,怎麼就變成霸凌了?」
沈以軒律師在許多法院判決中分析指出:
「在主管基於正當目的實行其指揮、監督、管理權限的合理範圍內,督促、指導部屬,原則上構成職場霸凌的可能性較低,但並不能當成免死金牌。」
簡單說,只要「有工作目的」且「合理表達」,就不會立刻構成霸凌。
但要特別注意——以下幾種行為,常常成為被申訴的導火線:
- 口氣太重、語言粗俗,甚至帶有人身攻擊
- 使用嘲諷、挖苦、反問式的說話方式
- 情緒性發言,不是就事論事,而是針對個人
即便最後判定「不構成霸凌」,仍建議 HR 給予被申訴人適度提醒,例如:
- 改善溝通方式,避免尖酸刻薄的語氣
- 使用「根據事實的描述」取代情緒性批評
- 明確說明期待的行為,而不是人身評價
這不只是為了保護員工,更是降低公司未來重複申訴與訴訟風險的必要做法。
四、預防勝於事後處理:教育訓練的3個關鍵設計
要打造真正安全的職場,不只是等發生事件後才補救,更要把風險壓在前端,
建議針對不同角色設計教育訓練內容。
1.主管訓練重點:
- 如何行使合理的管理權
- 如何給予回饋又不讓人感到被羞辱
- 衝突管理技巧、情緒溝通訓練
2.員工訓練重點:
- 如何辨識不當對待與職場霸凌的差別
- 如何正確使用申訴管道與自我保護
3.HR / 法務訓練重點:
- 調查程序的基本原則與紀錄方式
- 調查小組的組成與專業性要求(如心理、法律等背景)
- 如何撰寫中立、具說服力的結案報告
五、有定義不代表沒爭議,處理流程才是企業的穩定錨點
新版指引已經明確界定「職場不法侵害」的四大類型,包括:
職場暴力、職場霸凌、性騷擾、就業歧視,也列出了具體行為樣態:
- 持續性不公平對待(例如排擠、羞辱、苛責)
- 電子通訊或網路上的攻擊與孤立
- 對員工冷落、孤立、故意排除在團隊外
這些條文讓企業與員工能更具體理解什麼是霸凌、什麼不是。
但即使有定義,實務上還是會遇到兩大挑戰:
- 雙方認知落差大:員工認為被羞辱,主管覺得自己只是「在管人」
- 每起事件背景不同:即使行為類型雷同,動機、語氣、情境也都影響判斷結果
因此,企業能否依據制度、流程來處理這些「灰色地帶」事件,才是真正的風險管理關鍵。
- 有清楚的通報與申訴機制
- 有標準化的調查流程與書面記錄
- 有專業人員參與判斷與回饋
- 有跟進處理的改善與訓練
與其追求一刀切的定義,不如強化企業制度與管理者應對敏感議題的能力,才是真正守住企業風險與文化的穩定錨點。
看到這裡,你是否也開始重新思考——我們的企業是否真的準備好,面對「疑似不法侵害」時該如何妥善處理了呢?
其實第一步,就是從即時處理以及建立清楚透明的通報流程做起。只要方向正確,每一步都能為企業建立更有信任感的職場文化。
職場安全與尊重,從來不是 HR 一個人的責任,而是整個企業共同的承諾。讓制度真正落地、讓每位員工都知道「我們在意你」,才能打造值得信賴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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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