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實務處理 不當得利 2

2023/01/23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問題
勞工上班途中(沒有過失),經人撞傷無法出勤,雇主得否依侵權行為規定向肇責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
https://www.freepik.com

有效思考
  1. 勞工受傷而無法履行勞動契約之工作義務「雇主受益權」是「侵害」的態樣嗎❓
  2. 第三人「受有利益」嗎❓
  3. 職災薪資補償與雇主受益權受侵害因果關係嗎❓
圖:鄒靜修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勞小字第 10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1 年 11 月 29 日
裁判案由: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原      告  有根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  李00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1年11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萬陸仟參佰柒拾陸元。

實體上理由
原告起訴主張
以行動支持創作者!付費即可解鎖
本篇內容共 1939 字、0 則留言,僅發佈於從情境學管理你目前無法檢視以下內容,可能因為尚未登入,或沒有該房間的查看權限。
149會員
382內容數
別人總是晴空萬里,為什麼您卻是屋漏偏逢連夜雨?一切從情境式管理開始吧。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