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已經進入名為職場的戰場了,才發現名為能力的武器不夠用、不夠強,怎麼辦?
說個不客氣一點的,就算是要用選票去懲罰沒搞好經濟與教育的執政黨,那也得等4年。
先不指望政治層級的改善,而是回歸自身的話,認清現實顯然是第一步。
老闆的部分,如果認為員工的能力就是屬於員工的責任,缺了什麼能力就應該員工自己去補起來,道理是說得通,但是要應付現實是不夠的。畢竟老闆認為需要具備的能力,對員工來講可能只是想要或不想要的存在。
老闆當然可以為了捍衛自己的立場,要求員工利用下班時間去培訓、上班時間的培訓不算薪資、自費培訓等等作法。然而,如果員工們不買單、不領情、不堪負荷,真的只是剛好而已。
而員工的部分,如果認為職場要求什麼能力,就該由職場安排培訓,也確實不無道理,但是坐等是不切實際的。畢竟老闆認為需要具備的能力,員工不配合的話是先逼死自己。
員工當然可以為了捍衛自己的立場,拒絕用下班時間去培訓、上班時間的培訓該算薪資、公費補助培訓等等作法。然而,如果老闆不接受,真的也只是剛好而已。
所以認清現實非常重要,不論是老闆或員工。具體而言,至少有兩點需要注意:
其一,老闆與員工需要凝聚共識,確認哪些能力屬於需要、哪些能力屬於想要。需要與想要的界線,在於有這個能力才能夠賺錢、沒這個能力就必定賠錢。區分清楚之後,才能夠判斷哪些能力是當務之急,而不會為了同一時間培養每個能力,搞到老闆跟員工都疲於奔命。
其二,老闆與員工需要凝聚共識,確認哪些能力屬於這家組織才能培育的,哪些能力屬於到哪都可以用的。區分清楚之後,建議屬於這家組織才能培育的能力,當仁不讓,安排在上班時間,薪資照算;不是專屬於這家組織的能力,就要求員工利用休假赴外參加培訓,並且自費(當然,可以搭配獎懲制度,讓策略更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