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們會吵架嗎?」太太的阿娘,岔開話題地問我;只是,她那意味深長的表情,不僅是已經知道答案,還有一股對我的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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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二〇二二年)年初,太太的阿爸和阿娘,因為住了四十多年的老公寓終於要開始都市更新,於是從新北市搬到南部的枋寮;而住在新竹的我們一家四口,卻與他們變得更加靠近。
去年,我們家參與了〔監察院〕的
《風雨同簷》紀錄片拍攝,在這部以
同志成家和
養育下一代為主軸的影片中,我們家因為有「十七、八歲的女兒們,是太太在前一段異性婚姻裡的結晶」和「要開始進行
繼親收養的流程」的特殊性,而成為了其中一塊拼圖。
春暖花開的時候,我們將「繼親收養的規劃」告知了阿爸和阿娘。
一開始,我基於十年前的記憶(阿爸曾經以「同性戀就是不正常」為由,要太太不要繼續和我交往),不敢對「他們的支持」抱有太大的期待;但是,他們竟然說出「這件事,應該要問她們(女兒們);她們同意的話,就好啊!」這樣如此開明的話。
夏日炎炎的時候,大女兒因為要拍攝一部以外公和外婆為主角的紀錄片,跑下去南部和他們住了五天,而我、太太和小女兒,也在後面的三天加入;隔週,阿娘住院、開刀,而我和太太,因為終於有時間、金錢和心力上的餘裕,可以去陪伴他們⋯⋯甚至,在陪阿娘出院的那一天,剛好可以將「收到『收養認可』的民事裁定」的好消息,親口向他們分享。
後來,阿娘陸陸續續有回診、急診和回診⋯⋯我和太太都會陪同;相對地,阿爸和阿娘也會在回北部辦事情之後,特地繞過來和我們一家四口吃飯。雖然,到了九月的時候,我們因為全家都在拚「大女兒要透過特殊選才的管道申請大學」的事情,不能再像之前那樣經常碰面;但是,我們還是經常與他們聯繫。
穿起冬衣之後,大女兒陸陸續續收到錄取通知,同時還收到電視台拍攝紀錄片的有酬邀約;這些階段性成就,讓只唸到小學、但事業有成的阿爸和阿娘,也慢慢卸下「女兒們在家自學(沒有去學校上課),以後會不會沒辦法養活自己?」的擔憂⋯⋯也對「在女兒們的學習上擔任引導者的『我』」另眼相看。
「妳們會吵架嗎?」某次的飯桌上,阿娘突然撥開所有的話題,認真地轉過頭來看向我,問道。
「不太會⋯⋯最多就是『唸』吧!哈哈哈」我快速回憶這近十一年的時光,簡單回應。但是,我覺得這個提問很有趣;畢竟,太太的阿娘從來沒有這樣開口關心過「我和太太之間的相處」。
「唸?那不算吵架啦⋯⋯」阿娘光速結束話題,似乎對於這個提問,早就有了然於心的定見;讓原本還想追問下去的我,也欣然接受這個答案。
為什麼太太的阿娘會對此感到好奇?
在太太的記憶裡,阿娘總會用「嘴巴吊著三斤豬肉」來形容她的脾氣。再加上,開拓了不同事業體的阿爸和阿娘,期待「太太、這個很有生意頭腦的長女」可以讓家族事業更擴展;但是,太太在學習了更多金融、公司管理⋯⋯等等的知識之後,卻變成屢屢與他們意見相左⋯⋯最終,更是以「離家,到外面求職」收場。
除此之外,太太的前一段婚姻,也是沒有得到阿爸和阿娘的支持;而那段婚姻的結束,也同樣地沒有被他們樂見⋯⋯太太恢復單身後的三年多之後,我的加入讓太太和女兒們的組成,從原本的單親家庭,晉身成同志家庭;這種變化,讓保守的阿爸和阿娘,無法接受。
太太,對阿爸和阿娘來說,是難以理解的女兒;但是,身為配偶的我,竟然可以這麼懂她、愛她⋯⋯這讓阿娘在觀察我們的互動之後,深深感受到太太的幸福。
「我知道妳上次說的『妳不需要那麼愛我的男朋友!』的意思了!」看到小女兒坐到身旁的椅子上,我沒頭沒腦地徑直開啟話題。
「妳不需要那麼愛我的男朋友?」小女兒為了確認而重複。
「對!就是這句。」我熱切地點頭。
「這句話⋯⋯是一年前說的了捏!」小女兒跟著驚呼。
「那個時候,我聽不懂;但是⋯⋯現在的我,知道妳的意思了!」我張著真摯的雙眼,看著小女兒。
「拜託!為什麼我會說這句話⋯⋯都快忘記了!」小女兒不可置信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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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與阿公、阿嬤相處的過程中,突然悟出了一個道理:這段時間,我有感受到阿公和阿嬤對我的接受,有一種『我把我的女兒和孫女們託付給妳』的感覺。」我開心地說。
「嗯⋯⋯最近是真的比較明顯。」小女兒應和道。
「然後,妳很肯定『我愛妳』,對吧?」我說。
「當然啊!」小女兒沒有絲毫懷疑地點頭。
「妳想想⋯⋯妳的男朋友有愛妳、有認真對待妳的話,我一定會感受得到。如果你們交往不到一年就分開,那就只是生命的過客;如果在一起三、五年,我們和他就一定會有相處的機會。妳的男朋友很愛「我也愛的妳」,我就沒有理由要不喜歡他⋯⋯所以,在你們的關係剛開始的時候,我其實不需要那麼用力地急於向他表示『接受』,對吧?」我邏輯鮮明地闡述著。
「對啊!我就是這個意思!」小女兒理所當然地確認道。
接著,我向小女兒分享「為什麼我會這麼用力地接受她的男朋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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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女同志,在成長過程中的幾次戀愛經驗裡,從來沒有得到父親和母親的理解和支持;將此定義為「同志的宿命」後,不敢去掀開背後的、想要得到同理的渴望。我的母親,因為信仰基督教而願意不接受,父親則是在〈
在我八、九歲的時候,父親咬了我的胸口和大腿內側〉的事件後,就對我不聞不問,於是態度不明。
因此,我不希望、也不想要女兒們在「沒有人支持」的狀況之下,隻身一人地去面對建立新關係所帶來的挑戰;沒有熟悉自己的人可以中性地傾聽和陪伴、沒有知己甚深且擁有相對多的經驗的人可以給予指引⋯⋯那會讓人在徬徨、需要幫助的時候,不僅感到孤單、孤獨,更會被辛酸與無望的感覺充滿。
只是,我為了避免讓女兒們去感受這樣的苦澀,錯放施力點。
「我和前男友在一起的時候,不是在疫情期間嗎?他因為疑似接觸確診者,但是又沒有錢可以購買快篩;妳們不僅分享家裡的快篩給他,還幫他挖鼻孔⋯⋯真的太多了!」小女兒舉例說明著。
「現在想起來,真的太用力;給他自己挖,就可以了啦⋯⋯哈哈哈」我自嘲著。
這股「親密關係(生命中的重要關係)不被支持而感到孤立無援」的痛苦,因著太太阿娘和阿爸的肯定,以及小女兒真摯的回饋,而被凸顯出來,並且消融。
過去,我因為不曾擁有而不知道該從何開始在乎;現在,我因著自己在面對女兒們的戀情而有的反射性情緒和行動,從中看見並療癒了這道被失落劃出的傷口。
此刻,在有些後知後覺的盤點之下,我覺察到:在自己的努力之下,與太太相戀超過十一年、結婚三年的成果,不只有因著確立與女兒們的法律關係而獲得法院的認證,更收到阿爸和阿娘將我們視為一家人的態度。
我好開心!也為自己的堅持和努力感到自豪。
努力,終於盼來收穫。反觀生命中的其他關係,即使非常努力、使出全力,仍然無法都能得到相應的成效。謝謝太太和女兒們,和我一起建立關係,也謝謝阿爸和阿娘認出我的投入。
最後,在情人節前夕,祝福妳/你情人節快樂!無論有或沒有情人,有或沒有人支持妳/你的戀情,都要相信:自己擁有愛與被愛的能力,並且因此而愛自己、感到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