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在要求部屬或在與外單位開會時,時常會用「我們」應該要如何如何,例如:「我們」應該要開始加強部門間的合作、「我們」從現在開始要關注公司的營運目標、我覺得「我們」團隊的向心力不足……等等。但你是否覺得,在說出「我們」時,其實內心是希望別人依自己的期望做事?而這個期望通常不包括「我」,導致這種宣誓的力道顯得很弱,沒有很強烈的責任感。從現在開始,試著用「我」來表達你強烈的企圖心吧。
在當責的思維中,包括四個步驟:正視問題、承擔責任、解決問題、著手完成。而用「我」來表達則是承擔責任的體現。從上述的例子,轉變成用「我」來表達會變成以下的句子:「我」從現在開始要求自己參與跨部門會議,藉此加強部門間的合作,希望各位也能跟我一同往跨部門合作的方向前進;「我」從現在開始會每天檢視公司的營運現況及每個月的營運目標,我會要求助理每天發給各位目前營運狀況,我希望各位也能關注公司的營運目標。
以上的二段話,從「我們」轉變成「我」,在你聽來是不是覺得管理者並非只一味的做要求,而是先以身作則的要求自己,再要求別人?這就是當責中「承擔責任」的體現,要做到承擔責任,說穿了只需問自己一句話:「我還能多做些什麼?才能達到目標?」。
從現在開始,在檢視自己工作時,時時問:「我還能多做些什麼?」,在提出要求或建議時,有意識的用「我」來開頭,而不是「我們」,你會發現,你的思維將會與眾不同,多了份責任感,讓部屬、主管或別單位的同仁感受到你是有肩膀、成功的當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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