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解字》中對「指事」的定義是「視而可識,察而見義」,就是讓文字使用者一看就知道是什麼意思,不必多作解釋。「象形」是畫出具體物件,「指事」則是畫出抽象概念。抽象概念比較難畫出來,所以要透過「指事符號」來把抽象概念指出來。
「上」、「下」、「本」、「末」都是抽象概念,它們都是指事字。「上」與「下」是相對概念,沒有所謂的「上」就不會有相應的「下」,所以最初的「上」、「下」是由一長一短的兩劃組成,長劃是標準線,短劃是「指事符號」,是要表示的位置,所以要表示的位置處於標準之上就是「上」,要表示的位置處於標準之下就是「下」。後來因為書寫時兩劃的長短常常混淆,又與「二」字字形重疊,造成很多麻煩,所以索性在兩橫劃之外加一豎,這一豎也是「指事符號」,是把原本意思用更清楚的方式表達出來,成為現今所用的「上」、「下」字形。
「本」與「末」在古文字字形中都是「木」字再以外增加「指事符號」,「本」字是在「木」字的下方加一短劃或一圓點,意思是樹的根部。「末」字是在「木」字的上方加一短劃或一圓點,指明樹的枝梢。「木」字是象形字,但加上一短劃或一圓點的「指事符號」造出了新的字,於是「本」「末」就變成指事字,用法意思不再跟「木」字相同。與「上」、「下」字相比較,「本」、「末」中的「木」字也是用作一個標準,「指事符號」添加在這個標準的不同位置,表達出不同意思。
成語「本末倒置」中的「本」和「末」,用的就是這兩個字最本來的意思,指根部和枝梢混淆、倒過來,由此再引申為次序輕重不分。
象形字和指事字都是比較簡單的字,傳達比較原始、基本的概念。至於更複雜的意思、更抽象的觀念就要由「形聲」、「會意」來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