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形容成是西方《紅樓夢》的法國小說《追憶似水年華》作者普魯斯特說:「在愛面前,現實竟是如此微不足道。」
戀愛中的人,感覺世界被朦朧璀璨的光和影所包圍,你愛她,他愛你,世界真是太美好了。
剛開始,優秀又自信的他把你捧在手心,讓你以為你是主角。
慢慢的,你發現他其實比較愛自己。然後,他開始出現控制、冷漠、善變等行為。
現在是啥情形?
你遇到「自戀型人格」對象了。
但是,你卻離不開他。怎麼辦?
案情如果單純的話,請閱讀拉瑪尼·德瓦蘇拉博士寫的《為什麼愛會傷人:親密關係中的自戀型人格障礙》。
案情如果不單純,甚至出現恐怖情人的話,請閱讀約瑟夫 布爾戈博士寫的《自戀也瘋狂:面具下的極端自戀者》。
原來你,什麼都不要
輕微自戀者的舉手投足跟發言,往往具有一種風采。他們的自信,讓他的出現跟談吐裹上一層吸引人的光芒。
嚴重自戀者,則會發展成美國的《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形容的「自戀型人格障礙」:「一種自大自負、渴求萬人矚目同時缺乏同理心的普遍行為模式」。
為什麼愛會傷人?因為自戀者需要舞臺,需要觀眾,可是他們時常缺乏同理心。你的喝采被視為理所當然,你的抗議被視為無理取鬧。
自戀者需要你「給予」,被迷惑的你所給出的崇拜,就是在源源不斷輸送給他,繼續折磨你的能量。
阿妹有首歌時常在KTV被點唱:《原來你,什麼都不要》。
顯然,唱到落淚的人,分明就是愛上自戀到不行的人了嘛!
兩本書都告訴讀者說,當自戀發展到人格障礙的狀態時,你不可能改變對方,要改變的是你。你要設定好自己的忍受範圍跟程度,並讓對方接受,也讓自己接受。否則,只有離開。因為,他們不可能改變。
書中還提到「自戀共謀」和「共同依賴」的觀念,病態的自戀需要雙方合作才會持續:我們捨不得離開折磨我們的人,很多時候是我們喜歡對方的自信,覺得對方可以被依賴、依戀。
心理學家說,當自戀變成一種變態性格的時候,就有可能發展成「黑暗三人格」:操縱別人來成就自己,不負責任的利己,病態的自戀。
五種病態自戀
《為什麼愛會傷人》提到,自戀者懂得用表演來扭轉權力關係。剛開始,他們會假裝自己什麼都懂,很體貼,其實是要吸引你上鉤,讓你依附他。
自戀者最大的特徵是充滿自信,我們會被他們條理分明的說理和說情給吸引。
也就是說,自戀者往往都是自信者,差別點在於過度自戀的人,同理心薄弱。
所以,也有「健康的自戀」:那就是善用自己的影響力來促成有價值的結果,不試圖扭曲別人的理解跟決定。
喜歡吸引別人目光,喜歡獲得別人直接或間接肯定,只是無傷大雅的自戀。
沒有得到持續關注與肯定所產生的熱暴力或冷暴力,那就成了暗黑的自戀。
《自戀也瘋狂》把病態的自戀者分成五大類:
欺淩型:我是贏家,你就是輸家。
誘惑型:我需要,你一直需要我。
自命不凡/無所不知型:我最棒。
報復型:敢挑戰我,我就滅掉你。
成癮型:我需要藥物或虛幻肯定。
自戀者的正面有3C特質:魅力四射(charismatic)、玉樹臨風(charming)、過於自信(confident)
——魅力、迷人和自信——那是他們經過多年的磨煉形成,具有磁性也是最吸引人的特質。
自戀者的背面則是疑神疑鬼,挑東挑西,不斷編輯自己的人設,卻要求對方要從一而終的順從。
病態自戀者有毒
病態的自戀者所能帶給別人最大的毀滅是:讓人失去自尊。而且,是心甘情願的這麼做。
張愛玲對胡蘭成一見鍾情,兩人熱戀時候的張愛玲是這樣的:「見了他,我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裏,心裏是歡喜的,又從塵埃裏開出花來。」
只不過,胡蘭成愛自己也愛其他女人。後來的張愛玲寫說:「雨聲潺潺,像住在溪邊。寧願天天下雨,以為你是因為下雨而不來。」
這樣的變化,的確是面對自戀者所會有的反應。那就是,自欺欺人。
他這麼迷人,我也喜歡在他們邊的我。不然,你告訴我該怎麼辦呢?
死心的張愛玲終於向他寫去了絕交信:「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的。」最後,她寫說:「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
幹得好,玲姐。跟病態自戀者說不,因為他們有毒。
除非你們彼此自律遵守一條紅線,否則只能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