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個討論串看到有人提到這本書,關於美國憲法增修條文保障言論自由、關於我們憎惡的思想也應享有自由這件事。讓人感到好奇,對於“異見”,我們究竟該抱持甚麼樣的態度、為什麼?
在推薦序的部分,好像大部分人都關注在言論自由的發展,這與我關注的焦點不太一樣,我比較想知道的是:為什麼我們需要保障異見的自由,即便那些異見之中帶有歧視。
從歷史發展來說,從戒嚴到解嚴、到解除報禁,台灣都還是仰賴民代或政府開放權力,比較沒有明確的誰或訴訟事件來確立人民具有言論自由的權利。(這當然也可能是我的歷史沒有學好,也可能在我讀的版本的歷史教科書對於這塊並沒有太多的著墨。)不過,在我認知的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主要指的是發表之前不需要被審核,並不代表人們可以不用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任,這又和推薦序中所舉民代有言論免責權的例子有所不同。或許對於某些人來說,言論的自由是和暢所欲言畫上等號的,這點實在有待商榷。
再者,我們常聽聞“白色恐怖”的時代,然而我們似乎依循這樣的歷史脈絡,往往對於異議分子施以查水表、號召側翼攻擊、帶風向等手段,這跟美國等西方國家相信透過司法訴訟爭論可以確立個人權利的民情風俗有所不同,或許這也就是像書中所提到,英國或德國歷經納粹等歷史事件,所以對於言論自由保障的立場跟美國未必一致。
在序言的部分,作者提到一件值得注意的現象:現今每位美國總統都是被譏諷批評的對象,卻沒有人覺得批評者會因此入獄。儘管可以說法院會以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為由,拒絕審理想關的訴訟,但更重要的,是大家對於新聞與言論自由的條款已經有跟以往不同的認知。
同時,在書中也舉好幾個著名的判例,說明法官們如何透過判例來宣告人民所擁有的權利。
我覺得這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1. 人的口味會隨時代改變,思想也是。曾經我大學時跟留學同學說:關於食物的調味,鹹的就是鹹的,甜的就是甜的,切忌料理的時候將兩者混合。才不過幾年的光景,我已經習慣各種滋味混合的層次感。而我現在認為對於茶葉風味的追求,其實也是將各種不同風味混合之後反而達到另一種均衡而感到美味。這就如同司法的觀點,以前覺得大逆不道的罪行(毀謗國家或嘲諷當權者),近年竟顯得稀鬆平常。(當然在某些國家,對國家元首不敬現今依然是嚴重的重罪) 2.在德行倫理學(Virtue Ethics)之中,我們對於德行內涵的認知,其實是透過一個又一個的具體行為來認識的。諸如孝或忠,透過偉人流傳下來的故事讓我們了解在這樣的情境可以稱之為孝或忠,但是實際上,這些情境已經隨著時代過去,很難完全重現,甚至即便類似也有著不同的細節需要我們考量。也許不是同樣的決定,還是可以被稱之為具有德行的行為。這種對於抽象概念定義的過程,也是德行倫理學有趣的地方。同樣的情況似乎也出現在司法體系之中;憲法對於人權的描述只能抓某些概略方針而非具體情境,對於憲法的解讀仰賴各個時代中的法院法官如何以具體的人事物展現法之精神。反過來說,當我們的國家以樂具體的語言去描述、保障原住民族,其實反而使得他們為了符合保障的資格,限縮了他們發展的樣貌。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可惜。
而我們現今生活中的亂象,會看到動輒以自媒體公審某人,或者基於統戰的恐懼,煽動人民或群體做出某些行動(投票給某人或抵制某人),這種類麥卡錫主義或攸關恐怖主義的部分,作者也有提到。儘管恐怖的行動確實令人難受,但是那些罕見且真正危險的表意行為-不是焚燒旗幟,也不是大學生口出種族歧視性的髒話-而是如果某群受眾中有成員稍被慫恿就會立即行動之情形,那麼我們應該有權懲處向這群受眾鼓吹恐怖主義暴行的言論。這種危險確實稱得上是迫在眉睫。我覺得這段話頗發人深省,首先肯定人有反思的可能性,只要受眾並不是這麼非理性的情況,僅管某些言論看似十分偏激,或許都有它宣洩情緒或表達意見的意義,然而,也不能完全否定“易被煽動者”的存在,如果在明確的情況下,法律應該要有權力阻止或懲罰這樣的情況發生。人民並不是把權力交給政府或國家機器之後就袖手旁觀,而是在合乎法律的情況下讓公權力有能力阻止危險情況的發生。這種寬容與尊重的精神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在最後的篇章,以一種反向思考的方式,說明言論自由的重要性。諸如伽利略的地動說,包里斯的<齊瓦哥醫生>,這些關於文明或文化的重要文件,如果一直身處在被箝制的環境裡(出版前必須被審查),可能根本無從展現。而人類往往需要透過表達來證明自我。如果不去重視言論自由的重要性,也就根本否定了這些事物乃至自身存有的價值。
總的來說,這本書讓我對法的認識有別於以往僵硬刻板文言的印象,對於法的精神、人(民)的權利往往是透過各種爭取而來的過程,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題外話,關於少子化的議題;我們的文化似乎很怕訴訟(官非),因為曠日費時且又難見公平正義,當人民數量越來越少的時候,敢勇於對抗政府的異議分子也可能會逐漸減少(母體減少,概率相同,出現數就越少)。此消彼長之下,人民被政府箝制的情況或許就會更常見。當然,若能培養群體對於多元文化尊重的精神或許可以避免這種民主的危機...
又,文明的進展其實是一個相當緩慢的過程,過往可能花費上百年才能發明飛機、燈泡、地動說。反觀現在手機則無時不刻竊聽我們的對話、塞各種廣告到我們眼前,科技作為一種始終來自於人性的利器,或許也正加速對我們思想方向的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