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個月特別低潮。
起初,是覺得新的工作似乎沒有那麼大的發揮空間。但是,工作於我而言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幾乎等同於生活的樂趣與存在的意義。
心理師朋友問過我,為什麼不能就試著把工作當作一件事情就好:
只要會亮就好了,一盞燈也可以,妳不需放火燒吧!
很難,我試過了,真的好難啊!工作對我來說真的太重要了,我喜歡挑戰沒做過的事情、喜歡充滿掌控感,像是從無到有地完成一個無前例可循的專案。
不過,有的時候,日常或著工作,就是會少了一點……會發光的感覺。當我們沉浸在自己很喜歡很喜歡的事情裡面時,真的是會發光的吧。
前陣子,我的沮喪日常到了朋友的耳朵裡,變成了「你們都在做大事」、「我還是比較喜歡做大事」、「我覺得自己都在處理小破事」……等情緒性碎嘴。
簡直沮喪到快死掉了!
幾週前的某天,一位前同事聽了我的抱怨之後,和我分享了她的大事。
她說,可以花時間和家人待在一起、有餘裕照顧弟弟創業的小店、把小小的事情做好、把工作的細節處理好,對她來說就是大事,即使那些事情對別人來說,或許不重要;或者對組織來說,或許並無舉足輕重。
妳要不要放過自己?別逼那麼緊好嗎?
接著,我們聊到前一陣子上當受騙的事情。
「妳看,妳沒有比較聰明,妳也被騙了,所以認清事實,妳就是平凡人,」她說,「不要再想大事了,每一件小事都是大事!」
轉念一想,似乎很有道理。
後來,我倆約了下次見面,並且敲定了其他兩個朋友的時間。當天,在line的對話中確認好此事的同時,她突然很認真地跟我說:「妳看,我們完成了一件大事!約到了要約的人,還確認了見面的時間與地點,這就是一件大事。」
這一段對話,我如今回想起來,依然印象很深刻,因為這確實完全不是我過去所認知的「大事」,但是她似乎並沒有說錯。
那麼,以下也是大事嗎?
每天準時起床出門工、今天喝了2500公升的水、倒車一次就成功、好好跟每個與我互動的人說話、完成了會議的簡報、看了一晚上的YouTube影片、4個小時追完40小時的劇……
其實打出上面這一段話的時候,我心裡總隱約認為這些仍不算什麼「大事」,雖然說,對於其他人而言或許並非如此。
大事還是小事,或許關乎每個人的價值觀。是吧?
那麼,你的「大事」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