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wen.hsiao.100/posts/10226773900587204?ref=embed_post 蕭文乾 2023年6月23日 發表
您我一定都有這種經驗:你看英文好的人,寫文法題,根本不假思索。唸一遍,就可以選答案了。唸起來順的,就對了。
P.A.的水到了,
phonics 跟 reading 跟 vocabulary 跟 grammar 的渠,就成;
P.A.的水漲了,
comprehension 跟 linguistic, literary, and cultural taste 的船,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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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從無到有,
從文盲到能欣賞莎翁十四行詩,
共有五個步驟。
1. P.A. 聲音的覺察能力
要會拆、會組、會加、會減、會替換44個音素。
以上過程中,絕對不能看到英文字母。
要會「講母語級別的英文」。
(這個條件,對美國孩子不成問題,但對臺灣孩子大有問題,所以需要在地化的精緻微調。)
2. phonics 字母的拼讀能力(只要會拼,不用理解字意)
3. reading fluency 短句的速讀能力(只要會唸,不用理解句意)
4. vocabulary and grammar 終於可以背單字跟學文法了
5. comprehension 無量無邊的文字天地跟文學境界跟文化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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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五個步驟,引述自柯林頓任內的美國國會,責成國務院組成美國國家閱讀委員會,在2000年所公佈的劃時代科學報告。繼任的小布希政府,更捐棄黨派成見,將之發揚光大,通過了後續的許多相關教育法案跟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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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五個步驟,大可以當賴、侯、柯三位競逐最卑微公僕的雙語政策科普大補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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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賴侯柯本人,或其幕僚,只要靜下心來,看這篇文,就贏了。
因為,臺灣的英文教育政策,實在太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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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跟美國、英國、澳洲三個國家的英文教育政策,居然可以落後20年之多,而且,毫無接軌的跡象。
換句話說,奢求我們臺灣孩子跟美國英國澳洲孩子一樣,
能在學英文spelling之前,都先學P.A.的那一天,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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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者,看這篇文,可以亡羊補牢,預防猛烈攻擊;
在野者,看這篇文,可以先發制人,揭穿國王新衣。
執政者,趕快搶先說:我們過去疏忽了。我們即將採用P.A.
在野者,趕快搶先說:你們過去疏忽了。我當選就採用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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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便為各位簡介「英文閱讀五步驟」裡,最重要的 P.A.
P.A. Phonemic/phonological Awareness.
音素與音響的雙重覺察。
說明:
這個步驟,就是英文這個語言,會產生的所有可能聲音裡的「咬字+語調」的母語化跟系統化。
舉例:
七歲的美國小孩,其英語的聽說能力,經過六年的母語淬煉,已臻化境,當然不用母語化。但,要開始學會,如何將其系統化。
也就是,美國小一生,要將自己口中的聲音,從「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變成「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簡單講,美國小一生,至少要知道,自己的母語,有44個聲音。
至少要熟悉,這44個聲音,如何組合,如何拆解。
關鍵是,在這個學習過程中,絕對不能看到英文字母。
否則就直接變成phonics了。
而少了P.A.的 phonics, 正是「學習英文閱讀」的頭號天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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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詭異吧?
這個論述,看起來根本反直覺;
這個論述,也完全違背了當今臺灣所有的英文教學認知。
因此,這個論述,只有兩種可能:
1. 我在騙全臺灣人。
而且,美國英國澳洲三國的教育部,都跟我串通好了,都在官網上,強調:要先學P.A. 才能學 phonics.
2. 全臺灣在騙自己人。
因為,從教育部的課綱到每一間英文教室的課程,都強調:
學英文,要先學phonics.
咦?柯林頓政府的 P.A. 呢?
我們臺灣,誰在教 P.A.?
還是我們臺灣,天賦異稟,超英趕美?
別人的母語是英語,都還要乖乖學 P.A.,
我們卻只因為商人騙我們說,全美語環境,就自然而然會英文,我們就可以跳過P.A.?
天下哪有這麼便宜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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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臺灣孩子如何學 P.A.
臺灣孩子跟美國孩子,剛好顛倒:
他們需要把聲音系統化,不需要把聲音母語化;
我們需要把聲音母語化,不需要把聲音系統化。
我們不需要額外去學如何將聲音系統化,
因為我們的母語,也就是國語的聲音鷹架,
也就是國語的注音符號,
本身就是一個超級成熟而且超級完備的系統。
最棒的是,全民都會!
所以根本沒有蔡英文政府擔心雙語師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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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臺灣孩子學P.A., 只需要一個步驟:
用最快的速度,
把美語的44個音素,
跟60200個單音節單字的 CVC 組合,
跟多音節單字的六種聲調,
跟英文句型的四種語調,
加以內化!
內化到大腦形成了神經迴路
內化到口耳建立了肌肉記憶
然後 P.A. 就大功告成!
每個孩子,就都可以回到公私立小學上phonics, 回到安親班補習班上phonics, 回到實驗教育或自學團體學phonics.
這個內化過程,認真一點,大概200個小時。大人小孩都一樣。
After that, 每個人不管本來的英文如何,都直接拉高好幾個檔次。
But before then, 學英文就是一件事倍功半的傻事。
而讓「學英文」這麼一件具有高度全民共識的事,
從「事倍功半」到「事半功倍」,
就是政治家跟教育家,
最需要為老百姓攜手合作的社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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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後代子孫的英文,以下是我繼續深思P.A.種種面向的所悟所得。
P.A. 有五重身份:
1. 它本身,是「英文閱讀五步驟」的第一步的100%。
因為這是一切的起源,所以沒有任何其他學習在進行。它本身就佔據了百分之百的學習時間,跟百分之百的學習意義。
2. 它同時,也是「英文閱讀五步驟」的第二步的50%。
因為學拼讀,就是要把發音跟字母,連結起來,所以各佔一半。
3. 它同時,還是「英文閱讀五步驟」的第三步的50%。
因為人在快速而準確地閱讀時,都會不由自主地默念,所以也各佔一半。
4. 它同時,更是「英文閱讀五步驟」的第四步的33%跟50%。
第四步驟,是單字跟文法。
先談單字。
認識單字時,形、音、義,各佔三分之一。
再談文法。
文法有兩種學習途徑:
1. 意義本身的智識理解;
2. 聲音輕重的直觀感受。
母語人士,兩者都會接觸到;
但偏重後者,而且前者會扯後腿,跟後者衝突相斥。
舉例:我在美國念高一的時候,修過一門自以為營養的學分,叫做英文語法。全班都母語人士喔。大家考起試來都叫苦連天。因為根本沒人知道那些拐彎抹角的術語跟多如牛毛的規則。
於是我親身參與了今生最荒謬的一門課:
我在美國科羅拉多的高中,
跟一群美國白到不行的同學,
在那邊死背英文的文法,
來應付一門叫做英文文法的考試,
然後還一邊用完美文法的英文,彼此取暖,一起幹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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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人士,兩者都會接觸到;
但偏重前者,而且後者會扯後腿,跟前者衝突相斥。
我舉例。
您我一定都有這種經驗:你看英文好的人,寫文法題,根本不假思索。唸一遍,就可以選答案了。唸起來順的,就對了。
可惜,我們都在忙著用大腦學文法,沒時間用口腔練發音。
換句話說,我們的臺式語調,會在判斷文法的時候,害我們做出「違背語感」的錯誤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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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個步驟,comprehension.
P.A.佔的比例,很難界定,但確確實實地存在。
我舉例,莎翁名垂千古的154首十四行詩,均用 iambic pentameter 抑揚五步格寫成。
而這樣的一種音響上的審美經驗,端賴讀者能否確實感受到,輕重輕重輕重輕重輕重的格律,乃及更細緻的 abab cdcd efef gg 的韻腳交替。
這,當然是一種對聲音的覺察力;
這,當然也是 P.A.
#歡迎去YT聽我用抑揚五步格寫華嚴經淨行品的雙母語_I_HO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