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提到一年當中的第一天。在社會科學家口中,這樣的一個日子被稱為「時間座標」。為了建立一個全新的開始,通常會使用兩種時間地標。一個是社會的,例如大家共享的,好比說是星期一、新月份的開頭、國定假日;另一種是個人的、獨一無二的,像是你自己的生日、結婚紀念日,或是換工作的日子。全新開始效應所蘊含的意義,在他們的個人歷程中,是有策略地創造一個轉捩點。
作者用數據說明,如果你的職場起跑線位於平均收入的後段,即便你後來成為了辦公室的超級英雄,那個初始的決策就像穿錯的鞋子一樣,你可能感覺怎麼都不對勁。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你錯過了起跑就真的注定要在職場賽道上永遠吃土。這正是你玩時間座標、搞大事情的機會。想像一下,今天不僅僅是本月的第一天,它還是你的生日,或許是你升職的週年紀念。把這一天當作一個全新的篇章,讓自己重新賦予新的定義,或許這是一個改變的契機。
不過法律規定的時間座標,是不容有任何的妥協,也容不得有賦予新定義的機會,各種民事法律關係的時效,上訴期間等,這些時間都是固定的,而且一旦錯過了,就是沒有辦法挽回的,必須極為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