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系列的文章終於來到最後一集XD
在第一篇文章中提到,我會將社工與個案會談的過程分成三個階段,分別是:「建立關係、蒐集資訊、確立工作目標」;
接著我陸續分享了「建立關係」與「蒐集資訊」前兩個階段的內容,今天繼續來分享最後一個階段「確立工作目標」,希望讓大家對於社工會談有完整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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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立工作目標
這是決定社工接下來還要不要繼續跟個案工作的階段,也是把前面的會談內容進一步轉化為具體行動的關鍵;
以親密關係暴力受暴個案來說,不管個案有沒有接受服務的意願,社工一定會做的工作目標就是「安全計畫」;
簡單的像是提醒報警、撥打113保護專線等求助管道,複雜的會與個案詳細討論如何在每次相對人施暴的當下可以盡快逃離現場、避免受傷等;
而在維護基本人身安全後,我們會了解個案接下來想要如何處理與相對人的關係,是想要再給對方一次機會?還是直接結束關係?
而不管離開或留下,都有其困難的地方;
個案想要留下的話,社工要思考兩造的互動模式是否有機會改變,以減少暴力發生;個案選擇離開的話,則要考慮如何離開才能避免激怒相對人;
這過程中涉及非常多的細節,是很個人化的討論,也很仰賴社工在前面是否有把「建立關係」及「蒐集資訊」的底子打好;
當社工成功與個案建立關係,個案才會有意願好好跟社工合作,而當社工有蒐集足夠的資訊,才能協助個案擬定出適合他的行動計劃;
而在這個階段可以將會談內容區分為:「釐清個案服務需求」→「說明社工可提供的協助」→「設定具體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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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個案服務需求
這個階段社工最好先確認個案的情緒是處在平靜的狀態,再去了解個案接下來想要怎麼做,否則情緒激動的個案很容易在當下說出事後反悔的想法;
例如:甫受暴的個案對於相對人的暴力行為相當氣憤,表示一定要提出傷害告訴,但隔週社工再聯繫,個案卻表示冷靜下來之後發現自己也有錯,因此已經原諒相對人;
再來要確認個案需求的可行性,如果個案提出一個很遙遠或困難的需求,就要再深入去釐清個案內心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例如:個案受暴後希望可以帶著3個小孩遠走高飛、直接離開相對人,但現況是案主沒有工作也沒有任何經濟支持,該如何獨力負擔所有生活開銷呢?
經了解原來個案是受夠了婚後在家相夫教子的枯燥生活,加上受暴相當委屈,因此希望離開相對人可以有所改變;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可能會建議個案先嘗試去找工作,如此可以讓個案的生活有所不同,未來也能較有底氣離開相對人;
另外這個階段要特別留心一件事情,那就是:「社工個人價值觀是否過度涉入個案的決定」;
例如:個案本身是有夫之婦,被外遇交往的男友施暴,但個案仍不想離開男友,認為自己繼續忍耐下去,終有一天能夠用愛感化男友;
而社工本身過往如果曾經被劈腿,因此對於感情不忠的行為相當氣憤,進而強力勸說個案放棄男友,此時將有可能造成社工與個案之間的矛盾,導致服務關係破裂;
這就是我在前面的文章所說,社工必須擁有高度自我覺察及調整的能力,才能確保服務過程不會因為個人內在陰影而傷害到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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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社工可提供的協助
這個部分社工必須很清楚說明自己能夠提供的服務內容,如此才不會讓個案有錯誤的期待,或甚至將所有的責任都放在社工身上;
像是社工可以陪同個案向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也可以陪同開庭聲請保護令,但無法直接替個案騰打錄音證據的逐字稿;
除了清楚說明社工可以提供的服務內容之外,也要明確指出需要個案一起努力及配合的部分,藉此讓個案明白,社工只是陪伴協助者,個案才是自己人生的主導者,因此必須負起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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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具體行動方案
這個階段就是要綜合前面所有的會談內容,先設定一個具體目標,接著再化為一步一步的實際行動方案,讓個案知道如何去執行;
在這個時候社工也會一併去了解,個案身邊是否有任何資源或親友支持系統可以提供協助,如此將有機會讓個案更快達到目標;
例如:個案多次受暴後希望與相對人離婚並帶走小孩(終極目標),但現階段個案沒有工作收入,娘家也無法提供經濟支援;
因此社工會建議個案先聲請保護令,以嚇阻相對人的暴力行為,接著鼓勵個案拜託親友協助照顧小孩再外出就業,開始慢慢存錢,以利後續提出離婚訴訟並取得監護權;
以上就分別是個案的短、中、長期行動計畫,社工藉由這樣的會談,協助個案從受暴後的驚慌混亂中穩定下來,並陪伴個案逐步邁向未來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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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篇字數蠻多的,感謝大家努力收看到這裡;
這是我第一次這麼仔細分享過去當社工的工作內容,希望讓大家更清楚了解,助人者的會談並不只是在聊天而已,而是非常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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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陪你梳理情緒、整理情境、擬定行動方案,希望最後能夠讓你逐漸走出陰霾、展露一絲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