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家長的教養面談中,解決完親子關係的困擾之後,接著就會聊到夫妻關係的狀況了。
很多媽媽總會覺得難過,認為爸爸都說不聽、都不想改變、都只顧著賺錢、都只會對孩子發脾氣⋯⋯
很多爸爸也會覺得無奈,認為媽媽都說太多、都變來變去、都沒想到自己賺錢的辛酸血淚、都只會對爸爸發脾氣⋯⋯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但無論多難唸,這本經就是得要唸,逃避、假裝看不到、互相責怪指責,只會讓這本經更難以下嚥。
可惜的是,我們從小都沒有參與「情緒與人際」這堂必修課,因此面對夫妻關係-這也是人際關係的一種-很容易牽動自己的情緒能量,進而衍生衝突和對抗。
幸運的是,我們現在有機會和孩子一起重修「情緒與人際」這堂必修課,事實上,幸福教養多數運用在親子關係的方法,也適用在夫妻關係、婆媳關係、職場關係⋯⋯等各種人際關係上。
因為幸福教養核心的阿德勒心理學,開宗明義就表示「所有煩惱,都是人際關係的煩惱」。
有的人建議,應該要在談戀愛時,就強迫學習夫妻或家庭經營的課程。但卻忽略了,談戀愛只是雙方兩個人的關係,而且在當下的身心狀況,通常只會看到彼此的優點。
要戀人去想像夫妻之道、或是有孩子之後的生活,那簡直是要常人想像愛因斯坦相對論的重力波一樣困難。
當步入禮堂結婚之後,就不只是雙方兩個人的關係了,而是「兩個家庭」的關係。
兩個家庭的價值觀,會在生活的各個層面上產生碰撞與衝擊。如果可以在當時,就經由對話和討論,在價值觀上求同存異,面對未來有孩子的家庭生活會更為輕鬆。
如果可以採小家庭的形態生活,也可以降低許多外在的干擾、或傳統價值觀的要求。
如果來不及在當時對話討論、或是生活在大家庭中,那就把它視為「提升自己」的好機會吧!因為會有大量的情境,可以提供自己快速提升「情緒與人際」的能力。
面對孩子出生後的家庭生活和親職教養,夫妻同心其利斷金,那夫妻不同心呢?我們有以下五點建議:
不見得要嚴肅的討論價值觀,而是最簡單的噓寒問暖,聊聊彼此一天的生活、分享當中的喜怒哀樂(多分享喜和樂)。
或是什麼都不說,牽著手散散步,看看夜空、吹吹晚風吧!就算對方想看韓劇、日劇、穿越劇,就坐在一旁靜靜陪看吧!
如果你/妳看到了這篇專欄,不用詢問另一伴,今晚就約會吧!
在家也可以、出門也可以,也不用刻意安排什麼活動,而是把注意力放在對方身上。
長期執行下來,就算沒有進行議題的討論,都會發現夫妻關係會更順暢、更幸福喔!
夫妻來自於不同的家庭,有著不同的原生家庭和幼年經驗。
從「因果論」來看,似乎有合理的理由,讓自己的所有行為都歸咎於原生家庭和幼年經驗,也讓自己的不改變合情合理。
但從阿德勒的「目的論」來看,我們的不改變,其實是「有目的的選擇」,我們為了維持現狀-當中一定是對自己有益-而選擇不改變。
我們不建議夫妻雙方想要在價值觀上完全相同,因為這簡直是天方夜譚。
更不要花心力想要去調整或扭轉「別人的價值觀」,因為價值觀只有「自己」可以決定要不要改變喔!
但彼此要能夠「方向一致」,至少是建立在「愛孩子」的基礎上,然後尊重彼此的價值觀(尊重價值觀,並不代表同意彼此的行為喔!下一段來說明)。
許多從虎媽狼爸轉變成孩子爸媽、學習幸福教養「有常規的民主教養」的家長,最困擾的議題,就是另一伴還停留在打罵、威脅、恐嚇、賞罰的教養方式。
或是學著「讓孩子教我們,如何教他」後,會覺得另一伴怎麼還用自己童年的不滿足,在期望著孩子。
另一伴也會喊寃說:「我小時候也是這樣長大的呀!我爸媽也是這樣愛我的呀!我是愛孩子才要打罵他呀!你給孩子的是溺愛,我給孩子的不是溺愛!⋯⋯」
所以前一點談到「尊重彼此愛孩子的價值觀」,但面對彼此不同的「教養方式和期望」,就要先找出「相同」的教養方式,在這些議題上合作。
再來列出「不同」的教養方式,基本的概念:「水往低處流、人往輕鬆靠」,所以孩子在面對不同的教養方式和期望,哪一方比較開放、比較包容、比較沒有傷害性,孩子自然會往那一方靠攏。
找出哪些情境會有不同的教養方式,然後進行分工,由開放、包容、沒有傷害性的那一方來負責這一個情境。
例如:孩子吃飯吃很久,媽媽會破口大罵,但爸爸覺得孩子吃得慢是他自己的事情,就可以在吃飯的情境進行分工,由爸爸全權負責,媽媽吃飽就去做自己的事情。
例如:媽媽說吃飯不能看電視,爸爸覺得無所謂,孩子就會跟媽媽說:「爸爸說可以看電視。」所以吃飯能不能看電視?就由爸爸來決定與負責。
例如:爸爸說一定要有禮貌、看到人要招呼,媽媽覺得無所謂,孩子就會在爸爸面前裝害羞。因此看到人要不要打招呼,就由媽媽來分工。
無論任何的狀況、無論談定的分工方式如何,如果對方已經在對孩子進行教養或討論了,千萬不要在此刻指責對方的不是、或介入對方的處理。
看不下去,就不要看;聽不下去,就不要聽。
在別的時間,特別是孩子不在的時間;在別的地點,特別是不要有三姑六婆存在的地點,夫妻雙方再從上述建議:「尊重彼此價值觀、可以同心就合作、不能合作就分工」,重新釐清雙方的教養計畫。
「不用跟對方說他的做法不好嗎?」家長表示很不容易按捺住。
「如果夫妻雙方已經確定彼此都是『愛孩子』的,對方所採用的,就是對方認為好的方法呀!」我說,「跟對方說他的做法不好,我的做法才好,只是一種『宣戰』的挑釁而已,對親子關係、夫妻關係都不會有幫助的。」
當然,在釐清雙方的教養計畫時,也要讓對方理解「別在孩子面對,指責自己的不是、或介入對方的處理」。
我們都會對於父母的角色,有預設的形象或想像,誰不想成為「好」父母呢?誰不想另一伴也是「好」父母呢?
但是追求當「好」父母的過程中,會過度擴張自己的權力與控制,希望一切都按照自己的意思來,於是過度照顧、傭人服務、剝奪孩子成長的能力和作主的權力。
家庭的關係像是「食物鏈」,常見的是「媽媽-小孩-寵物-爸爸」,但小孩、寵物和爸爸,怎能甘於落在食物鏈的底層呢?進而就會有很多權力鬥爭的劇情上演了。
我們只要「負責任」,而且是「負起自己現實上可以擔負的責任」就好,相信自己、相信孩子、相信配偶,然後先把自己照顧好,陪伴孩子練習照顧他自己的能力,並且讓孩子和另一伴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不需要把責任都攬到自己的肩上。
放下改變對方的奢求、抛棄控制彼此的念頭,從「自己」開始做起。在愛孩子、愛配偶、愛家庭的同時,更別忘了「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