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luencer:影響人的人

2024/03/07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Influencer/影響人的人〉2024-03-07


  國中的時候,偶然得知一名同學從小就是基督徒。一次聊天之中,我問他為什麼上帝要讓耶穌在這個世界上。我其實不太確定當初為什麼產生這個疑問,我猜一方面是因為,既然上帝是全能的,如果是為了完成某件事,似乎沒有非得需要讓自己的兒子以人的身分進到世界、死去、復活又離開;另一方面,或許我潛在地希望,我能從這個答案裡面找到人之所以需要活在這個世界的理由。



  “Cogito, ergo sum”。這是笛卡兒廣為人知的一句話,在中文世界一般被翻譯為「我思故我在」。但這樣的翻譯其實容易讓我們產生很多誤解,其一:「因為我思考,所以我才存在」。這不是笛卡兒的意思,但卻是很多沒有讀過哲學但覺得這句話很酷的人想要使用的意思。


  這麼用的人可能想要宣揚一種「人要思考才對」的價值判斷,所以拉了大哲學家笛卡兒作為權威,來讓自己不用思考。雖然笛卡兒不是這個意思,但按照他們的這種用法,他們自己說不定不太能算是存在,因為他們沒有好好思考。



  另一種誤解是「(因為)我在思考,(所以)證明了我存在」。說這是誤解,可能有些人會不同意,因為有一些哲學愛好者、甚至有哲學學位的人都有可能認為這樣的說法沒錯。但至少從笛卡兒的思想脈絡而言,這種說法很可能是有問題的。


  作為當事者,「我」的確從「我思考」這個事實發現到「我不可能不存在」、「至少存在著思考著的我」。但這並不是一個推論,而是一種直觀(或我更願意稱之為一種體驗)。這一方面是因為,你要使這個推論成立,還需要加入一個類似「凡思考者皆存在」的前提,那麼,這很可能就不能作為他所要尋找的「知識大廈的地基」。


  另一方面,在他所要設想的那種最極端的懷疑裡,甚至數學規則與邏輯規則這些我們難以想像其錯誤的基本法則,都有可能是「全能的惡魔」對我們的欺騙。如果我需要透過「推論」才知道我存在,那「我存在」的可信度也就沒辦法高到通過這個層級的徹底懷疑了。



  初聽到"influencer"這個詞的時候,有種如獲至寶的感覺。「有影響力的人」或「發揮影響力的人」,一定程度上,我會覺得這足以成為很多人一生努力的目標。如果人與人之間是能夠互相影響的,如果一個人有可能去影響到更多的人,我們或許就能夠擺脫某種因為缺乏「絕對意義」所感受到的空虛與無力感。


  雖然有可能「說到底」沒什麼意義,但至少你的存在與某些行為影響了其他人,於是你們可以共同以你們覺得更好的方式去塑造這個世界。同時,這種價值、行為與它們的產物還可能世世代代進一步延續下去。


  那麼,我們便有可能最終創造出一種足以讓我們滿足的此岸意義。它如磐石、大地般堅硬、具廣延;又在時間上,久到對你生命中所會遭遇到所有的人而言相當於永恆。



  所以當我很快發現到原來這個詞的意思接近於中文的「網紅」時,有點受打擊。雖然其實我談論的那種「影響力」還是被包含在其中,但作為整個大的注意力經濟中的一個環節,那種影響力往往被連結到一種更加短視、更加利益導向或目的導向的準洗腦。即便不是「帶貨」,常常也是「帶風向」。


  在「網紅」與「流量」的這組關係中,influencer所influence的不再是每一個活生生的人,而是一些數字、一些標籤的集合體--就像我們能在我們帳號的後台裡面,控制著「你適合被推送什麼廣告」的那些地方所看到的那樣。


  於是我們又回到了那個笛卡兒不小心創造出來的「獨我論」困境。「我存在」,我向外一點一點搭建整個世界。但在這個世界裡,我們沒辦法像認識到「我有心靈」那樣認識到其他人有心靈。他們可能是一些表現得很像是人的精密機器,裡面只是一些「齒輪」,譬如GPT、譬如Claude 3。



  這有點惱人。但好像又不太能夠避免。你可以跟三五好友一起討論、可以帶領數十人的團隊、可以對上百個人發表演說、對成千上萬的人開演唱會。但如果你要發揮更大的影響力,你就要掌握「流量密碼」,才能透過網路,抵達「無遠弗屆」。


  一個全新量級的爆炸力量在一次試驗中被驗證。從那一刻起,說話的是人、是精神、還是某種超越者(或三者皆是),接收到資訊的人已經逐漸沒有辦法分清。



  「我哪會知道啦!」國中同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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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寫作實踐,關於我看到和思考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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