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科長常提醒我已經來一年了,(嚴格說還有兩個月)問我和當初想像有沒有什麼不一樣?(跟我同梯待半年多離職的前同事據說辭職的理由是和想像的不一樣)我回答:「嗯……,沒什麼不一樣」事實上也的確沒什麼不一樣(畢竟是依法行政?)或許科長應該問的是:「這一年來擔任公務人員之於你的人生有沒有意義?或有什麼改變?或至少是加分而不是減分,而加分又是加了那些分呢?」
我對公務人員的想像其實很簡單,1.有周休二日、2.不要太常加班、3.能夠樂於工作。畢竟當初是抱持著若再沒考上就從此不再考試的心情,以及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可以專心讀念研究所又餓不死即可。現在想想滿足這兩個條件只需要一年一聘的業務助理或工程助理即可,但既然有幸成為高階文官(薦任),成了就算擺爛也可以做到退休(誤)的超穩定狀態,是否樂於工作反而成為工作與生活中平衡的關鍵所在。
關於1.周休二日與2.不要太常加班的想像是建立在「依然能保有自己的時間從事與興趣相關的活動」這一基礎上的,這一年來的確是見紅就休,即便假日被派去參加路跑活動、元旦升旗典禮、甚至與工務相關的課程等也皆可申請假日公差,日後換取補休。至於加班,最晚也沒超過9點,而且次數很少,通常是為了趕隔天會議的簡報或留下來與建築師討論。關於公務員加班與否,我認為完全是個人能力的問題,畢竟通常公文都有個期限,(簽過最速件24小時內就要簽辦的公文,那是某公會的陳情文,算是個例外)只要在時間內簽辦即可。(不過這還是要看配合的廠商良莠與否,若常常送來的東西都不OK,一直 公文往返也是挺累人的,廠商文書作業的問題在此就先不談了)只要沒有多的公文、最近又不須安排會議資料等,剩下時間做什麼就自由發揮了,不過這個自由發揮才是我想談的,關於3.如何能夠樂於工作的,如何在廠商、公文、長官的關係中,多了與同事、與上班環境的關係,我想才是樂趣所在。
通常將興趣與工作綁在一起的人會有這樣的過程,即是突然對工作倦怠、恐懼上班,開始懷疑自我是否真的那麼有興趣,否定了當初獲此工作時的快樂與期待。工作不可能永遠順順利利,而我們所想像的工作也必然和實際從事工作時有所出入。工作如何與興趣兼顧,關鍵在於本質學能如何靠興趣的動力獲得提升。事實上,當興趣成為了工作的一部分,興趣也就不是單純的興趣了,甚至不是工作獲得成就感的主要部分。不能否認的是,對於基層的工作,任何人來做都不脫離十之八九,但工作在每個人的心中卻都有不同的重量,而一個為工作而工作的人與一位樂於工作的人,最大的差異在於,工作之於人生、之於我的生活有不同的影響、不同的關係。我和科長即便在同一個辦公室、工作的時間差不多,但是有些東西是跨時空的、歷史性的,與權力、身分不相關的,那就是工作作為我個人歷史的一部分,永遠必須靠自我書寫、自我實踐,而不可能假他人之手。
當初考上時,同事問我為什麼不填建管處、不填都發局而要填文化局,我說:「因為感覺比較有趣。」文化局確實有趣,有趣在於與工程單位單一個科就6、7個技士(不含股長、技正、科長),而文化局「全局」則只有兩位技士、一位技佐、一位技正;有趣在於一個工程從採購、開工、變更設計(通常不只一次)、竣工、驗收(中間還有零星的陳情、工程查核等)都有機會碰到;有趣在於非純工程單位而有能夠與行政人員不同業務交流的機會;有趣在於以前做職代時頂多跟旁邊或業務相關的同事互動(喇賽),現在因為業務廣袤,而有了與各式人員(同事、廠商、長官、同梯受訓的同學等)互動(喇賽)的樂趣;有趣在於修復歷史建築不同於新建工程,裏頭的設計、施工讓我對何謂建築?何謂城市中的老空間也有了不同的看法與想像。
菜鳥年,親身感覺到一種越來越無可取代的感覺,那是一種長官對我的期待與栽培。回到「這一年來擔任公務人員之於我的人生有什麼改變?」的問題上。公務人員,是我自退伍以來擔任最久的工作,目前看來沒有意外的話會繼續做下去,明年此時,會有更多不同的樂趣被創造吧,職等、升遷從來不是我踏進公職的原因,而是創造樂趣、創造能夠與他人分享的故事、創造個人值得被書寫的歷史。
201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