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有多好玩嗎?昨天寫完《談”道歉”》一文後,想說坐下來看個電視,結果呢?轉到人間衛視的《生活智多星》時,它正好也在講"道歉"。提到道歉困難的原因,及道歉可能的好處等等。(你知道嗎?我看了半天,只覺得那些都只是紙上談兵。)
洪申翰事件之所以引發注目,最主要的原因是立法院的議事規則規定,唱名三次不到視同棄權,也因此登記質詢的委員在唱名前就必須先到場,而為了防止有委員臨時因故未到—包括遲到,前面委員質詢時間縮減,或改書面等—因此各黨團都會指派輪值委員提前,以便在有狀況發生可以提出程序問題等,拖一下時間等按序質詢的委員到來。當天下午民進黨的輪值委員就有洪申翰,可是唱名時一直不見蹤影。也因此主席在唱名三次後,直接宣布質詢完畢散會。
那洪某為何沒在場呢?洪某找的理由包括:前面委員改書面未被告知;議事人員怠惰;主席先行離開是否想去喝酒?該上班不上班;他比議事人員通知的時間早到;他被無故剝奪權利;輪值是黨團私事,只要在院區就可以了;補質詢有以前的慣例可循等等,結果上述論點卻被一一打臉。問題是事情鬧大了,因此收不了山,因此他乾脆搞了個神隱幾天,以避風頭…。
政壇本多小丑。但我們從此案例中可以學到那些死不道歉者所可能採用的藉口:
面對這樣的人,要怎麼辦呢?事實上,你也不可能怎麼辦,但你不覺得多了他們,話題增加了不少,人生也多了一些色彩嗎?有了這些人做為比較對象,我們日常碰到的那些死不道歉者,實在不算什麼,你說是嗎?
沒想到因為這個事件,面對不道歉者的修為也因此有了精進;更重要的是:也知道出了差錯趕快道歉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因為道歉後,對方再怎麼理直氣壯也只能把氣收起來,先深呼吸消一下氣,然後忍氣吞聲的認了。(以洪申翰的案例來說,如果他一開始就直接認錯道歉,會是個什麼樣的結果呢?人家還會緊追不捨,緊咬不放嗎?不可能,對嗎?因為再追,再咬就沒意思了,甚至會反過來變成被指責的對象和依據了。)道歉功效如是之大,如是之快,為什麼我們經常出不了口,反而要找許多別人都覺得荒謬的藉口呢?人真的太有趣了,嗯,多來幾件談資無妨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