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燃氣公司的騷操作違犯了哪些法律?

2024/04/22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重慶燃氣公司燃氣表多收費事件有了處理結果。燃氣公司總經理被免職,退回了多收用戶的燃氣費,遠端校準了燃氣表。

raw-image

燃氣公司讓燃氣表多計量的做法讓我想起以前教科書上控訴黑心地主『小鬥出,大鬥進』的伎倆:地主用小鬥出借給農民糧食,而在農民歸還糧食時用大鬥計量。兩者如出一撤,都是在計量器具上做文章,達到多收多占的目的。光天化日之下,無異於赤裸裸的搶劫。 


嚴格說來,重慶燃氣公司不僅應當受到行政處罰,還應受到法律的處罰。在我看來,重慶燃氣公司至少觸犯了三項國家現行法律規定。 


首先,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計量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製造、銷售、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沒收計量器具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對個人或者單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其次,涉嫌商業欺詐。燃氣公司與用戶之間是合同關係。而燃氣公司以欺瞞的手法多收費,可以按合同詐騙罪處理。

 

第三,主要負責人犯有濫用職權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怠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慶燃氣公司是國有企業,履行政府授予的提供公共服務職能。國企高管也屬於濫用職權罪的主體。

 

但主要負責人多半不會移交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就很難說了。這個就不細說了。

 

有些不可思議的是,重慶燃氣公司為何會幹下如此下作和愚蠢的事情呢?這樣明目張膽地侵害廣大用戶的利益,明顯會被發現,會引起公憤,引起強烈的輿論反彈。上頭肯定頂不住輿論壓力,會出手整治嘛!最終吃進去的東西還會吐出來,吃不到狐狸還惹身騷,所為何來?稍為有點政治頭腦都會預料到這樣的結果,不會犯這樣愚蠢的錯誤。

 

可能是逼急了,虧損嚴重。一則成本減不下來;二則現在各地財政都非常困難,沒有什麼補貼了。自己的孩子自己抱,自己想辦法彌補虧損。各部門各想各的招。比如說城管可以加大力度查違章,增加罰款收入。燃氣公司呢,還有供水和供電,調價不可能,價格由發改委管著的,只剩下偷量這一招了。形勢比人強,顧不了那麼多,先把眼前的窟窿堵上再說。事情敗露了,那也引起了上級主管部門的注意,總得給些補貼吧!俗話說,會鬧的孩子有奶吃,捅個婁子出來,雖然會挨打,但可能也會得到糖吃。

 

但這婁子捅得太大,嚴重激發社會矛盾。雖說有難處,難以完成既要不虧損,又要不能減成本,還要不能提價的不可能任務,那也不能不顧全大局,擺爛破罐破摔,做給人看。純粹是給政府出難題,加深民眾的信任危機。政府要解決這個難題,要麼給補貼,要麼提高水電氣價格。前者財政吃緊,後者加重廣大居民的負擔,都是很難辦的事情。

 

2024年4月22日

81會員
280內容數
從歷史文化、政治經濟等多維度對中國社會透視研判。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