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著實是一種很奇異的景象:每個人在特定的時間區間中從家裡走到街口,站在那裡,手上(也許雙手分別拿著)一袋東西,等待一台播著古典音樂的大車,它來到,我們將手上的袋子丟進去。
我們從哪裡生出那麼多需要丟掉的東西?一些是商品包裝、一些是免洗餐具,還有衛生紙,總會有衛生紙。其他的呢?可能壞了、不能再運作了、或者過期的食物與調味品(如果是廚餘記得丟到廚餘),也可能是因為時間變換,那些過去你喜歡的東西或你常用的東西對你失去了價值,它成了垃圾,無論過去你因何緣故曾經主動想要獲得。
在這個時代,我們說「刪掉」。很多東西都可以刪掉,按一個鍵,它就從我們可通達的路徑裡消逝。又或者像我們的Steam遊戲庫,即便一款遊戲數年沒有碰過,它不會有實踐意義地「占空間」,它作為眾多「數字收藏」中的其中一個--台灣中文應該要說「數位」,但這裡是想做一個雙關,意旨它作為「買遊戲的遊戲」中一個成就數字--,我們的擁有沒有倉儲成本,而沉沒成本,反正已經沉沒了。
但房子裡的東西沒辦法刪掉。所以文青電影中,配角需要把自己暗戀的人的相關記憶拿到屋頂燒掉。而我們則是出門丟垃圾,若你家的大樓有集中垃圾的空間則不在此限。
不久前,有人詢問Steam客服能不能繼承過世親人的Steam遊戲庫。客服的答案是否定的:不能轉讓、不能合併。你當然還是可以在生前把帳號密碼轉讓給另一個人,或者讓「家庭共享」功能在你死後持續運行。但那不是「繼承遊戲庫」,這可能是形上學問題,包含什麼是「擁有」、甚至什麼是「購買」、什麼是「使用」。
是不是「擁有」應當包含「轉讓」和「丟棄」的權利?如果我購買了一項物品,是不是那一項物品就屬於我?直到我將它給予別人或丟進垃圾桶。但那些數位產品,我們只買到了它的使用權,不能給人、也不能毀壞或丟棄。
你不能在你最喜歡的遊戲上貼上自己最喜歡的貼紙,不能在上面胡亂塗鴉、不能不小心打翻飲料在一本電子書上(你只會弄壞你的電子閱讀器)。它們不能被「那樣」擁有,因為它們從不「那樣」存在。
一箱一箱的舊資料和舊衣裳被送上資源回收車(垃圾車在第一段就來了,資源回收車則現在才到)。沒有「回憶」在這個過程中被丟棄。它們在你決定這些物品可以被丟掉之前被丟掉了一些,其他,則在你渡過沒有這些物品的未來裡,一點一點慢慢地又被丟棄。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