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答案大家應該很清楚,那就是: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最大的,且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也如此,就是要愛鄰( [ 22.39] 「鄰」也可譯作「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書的總綱。」(太22:37-40《和修》)
而在有關於禮儀與傳統的教導上,耶穌也是這樣說:
「因為出於心裏的有種種惡念,如兇殺、姦淫、淫亂、偷盜、偽證、毀謗。這些才玷污人。至於不洗手吃飯,那並不玷污人。」(太15:19-20《和修》 )
因此,當今天的巴勒斯坦被以色列政府侵佔,甚至濫殺巴勒斯坦人時,要很留意當今的基督教錫安主義者,是否繼續支持以色列政府?若是的話,那他們就與耶穌基督的福音無關,甚至他們刻意背離耶穌的教導,不能說他們是耶穌基督的跟隨者,而是「敵基督」了~
回到經文裡面,聖經唯一提到「敵基督」的地方是《約翰一書》:
「孩子們哪,如今是末世的時光了。你們曾聽過那敵基督者要來,現在有好些敵基督者已經出來了;由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世的時光了。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這就顯明他們都不是屬我們的。」(約翰一書 2:18-19《和修》)
使徒約翰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敵基督是從教會內部出去的,而且敵基督不是「只有一位」。除了明顯地號稱自己是再來的基督是異端之外,若基督教錫安主義違反了「最大的誡命」,那他們絕不能聲稱他們是基督教;若他們依然這樣宣稱,那就是敵基督了~
19世紀的末世預言與時代論,可能無法根據教義認定為異端。可是他們當時也帶來了很多混亂,當今「復臨安息日會」的存在,就是這一切混亂事件最好的見證。William Miller 與其追隨者曾經認定1844年耶穌會再來,但顯然地這一切並沒有發生,為了調解這當中的衝突,之後的領袖才又另立「天上聖所」的教義。
雖然在今天,他們依然期盼耶穌再來,但卻誠實地告白不知時間為何:
「基督復臨已經迫近。但那時辰尚未啟示我們,因此我們要隨時準備好。」從這點來說,他們比大多數的時代論者,對於上帝更有信心,而不是對自己的預言計算有信心。
基督教跟猶太教最大的差異,就是廢止了一切的獻祭;如果地上的獻祭沒有必要存在,那自然聖殿也不需要存在。
「因為基督並沒有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而是進到天上,如今為我們出現在上帝面前。他也無須多次將自己獻上,像大祭司每年帶着牛羊的血進入至聖所。」(希9:24-25《和修》)
因此從基督宗教的觀點來看,實質的聖殿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若需要蓋一個聖殿來研究,也沒有必要在約旦河西岸或是巴勒斯坦。
如果從寓意的角度來看,根據保羅與彼得的教導,我們(教會)就是永生上帝的殿(林後3:16-17; 6:16; 彼前2:5)。因此教會就是當今的第三聖殿,沒有必要支持猶太團體再蓋一個第三聖殿。
首先,在了解這些象徵、圖畫甚至與未來有關時,要非常小心,因為我們已經脫離了當時的文化與語境,如果冒然用字義去解經,很容易陷入「循環論證」的謬思裡面,而這就是當今時代論無法自拔的原因。
在理解經文時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那就是不明白的事就承認自己不明白,不要去強解,困難的事就讓學者去討論與研究。如果當今的學者都沒有高度的共識,那就讓它懸在那邊。如果上帝要將這些事刻意隱藏,我們用盡各種辦法也不會得知。
耶穌誕生之前,許多猶太學者想要研究耶穌誕生的日期與時間,但是當耶穌真正出現在他們面前時,他們卻依然無法認出祂。反倒是在聖殿日夜敬拜的西面與亞拿,將嬰兒耶穌認了出來。
是否有遵守耶穌的教導,才是辨別出誰是敵基督的根據;而不是根據及其難懂的圖畫與象徵,堅持要看到不法者坐在第三聖殿裡,才能確認它是敵基督。
若按照新約聖經字面可懂的描述,當今的基督教團體(教會)就是實質存在的第三聖殿,而當以色列政府在屠殺巴勒斯坦基督徒,但當今的教會卻不發聲,甚至支持以色列政府繼續屠殺時。這不就證實聖經的末世預言「不法者(以色列政府、基督教錫安主義)確實坐在『殿』(教會團體)裡」正在發生嗎?
有些靈恩團體會強調,流人血就是獻祭,從這觀點來說,以色列政府確實藉著屠殺在獻祭給那不法者。
這個問題等同於在問:人的血氣是否可以加速上帝國的實現?
如果支持時代論與基督教錫安主義的人,認為答案是肯定的話,那請你們往後在舉行聖餐的時候,一同紀念賣主的猶大。因為按照你們的邏輯,如果沒有賣主的猶大的背叛,那就不會有耶穌上十字架的戲碼發生。
使徒約翰早就提醒我們了……
「孩子們哪,不要讓人迷惑了你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基督是義的。犯罪的是出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是為了要毀滅魔鬼的作為。凡從上帝生的,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裏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所生的。這就顯明誰是上帝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了。凡不行義的,不是出於上帝,不愛他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3:7-10)
巴勒斯坦基督徒是我們的弟兄嗎?若是的話,不管第三聖殿在字義上是否會實現,我們都沒有理由支持以色列政府繼續從事屠殺與侵佔的行為,因這不是律法書與誡命允許的事。
若我們當今不知道這些事,我們可以宣稱我們是無辜的;
若我們無力去反抗,我們也可以說我們盡力了;
但若我們不但默許還同意,甚至還為以色列政府代禱,那承擔無辜人的血,必然有我們的一份。
假使耶穌真的會根據時代論的觀點再來;但在那之前,我比較擔心因著我不替無辜的人發聲,反倒會遭受更大、更嚴厲的審判……
最大的誡命是檢驗一切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