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一下研討會的最後一場panel,以性勞推成員為主的研究發表,從酒店圈獨特的法意識、全人照護下的性排除,再到跨性別工作者的雙重否定、BDSM職業收業女王的自我民族誌。我們看到性工作者的不同樣態,也看到他們所面對的相似問題。
有法律,就有法律之外。我們要的平等不只是法律內的平等,還有被納入法律管轄範圍內,但卻被排除在法律保護之外的人,他們也應該享有平等。
酒店公關被性侵時理當能夠報案不被差別對待,但事實是不符合完美加害人的他們,通常在報案、做筆錄時受到二次羞辱。第一線執法人員帶著「做這個行業就是會遇到這種事,這是你自找的」或是「『被性騷擾』也是你的工作範圍之內」等等觀點來處理案件。加上與加害者通常有金錢關係,讓被害者更難去澄清自己的確是被性侵,而非性交易。去刻意強調自己被性侵了,還要各種佐證,過程本身就是一種不平等和羞辱了,更何況如果被認定為從事性交易,更有自己找罪受的諷刺感。
擔心成為治安破口,酒店業被列管臨檢,但這個破其實是破所謂被法律保護的「一般工作」的人民生活。把酒店業納入法律內,是為了保障其他人的平等,然而在真正需要法律協助時,從業人員的經驗卻成為一種法律之外的例外狀況。
另外一種例外,是長照機構所謂「全人照護」下排除的性。我們想像了「全人」的模樣並提供服務,但在這框定之外的需求卻也一併地被捨棄。首先將你納入照護體系中,界定你的需要,反而是把我覺得你不需要的東西拿掉。
這讓酒店公關、長照個案在兩套體系中擺盪,一套是正規的社會/體制框架,另外一套是被納入性排除後,慢慢形成的獨特的法意識,因為生活必要而自動生長起來的框架之外。像是長成自己一套討回公平的手段,酒店公關被侵害時往往選擇「私下解決」。找經紀人出面協調或借用正規資源來達成私下和解,再或者運用自己的人脈找黑道將對方打一頓。要出金融卡和帳號密碼後,把錢全部領出來大家一起分。或像是長照個案的情況,成為性交易顧客或各種在檯面下想辦法解決,一邊與違背社會觀感的羞愧感,違背法律的負罪感共處,一邊享受滿足基本生理需求的愉悅感。
在研究中,性工作者最直接碰到的便是工作合法/不合法的法律問題,故訪談更進一步聚焦在「如何看待自己工作的合法/不合法性」,以及由此延伸展開自我與社會如何對立、造成雙重否定的討論。我們看到擁有兩套法意識的他們在兩方掙扎,但解決自我與社會期待之間矛盾的方法,永遠不是取消掉另一者,讓他們只有一種選擇。而是如何擴大去理解框架之外的存在,去理解他們的處境以及需求,承認他們所經驗到的是事實。
在男跨女的性工作者研究中,受訪者表示自己被定位在「不男不女」的雙重否定處境。因為想當女人所以被要求比女人還女人,但同時還要懂男人,因為你以前是男人;或是認為欺騙(異男)消費者,有損於男性顧客的陽剛氣質,害(異男)消費者被誤會性傾向。另外一個研究是BDSM職業收費女王的自我民族誌,面對以性服務為主的身體展演性工作與情緒勞動,角色扮演造成「我既是女王,又不是女王」的自我懷疑。
在深層入戲時我完全成為我所不是的,事後對自我感到懷疑,而在出戲時又產生不盡職的愧疚感。我既是女王又不是女王,研究者在表層演戲中找到一個可能的平衡。然而也有可能的是,首先取消掉對自我定位的二元性,就像我們在跨性別性工作者的案例裡看到的,我們嘗試取消傳統上的性別二分。在這裡,我們也可以嘗試取消對自我定位的二擇一。男/女、女王/非女王只是我們暫時找到的兩個極端,更重要的是我們手抓住這兩端,所拉開的是一道具有無限多種組合的光譜。我們可以在其中恣意擺盪,不用強迫走向女王的極點(況且那是不可能的),更重要的是找到扮演時對自己來說最舒適的位置,就像研究者努力找到自己可以接受的方式。
硬梆梆的正規法律,是具體化的理性框架,有時很難在實務上發揮效用。反觀酒店圈獨特的法意識,參入更多身體性的變數和人際關係的流動性,更在與實際他人的倫理互動上展現出彼此之間的情感關係。這兩套法意識並不完全沒有交集,我們看到交互搭配的應用情況,或許能夠由此尋找交集範圍,展開認識彼此、相互對話的可能,讓性工作者的多元性被理解而真正綻放。
而終歸到頭,首先是承認框架之外的存在。承認性的存在、女王的存在,承認跨性別工作者的存在,以及那些我們一直掩蓋的生命樣態,是確實存在的。於是乎問題又繞回到上一篇〈女學會年會(一):自我民族誌與主流史〉的原點,自我民族誌作為目的,本身就帶有革命性格,企圖映入公眾視野中,破壞社會框架,要求透過「理解」這樣一種非暴力的方法,達到承認存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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