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韋伯的名著《基督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裡面,他以美國開國元勛之一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在其自傳中對自己皈依各項美德的說明做為早期資本主義精神的經典描繪。在其中,富蘭克林用一種有別於傳統道德勸說的方式,向讀者闡述那些美德對於一個人的好處,尤其是「賺錢上的好處」。
譬如說,如今人們耳熟能詳的「時間就是金錢」,便出自於富蘭克林對「守時」、「勤奮」等美德的說法:
「要記住:時間就是金錢;誰要是本來可以透過它的勞動每天賺10先令,卻有半天出去散步或者在他的房間裡無所事事,就算他為了他的消遣只花了6便士,他也不可以光只是計算這一點:他除此之外還花掉了、毋寧說浪費了5先令。」
從我們的時代回頭去看,我們會知道富蘭克林的這段話蘊藏了「機會成本」的經濟學概念。但他並不只是在說「浪費時間不符合經濟效益」,而是進一步從經濟理性的角度闡釋了另一種「之所以我們要有美德的原因」。
而如果從這種不從哲學性的「美德本身」,而是從「美德帶來的好處」出發的思考方式,也讓富蘭克林得出了另一個結論:比起你是否有美德,更重要的事情是--你要讓自己看起來有美德。
為了讓你的債權人滿意,你應該要讓他在清晨與夜晚時聽見你工作時的槌子敲擊聲;並且,絕不能在你應該工作的時候,讓他看見你在撞球桌或酒館裡身影--否則他隔天就會叫人催促你付款。
富蘭克林認為,當勤奮的表象有著和勤奮相同的用處時,這一表象就足夠了。更多的勤奮反而是沒有用的、不合效益的剩餘,應當予以摒棄。如果你自己一個人默默做好事而沒有讓別人知道,那樣的「美德」根本不具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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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特別有意思的事情是,雖然富蘭克林是從「好處」的角度去強調美德、甚至「看起來有美德」的重要性,對一些人來說這似乎讓美德失去了原來神聖可貴的意涵。但綜覽他的一生,其作為一名白手起家、勤奮工作又回饋社會的成功人士的這件事並不虛假。無論是為了那些美德的好處、或者有一部分的他只是在「扮演有美德的人」,他都確確實實成為了讓許多美國人願意去要求自己或子女展現美德的那個重要榜樣。
富蘭克林的這種行為模式除了在美國文化中累積出一種「Fake it til you make it.」的思維,還點出了一個重要的角度:美德的核心,其實是一個人在社會中的信用與評價。並不是「比起事實的真相,看起來是不是更加重要」,而是「看起來是不是,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事實的真相」。
以勤奮來說,那些真正會被我們說是勤奮的人,其實他的勤奮往往不是他行為的出發點,而是他長期行為之後的結果。之所以一些人看起來會拚了命地努力,很多時候,不是因為他們特別有自制力,而是因為他們對於這件事情充滿熱情。
譬如大谷翔平,他能夠成為如此出色的二刀流選手,無疑與他的勤奮練習拖不了關係。但他為什麼要(以及為什麼有辦法)花那麼多心力去做這些事情?說到底,仍舊是因為那句從年少時期就一直在他心中的「因為我喜歡棒球」。
對於「為什麼想要成為二刀流?」,大谷說:「自己丟掉的分數,自己打回來不是很有趣嗎?」。而這種超越常人的樂在其中,恰恰是他能夠看起來如此勤奮的核心理由。
即便是平凡如我們,如果我們深深喜歡一件事情,又知道把這件事情做好的方法,那我們自然而然會一直做下去。我們並不首先帶有勤奮的動機和意識,卻不知不覺做了其他人眼中勤奮的事。而這種從外部評價誕生出來的行事標籤,又怎麼能說不是勤奮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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