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2003年環境教育研討會中,有研究生的論文在檢視許多民間團體,在帶領自然解說時,是不是在知識上的講解有錯誤的地方。
記得在會後,與一些伙伴閒聊時,曾談到,以民間團體的角度來看「講得對不對不是最重要問題,敢不敢去講才是問題。」
這也就是說,對一般民眾以環境教育為目標的自然解說過程,並不必像在大學或研究所的講堂,對物種或分類如考證般的錙銖必較。以民間團體的目標而言,解說內容只是工具,喚醒民眾有環境意識,進而產生環境行動,這才是真正的目的。
在荒野裏,對於剛出爐的自然解說志工,我們會以一個小故事來互相勉勵。
有個小學三年級的學生學期結束放暑假時,跟父母親說:「我不要上學了!
」
媽媽很好奇:「你不上學,那你要做什麼?」
孩子:「我要去教書!」
媽媽更好奇了:「你才小學三年級,你能教什麼?」
孩子:「我可以去教二年級的學生啊!」
沒錯,荒野的伙伴就是有這種「小學三年級學生般的自信」(要說憨勇也可以啦!),我們雖然在自然知識上只有小學三年級的程度,但是我們面對的民眾或許只有幼稚園大班的程度,至少他們的環境覺知與環境行動比他們要高得多。單憑這般熱情與使命感,相信經過如此的解說員解說後對民眾的影響力,絕對不會輸給大學教授。
老實講,就算一個解說志工懂得海星可以活幾年,兔子到底快不快樂,或者他會辨識一千種植物,只要他沒有讓民眾感動,進而產生保護自然環境的情懷,在我眼裏,他不是一位好的解說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