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和大家分享了關於目前手上已經有一個offer,但還在等其他面試結果時應該要留意的面向,包含向HR瞭解相關時程、評估自己可以承擔的風險等等。
這週就想來跟大家分享,過去我們身為公司HR負責招募時,常遇到求職者會有哪些說法,來爭取延後回覆錄取通知或延後報到的時間,不過因為這之中每個人遇到的情況可能都不一樣,加上每個公司在招募時的考量也都有所差異,所以文章中的分享,主要是列出我們過往經驗中曾遇過的情況,希望能讓樓友們有些不同思考。
▌說法一:職涯規劃因素
「因為重視長久職涯發展,希望和其他機會一併進行整體評估。」
在向HR瞭解相關面談或核薪時程時,如果希望可以爭取延長回覆錄取通知時,常見的一個情況就是對方告知還在等其他機會的結果,因為重視長久職涯發展,也希望能夠審慎考慮後,當決定加入公司就可以和公司一起穩定發展,但由於目前還有其他面試正在進行中,為了和其他機會一起進行整體評估,不知道是否可以延後幾天回覆是否接受offer?
這時候人資可能會說:
一般來說公司提供3~5天的考慮期算是蠻常見的,但有些比較強硬的公司或人資可能為了希(逼)望(迫)你儘早決定,也會告知由於公司有其他備位人選,加上因為公司希望這個職位能儘快到職,因為專案即將展開,所以會給一個最後通牒。此時就得自己評估其他機會的勝算以及是否符合自己的職涯期待(包含薪資、福利、職稱、工作內容、未來發展等等),同時看看是否有機會加速其他機會的流程,在時限內做出決定。
▌說法二:現職公司因素
過往也常碰到求職者提到,因為現職工作的複雜度高或在公司年資較久,公司需要時間找人及交接;或是因為專案時程的關係,需要等到專案告一段落或結束,自己也希望可以秉持當責的態度,完成公司的任務安排,因此需要比一般法定的離職預告期更長的時間才能到職。
這時候人資可能會說:
有些公司如果內部人力安排有餘裕,這時候可能就有機會願意接受延後報到。只是通常不少公司在找人也都是因為有急迫的用人需求,因此非常有可能只接受依據你在現職公司任職的年資來推算你所需要的離職預告天數。
不過秉持著離職還是好聚好散的原則,還是建議大家可以好好跟現職公司溝通,同時也取得新公司的理解,相信他們在遇到自己的員工要離職時,也會希望自己的員工可以多體恤公司和主管的安排,在尋求雙方最高利益的原則下去談出一個彼此都可接受的日期。
▌說法三:個人因素
最後一類常見的說法可能是因為個人行程安排,例如已經事先安排好食宿交通要去旅行或是蜜月,或是剛好因為健康因素要安排一個小手術,但不影響日後工作;甚至是家庭因素都有可能。記得過去就真的剛好曾遇到求職者的家人在報到前離世,提出希望可以延後報到時間。
這時候人資可能會說:
當人資遇到上述情況,有些無可避免的例如個人健康或家庭因素,通常都能夠理解也會去跟主管說明並協調報到時間,或甚至有可能先採取兼職或部分工時方式,等到情況排除後,再轉為正職員工。
不過如果是旅遊規劃的部份,就得小心不見得每間公司都願意接受延期,此時會建議當有遇到類似情形時,最好在最後一階段面試或是當接到錄取通知時,就第一時間告知,否則即便公司同意延後報到或報到沒多久後請假,也可能留下不好的印象。
整體來說,當遇到需要延後回覆錄取通知或延後報到時,其實都是各種談判與攻防,除了要考量最好和最壞的情況,也要評估自己能夠承受的風險程度。
祝福大家當遇到類似情況時,都能夠有最好的結果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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