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昨天的文章主要是針對新版 SBTi 淨零標準草案對於碳移除市場的影響分析,今天來看整份草案的更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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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i
- 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 (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 是一個全球性的企業氣候行動組織,成立目的是使全球的公司和金融機構能夠為應對氣候危機盡一份力量。
- SBTi 的目標是開發標準、工具和指南,使企業能夠設定符合將全球暖化控制在更安全水平並在 2050 年前達成淨零排放所需的溫室氣體 (GHG) 減排目標。
- SBTi 的願景是:「到 2050 年,世界將轉型為一個在地球限度內服務人口需求的淨零且公平的經濟體」。
- SBTi 由 CDP、聯合國全球契約 (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We Mean Business Coalition、世界資源研究所 (WRI) 和世界自然基金會 (WWF) 共同創立。
- SBTi 是一個在英國註冊的慈善機構,其子公司 SBTi Services Limited 負責目標驗證服務。
- SBTi 將最新的全球科學氣候洞察(如 IPCC 的研究)納入其路徑、方法、指標和標準的開發中。
- SBTi 強調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遠低於工業化前水平 2°C 以內,並努力將升幅限制在 1.5°C 的《巴黎協定》目標的重要性。氣候科學強烈強調將全球暖化限制在 1.5°C 並在本世紀中葉實現全球二氧化碳淨零排放,以減輕不可逆轉的氣候影響的風險。
淨零標準設置目標
- 此初步諮詢草案是 《SBTi 企業淨零排放標準》第二版,收集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以更新和修訂目前的標準 (Version 1.2),使其更具相關性、穩健性和實用性。
- 《SBTi 企業淨零排放標準》的目的是提供一個更全面的框架,以促進企業進行科學基礎的減碳和系統轉型。激勵企業採取具有雄心且具備科學基礎的氣候行動,以促成向公平的淨零經濟轉型。
- 本標準宗旨為企業提供步驟,以快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轉型其商業模式並擴大其符合淨零排放的活動,使其與最新的科學氣候洞察保持一致。提高企業淨零排放承諾的可信度和透明度,使其與新興的最佳實踐和框架(如聯合國高級別專家組 (HLEG) 的建議、聯合國競賽至零 (UN Race to Zero) 標準和氣候行動 100 框架 (Climate Action 100 Framework))保持一致。
- 透過新的驗證模型,將 SBTi 的重點從目標設定擴展到目標實施,以確保企業不僅承諾採取科學基礎的氣候行動,還能展現可衡量的進展和持續改進。
- 新增一個章節,提供關於證實與科學基礎目標設定和 SBTi 驗證相關的聲明的一般指南,使企業能夠以清晰且可信的方式證明其氣候目標設定和目標進展並進行溝通。
淨零標準架構
- 《SBTi 企業淨零排放標準》第二版草案包含 六個主要章節:
- 企業淨零排放承諾 (Corporate Net-Zero Commitment):涵蓋公司層級的淨零排放承諾和轉型計畫的標準。
- 評估目標基準年的績效 (Determining Performance in the Target Base Year):概述公司如何建立其排放基準並確定其減排工作的起點。
- 目標設定 (Target Setting):詳細說明根據科學基礎設定減排目標的要求,涵蓋所有排放範疇。
- 應對持續排放的影響 (Addressing the Impact of Ongoing Emissions):著重於在企業轉型至淨零排放的過程中,如何應對持續產生的排放。這部分目前為自願性認可。
- 評估與溝通進展 (Assessing and Communicating Progress):說明公司如何評估和溝通其在實現目標方面的進展。
- SBTi 聲明 (SBTi Claims):提供關於企業在目標設定過程的不同階段可以提出的聲明的一般準則。
- 本標準還包含多個附錄,以支持標準的使用和符合性評估:
- 附錄 A:關鍵術語
- 附錄 B:按評估階段和公司類別劃分的標準適用性
- 附錄 C:範疇三排放會計
- 附錄 D:相關的範疇三排放源
- 附錄 E:指標、基準和方法
- 附錄 F:跨部門路徑
- 附錄 G:進度評估公式
- 附錄 H:詳細聲明
- 附錄 I:範疇三目標設定步驟
淨零標準範疇
- 《SBTi 企業淨零排放標準》適用於全球已成立的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私營和公營的營利性公司,涵蓋所有產業。基金會、信託、非營利組織、部分公營非營利組織和非政府組織 (NGO) 目前不符合驗證資格,但 SBTi 鼓勵這些組織考慮並改編其標準以供使用。
- 尋求 SBTi 驗證的公司無論其所屬行業都應符合本標準。
- SBTi 也發布特定行業的標準。當一家公司屬於特定行業標準的範疇時,除了《企業淨零排放標準》的跨部門標準外,還應適用該行業標準內的準則,才有資格獲得驗證。行業標準的要求可能會補充或取代《企業淨零排放標準》中的要求。
- 本標準涵蓋範疇一、範疇二和範疇三的溫室氣體排放。範疇三排放包括類別 1 至 14。
- 本標準引入了基於公司規模和地理位置的新的公司分類模型,支持所有尋求符合本標準的公司,同時承認其規模、地點和融資能力上的差異。公司分為 A 類和 B 類,其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淨零標準運作流程
1. 企業淨零排放承諾
- 公開承諾: 公司需要公開表明其在本世紀中葉前達成淨零排放的意圖。這取代了以往提交承諾函的方式,成為驗證模型中的一個正式環節。
- 設定科學基礎目標的時限:
- A 類公司(規模較大和/或位於特定地理區域的公司):需要在12 個月內設定與其淨零排放承諾一致的科學基礎目標。
- B 類公司(規模較小和/或位於其他地理區域的公司):需要在24 個月內設定科學基礎目標。
- 發布氣候轉型計畫:在 SBTi 驗證其目標後的 12 個月內,公司需要公開發布其氣候轉型計畫。SBTi 本身不打算制定轉型計畫的詳細內容或相關指南,而是建議公司參考其他框架。
- 公司應承諾設定並實施減排目標,將所有範疇的總排放量降低至符合將暖化限制在 1.5°C 以內的水準。
- 公司應承諾設定並實施碳移除目標。SBTi 目前正在就整合碳移除的方法進行諮詢。
- 公司應中和在淨零目標年及以後剩餘的任何殘餘排放的影響,以達成淨零排放。
2. 評估目標基準年的績效
- 確立組織邊界:公司需要根據《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企業標準和價值鏈(範疇三)會計與報告標準確立其組織邊界。
- 選擇目標基準年:公司需要設定一個固定的基準年,通常是最新的完整年度排放數據可獲得的年份。
- 建立全面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冊: 公司需要計算涵蓋範疇一、範疇二和所有相關範疇三排放源的完整且全面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冊。
- 確定行業特定標準的適用性:公司需要評估 SBTi 的行業特定標準(包括金融機構淨零標準)是否適用。若適用,則除了《企業淨零排放標準》外,還需遵守這些行業標準的要求和目標設定標準。
- 識別相關的範疇三排放源:公司需要根據影響程度確定其價值鏈中最相關的範疇三排放源。這項評估需要在每個目標週期重新進行。相關的範疇三排放源包括:
- 佔總範疇三排放量 5% 或以上的重要範疇三類別。
- 佔總範疇三排放量 1% 或以上或至少每年 10,000 噸二氧化碳當量的高排放活動。
- 確定目標基準年的活動、影響或績效指標:公司還應確定適用於 SBTi 行業標準或行業特定目標設定標準的目標基準年活動、影響或績效指標。
- 溫室氣體排放清冊的保證:公司需要從獨立的第三方驗證機構獲得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的有限保證。保證範圍應涵蓋目標基準年和目標年的範疇一、範疇二和相關範疇三排放源。A 類公司為強制性要求,B 類公司為可選。
- 提高數據品質:公司應制定計畫以提高目標週期內的可追溯性,特別是對於高排放活動,目標是在 2035 年前實現完全可追溯性,並在 2050 年前實現價值鏈中其他排放源的可追溯性。公司還應在其數據品質評估中包含不確定性評估。
- 目標基準年指標的重新計算:SBTi 正在諮詢哪些與數據品質相關的條件應導致公司重新計算其目標基準年排放量。
3. 目標設定
- 基準評估以確定目標雄心:公司需要評估其當前績效與科學基礎的減排路徑之間的差距。
- 目標組成和時限:
- A 類公司必須設定長期減排目標,如果長期目標時限超過五年,則還需設定短期目標。
- B 類公司可以繼續僅設定短期目標。短期目標的時限將標準化為五年。
- 範疇一和範疇二排放目標:所有公司都必須設定涵蓋其總範疇一和範疇二排放量的減排目標。SBTi 正在探索新的範疇一目標設定方法,以確保公司在多個目標週期內保持其碳預算。所有公司都需要設定基於地點的範疇二目標,以及基於市場的目標或零碳電力目標。
- 範疇三排放目標:
- A 類公司必須設定涵蓋所有相關範疇三排放源的短期範疇三目標。SBTi 正在諮詢是否需要除了短期目標和淨零承諾之外的長期範疇三目標。
- B 類公司可以選擇性地設定短期範疇三目標。
- 對於佔總範疇三排放量一定比例(具體閾值正在諮詢中)的高排放活動,公司需要設定單獨的目標。其餘範疇三排放可以匯總為單一目標。
- 公司可以使用多種方法設定範疇三目標,並參考附錄 E 中的基準。
- 碳移除目標:SBTi 提出了三種整合碳移除以積極應對預計殘餘排放的選項,目前正在諮詢中。這些選項主要針對範疇一的殘餘排放。其中一個選項要求公司設定短期和長期碳移除目標,使其與淨零目標年及以後的範疇一殘餘排放量相匹配。
- 目標透明度:公司需要公開報告其目標的相關資訊,包括目標的確切措辭、驗證日期、基準年、目標年、涵蓋的排放範疇和類別等。
4. 應對持續排放的影響
- 持續排放是指公司在實施減排措施以達成淨零排放的過程中持續釋放到大氣中的溫室氣體。
- SBTi 正在提議將這種為持續排放承擔責任的做法視為可選的領導力實踐,而非強制性要求。
- 符合條件的公司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獲得認可(具體細節仍在諮詢中):
- 選項一:實現其科學基礎目標。
- 選項二:在其科學基礎目標方面取得有意義的進展(具體定義仍在完善中)。
- 認可的行動可能包括購買高品質的碳權、直接資助減排項目或進行保育工作。
- 為應對持續排放所採取的行動不得從公司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冊中扣除或抵消,也不得計入減排目標。
5. 評估與溝通進展
- 公司需要在每個目標週期結束時評估並溝通其在實現目標方面的進展。
- 為了提出可信的進展聲明,公司需要提供證明減排成果的有力證據。SBTi 正在諮詢是否應要求對所有支持數據進行第三方保證。
- 所有公司都需要使用附錄 G 中描述的公式進行進度評估。
- 公司需要識別其績效與淨零排放基準之間的任何差距,並根據最新的 SBTi 企業淨零排放標準設定新的目標以彌合差距。
- 更新驗證 (Renewal Validation): 為了獲得更新驗證的資格,公司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其在上一個目標週期內符合本標準的所有要求。公司需要提交上一個目標週期的目標進展評估以及下一個目標週期的新目標。SBTi 正在諮詢是否應要求對所有支持數據進行第三方保證。
- 公司需要公開報告其目標進展和新的目標。
6. SBTi 聲明
- 所有與淨零排放相關的聲明都應準確、透明、可驗證,並符合 SBTi 企業淨零排放標準的要求和適用的法規。
- 公司應始終遵守所有相關的 SBTi 政策和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聲明、品牌和驗證政策。
- 公司所做的聲明應使用附錄 H 中規定的適當聲明措辭,準確傳達公司的符合性狀態。
- 在首次驗證前、首次驗證後和更新驗證後,公司可以提出不同類型的聲明(例如,申請聲明、雄心聲明、符合性聲明、更新聲明)。
- 雄心聲明應明確提及允許的目標子聲明(見附錄 H 表 H.2)。
淨零標準更新差異比較
總體範圍與驗證模型
- 範圍擴大:1.2 版本主要著重於目標設定。而 2.0 草案則涵蓋了更全面的範圍,包括基準年績效評估、目標設定、實施、進度評估與溝通以及聲明。
- 新的驗證模型:1.2 版本僅在前期評估目標的雄心 (ex-ante),沒有標準化的後期目標進度評估 (ex-post)。2.0 草案引入了一個涵蓋整個週期的驗證模型,包括前期目標雄心評估、後期進度評估以及設定新目標的流程,實現持續改進。
承諾與轉型計畫
- 更強力的淨零承諾:2.0 草案提議以更穩健的承諾流程取代目前的承諾函。公司需要公開聲明其在本世紀中葉前達成淨零排放的意圖,並在規定期限內設定科學基礎目標。
- 新增轉型計畫要求:2.0 草案建議或要求公司公開披露其轉型計畫,而 1.2 版本並無此要求。
基準年績效評估
- 更嚴格的基準年選擇:2.0 草案提議公司選擇的基準年不得超過首次驗證前三年。1.2 版本允許公司選擇 2015 年後的任何年份作為基準年。
- 更全面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冊: 2.0 草案不再允許排放量排除,而 1.2 版本允許最多排除 5% 的排放量,但仍需估算和披露。
- 調整範疇三報告頻率:2.0 草案要求公司每年報告相關的範疇三排放源,並每三年進行一次完整的範疇三報告。
目標設定
- 更細緻的基準方法:2.0 草案提出了一種更細緻的基準方法來確定目標的雄心,考慮了減排路徑以及公司已實現的減排。
- 統一的升溫限制: 2.0 草案要求所有範疇(1、2 和 3)的淨零目標都與限制全球升溫 1.5°C 且不超過或有限度超過的路徑保持一致,解決了 1.2 版本中近期目標不同範疇可能存在不同升溫幅度對齊的問題。
- 區分範疇一和範疇二目標:2.0 草案不再允許合併設定範疇一和範疇二的目標。
- 強化範疇二目標要求:2.0 草案要求所有公司設定基於地點的範疇二目標,以及基於市場的目標或零碳電力目標。1.2 版本中公司可以選擇基於地點或市場的指標設定範疇二目標,且要求不明確。
- 調整範疇三目標邊界:2.0 草案不再使用固定的百分比邊界方法(近期目標 67%,長期目標 90%),而是明確鼓勵公司優先關注價值鏈中最相關的排放源。
- 更強調範疇三的非排放指標: 2.0 草案更重視非排放指標和目標,例如採購中與氣候目標一致的比例,或來自淨零排放產品和服務的收入比例。
- 引入碳移除目標選項:2.0 草案為應對預計的殘餘排放引入了碳移除目標等選項,主要針對範疇一排放。1.2 版本要求在淨零年後中和殘餘排放,但未明確提出過渡期間的移除目標。
進度評估與聲明
- 標準化的進度評估流程:2.0 草案引入了標準化的進度評估流程,所有公司都需要使用附錄 G 中的公式進行評估。
- 更新驗證:2.0 草案明確了更新驗證的流程,要求公司在目標週期結束時評估進度並設定新的目標。
- 新的聲明類型:2.0 草案新增了與Entry Check 和 Renewal Validation 階段相關的聲明,以及針對自願認可應對持續排放的聲明。
其他重要更新
- 差異化的要求:2.0 草案根據公司規模和地理位置區分了部分要求。
- 更強調價值鏈合作: 2.0 草案更明確了與價值鏈夥伴合作以中和範疇三殘餘排放的要求。
- 更清晰的術語定義:2.0 草案在附錄 A 中提供了新的或更新的關鍵術語定義。
- 納入最新科學進展:SBTi 旨在將最新的全球科學氣候洞察(如 IPCC 的報告)納入標準的開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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