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夜顛倒,似乎還不錯?
昨天難得睡不著,清晨兩三點出門,白天一堆車吵死人的街道此刻竟這樣寧靜。這念頭閃過我心中。啊,我為睡不著苦惱,但,半夜我才能享受如此寧靜的街道。為何我沒想過,我可以晚睡。
晚睡從小被認為是不好的,傷身體的。觀念深根蒂固,就跟一天要喝滿一千五cc的水一樣。從沒想過是可以的。
即使後來知道每個人適合的作息不同,但我還是深深以為自己是適合早起的人。
而且明明是自由工作者,我作息也太規律太早起了吧?!以後也許要上班,趁現在,在台南倒數一個月,日夜顛倒吧。
行人,步行的人,只有在深夜才能享有寧靜的資格,還有那麼一丁點路權。白天就只有被汽機車噪音轟炸的份。
搞啥。
行人過馬路還硬要轉彎的駕駛都算殺人未遂吧,該判刑。
方格子沙龍什麼的怎麼越改越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