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以前會把客戶稱讚我的信件或簡訊截圖下來,作為未來要找工作的證明自己能力的佐證之一。
當時離職時,客人甚至願意主動說要幫我寫推薦信。
我當時可能是因為太害羞,還是怎樣,就跟她說不用麻煩了,
妳之前主動寄給我主管的那封表揚信,我拿來應徵新工作就夠用了。
結果我真的就拿著當初她寄給我主管,表揚我的那封英文信去應徵一間業界知名度很高的外商,
然後在第三輪面試時,就被對方洗臉說我的英文文法錯誤。
(當時對方寄給我主管的信,下方附上我當時寄給對方的信件內容,對方意思是跟主管說由我為她們安排出差,她們很放心。)
早知當初就接受對方的好意,請她重新為我寫一封推薦信。
沒什麼,就是偶爾會想起年輕不懂事時,做的一些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