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50歲退休練習生|專注於股息投資與現金流規劃
前言:一條人命,換不來制度的覺醒?
最近,台灣公務體系再度傳來令人心痛的消息:勞動部一名基層公務員因長時間超時工作與言語羞辱,選擇自我了斷。而在2020年,一位年僅35歲的書記官也因連日加班過勞,猝死辦公室。
這些案例,不是孤例,而是制度性的悲劇。更讓人心寒的是,政府至今仍未將全體公務員全面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的保障中。
我,一個準備退休的平凡人,不禁想問:「政府究竟在怕什麼?」
公務員不是勞工?這是歷史包袱,更是卸責藉口
長年以來,台灣社會對公務員的想像充滿偏見——不是覺得他們鐵飯碗、混吃等死,就是期待他們使命必達、無怨無悔。這樣的矛盾心態,導致對於公務員的職場保障長期被忽略,甚至在制度上被「隔離」於《職業安全衛生法》之外。
更諷刺的是,這種對公務員的污名化,其實很大部分來自政府自己。當制度無法提供合理的工作條件與保障時,政府往往透過「形象塑造」將公務員描繪為「特權階級」或「效率低落」,藉此轉移民眾的不滿,並合理化對內的壓榨與對外的卸責。公務員被標籤、被攻擊,成了體制逃避改革最方便的擋箭牌。
事實上,公務員也是職場工作者,也會過勞,也有心理壓力,也需要人性化的管理與制度保障。他們不是鋼鐵人,更不是體制內的奴工。
政府為何抗拒將公務員全面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
這個問題,其實非常核心,也非常沉重。
一、政府既是立法者,也是雇主,監督自己太尷尬
納入職安法後,政府等同於成為「被檢查者」,萬一違規,自己也會被罰。這種自我監督的困境,讓政府不願輕易開此先例。
二、擔心預算壓力與連帶責任
落實職安制度,不是喊喊口號而已,需要預算、人力、流程改善與主管責任制。一旦正式實施,各機關主事者要負責,預算要編列,壓力必然上升。
三、文化包袱深重,怕改革引爆體制不穩
一旦承認過去管理方式錯誤,代表需追究責任,很多高層主管將面臨檢討壓力,可能造成體制震盪。
四、制度缺乏外部監督,改革推動乏力
當企業違反職安法,勞工可以申訴、檢舉。但當政府是雇主時,誰來監督政府?目前台灣尚無真正獨立於體制外的公務員職場安全申訴機制。
政府一直反對納入職安法,只因會處罰自己?
讓人更加納悶的是,政府長年拒絕讓公務員納入《職安法》,真正的理由其實非常直接:「若違規,將處罰政府單位自己,而且是高層官員。」
但政府對外卻總是搬出各種冠冕堂皇的說法:會影響行政效率、全民尚未形成共識、需要通盤檢討等,試圖模糊焦點。
這聽來極其荒謬。難道其他雇主違規就該罰,唯獨政府可以免責?如果因為怕被罰而拒絕納入《職安法》,那等於公然承認:政府單位內部確實存在大量職安問題,只是怕被揭露、怕被糾正,所以乾脆不納管。
這樣的邏輯,不僅令人不齒,更讓人民對政府失去信任。公權力應該成為守法的表率,而不是制度外的特權者。
如果政府無法接受自身也應受法律監督,那麼它就已經喪失作為現代法治國家的資格。
悲劇,從來不該成為常態
我們已經看過太多「公務員過勞死」的新聞,每一則背後,都是一個家庭的瓦解,一個生命的熄滅。但體制內的沉默與壓抑,往往讓這些聲音無法傳遞出去,淹沒在文書、加班與行政體系的冷漠之中。
我們要的不是特權,而是最基本的尊重與保障
把公務員納入《職安法》,不是給他們「特別待遇」,而是補上原本就該有的法律保障。這一點,不應該再拖。
試問:一個不能保障自己員工的政府,有何臉面要求民間企業遵守勞基法與職安法?
這並非行政技術問題,而是道德問題、政治勇氣問題。
從制度反思人生:你我都可能在壓力下崩潰
看到這些公務員的遭遇,我不禁反思自己的退休規劃。
退休,不只是財務數字的遊戲,也是一種心理解放。當一個人活在高壓與制度冷漠下,無論薪水多少、福利再好,都無法換回身心的完整。
人生不是只有「賺錢」和「忍耐」,還要有「活下來」與「活得像人」。
對比民間職場改革的動能,政府更應為典範
近年來,在民間企業界,職場心理健康、過勞防治與彈性工時等議題早已浮上檯面。許多企業積極導入EAP(員工協助方案),聘請心理師、設置壓力管理機制,甚至為高壓職位安排定期輪調制度。
但反觀政府機關,依然停留在「人力吃緊大家撐一下」、「這是責任制」的時代語言裡。當民間都已開始邁步,作為國家治理模範的政府,更應該超前部署,而非原地踏步。
否則,連最該被信賴的公部門都保護不了自己的員工,還有什麼資格規範別人?
讓制度進步,不再靠犧牲
我們不該再讓任何一位公務員,在工作崗位上,用命換改革。每一次的悲劇,都應成為制度前進的動力。
要改革,不是做不做得到的問題,而是願不願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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