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在《愛的藝術》中,關於合一層次的「愛」的內容,佛洛姆提到:「在東方宗教和神秘教義中,對神的愛,則是一種強力的合一體驗,在生活的每一件行為中都把這種愛表現出來;合一的體驗和愛的行為是不可分的。」
他以愛克哈特的話繼續說明:「如果我變為上帝,並且祂使我與祂為一,則由於上帝是融入生命的上帝,我們之間就沒有分別......有些人想像著他們將要去見上帝,就如同上帝是在彼端,而他們在此端,然而實際並非如此。上帝與我:我們是一個。由於對上帝的認識,我把祂安存在自己生命中。由於愛上帝,我穿入祂之內。」然後,佛洛姆以父母之愛與對神的愛乃是平行去說明自己的理解。
他說:「兒童依戀他母親,把她當作「一切生存的基礎」,這是兒童的起步。他覺得無助,他需要母親包容一切的愛。
然後他轉向父親,以父親為新的依戀中心。
而父親則是他思想和行為的指導原則;在這個階段,他的行為的動機往往是想獲得父親的讚賞,避免他的不快。
到了充分成熟的階段,他就不再把母親和父親當作保護的力量和命令的力量,他免除了母親形象和父親形象。
他在自己心中建立起母性原則和父性原則。
他已成為他自己的父親和母親;他即是父親和母親。
在人類的歷史上,我們也看到——並且可以預期到——同樣的發展:從最初開始,人類對神的愛就像一個無助的小孩依戀母親一樣,然後是順從的依戀著像父親一樣的神,最後到達成熟階段,此時神不再是外在的力量,此時人已把愛及正義的原則納入自己的生命之內,他已經同神合而為一,而終至於當他說到神的時候,其意義僅是詩意的,象徵性的。」[284]
與佛洛姆所談及〈神愛〉的這個合一層次上類似的心理學內容,榮格關於進入自性的歷程是有點類似——自我首先要穿過人格面具的影響,還要面對陰影中壓抑下去的痛苦,然後走入阿尼瑪與阿尼姆斯的會合之處,整合兩者後才能去體驗到自性的內容。
不過根據本研究的自性與榮格自性的差異,這邊的所提到的自性乃是某些榮格譯本的「本我」,也就是說,本文所指的整合阿尼瑪和阿尼姆斯後進入的是「本我」的存在。
若以7.2〈愛的人格(思想)之結構〉所討論的來說,也就是,榮格的「本我」相當於我們自己慣用的「真我」,也等於佛洛姆所說的「神」、「上帝」。
無論其他人對於「神」或「上帝」的意義理解如何,至少本研究中是這麼理解佛洛姆所說的「神」的。
當然,「神」還有某些更之上的內容,但那非本研究的主軸,故而略過。
關於合一的內容,還有《愛的藝術》的〈兄弟愛〉(博愛)的部分。
佛洛姆說:「最基本的愛,作為一切形式的愛之基礎的,是兄弟愛。
兄弟的意思,我是指對任何其他人類的責任、關懷、尊重和瞭解,以及改善他的生活之希望。
這就是聖經所說「愛鄰人如愛自己」的含義。
兄弟愛是對所有人類的愛;它的特點是沒有例外。
兄弟愛之中,我體驗到同一切人的結合,體驗到人類的一體性,體驗到人類的合一。
兄弟愛是建立在『我們都是一體』的體驗上。
要體驗這核心的同一性,須穿過表面層次,到達人性核心。
如果我對於他人的認識,只以表面為本,則我只認識到人的不同之處,而這些不同之處是使我們互相隔離的東西。
如果我穿過核心,則我認識到我們的同一性,認識到我們的兄弟之誼。
這種從中心到中心的關聯——而非表面與表面的關聯——乃是『中心關聯』。」
對於「愛鄰人如愛己」的聖經內容,佛洛姆以舊約的內容作結。
「你瞭解陌生者的心,」舊約上說,「因為你自己在埃及之地也會做過陌生人......所以你要愛陌生人。」
關於此,在本研究中也有相關內容,即「鏡」的十原則——這也是我們以「愛是一種喚起愛的能力;愛的無能就是不能夠喚起愛」為起點,研究佛洛姆愛之能力的過程中意外得到的研究成果。
依「鏡」第一原則的「感受互換」來說,我們確實可以瞭解陌生人的心。
而根據第六原則「角色輪替」,每個人確實都會有成為「陌生人」的時候。
然而你要愛陌生人的部分,根據上述兩個原則,你帶給對方的感受,會在下次你成為陌生人時,得到當初你對待的陌生人的感受:你得到被愛的感受,便代表當初那位陌生人對於你的行為所感受到的是被愛。
然若不是,亦即你感受的不是「被愛」,那根據第九原則「疊加新局」,可以選擇下次若有陌生人時,可檢視如何才能夠讓對方有被愛的感受,或是根據第十原則「心理順位」,將自己那份不好的感覺放到底層序位去,讓自己充滿被愛的感覺。
因為,如果過去你是有心去愛陌生人的,那你很可以肯定現在面前的這一位,行為上令你感受到不被愛的對方,其實與你當初一樣,也是有心要去愛陌生人的,只是他也如你之前一樣,不清楚那份去愛其實是令對方感受到不被愛。
然而,也因「感受互換,角色輪替」的這個現象的存在,我們可以明白佛洛姆為何表達的兄弟愛乃是建立在「我們都是一體」的體驗上。
因為眼前的對方帶給自己的感受,乃是過去自己帶給某人的感受,只是感受交換、角色也輪替了。
所以,你是我、他是我、我是他、我是你,在「鏡」的世界觀中,我們確實在生活中感受到佛洛姆所說的:「兄弟愛之中,我體驗到同一切人的結合,體驗到人類的一體性,體驗到人類的合一。」
是的,我們的經驗,以及經我們授課過的學員之間交換心得的想法,我們確實感受到何謂「一等於全、全等於一」,相聚於某個當下,彼此間必有相應的「鏡」運作於其中。
這也是我們所理解的,榮格的同時性所說的「有意義的巧合」。
此乃合一的第一層次,人與人的合一。
而中心與中心的關聯,則與合一的第二層次有關。
合一的第二個層次,與前面所談及的「獨立」有關,與自己和「我」的確認同一有關。
在此還要在更進一步的深入,人之合一的第二層次,是人與自己的合一,與「真我」有關,亦即與「真我」的合一。
在「愛的人格」的討論中,我們簡略提到了真我。
就我們自己實務經驗來說,我們發覺幫學員催眠之後所召喚出來的真我各有其個性。
在此不論其原理如何,但我們發覺每個真我都有自己的感受,看著他們表意識的自己的作為,他們也各有自己的看法。
我們看一些關於談論身體心靈與治療的書說:「要傾聽自己身體的聲音」。
我們自己實做時也確實感受過那份清晰的「聲音」,所以,我們認為身體也有自己的感受。
故此,我們對真我做出一個假設:「真我有感受,也適用於感受互換、角色輪替」。
依我們自己與學員的經驗來說明的話,我們發現,如果與真我越來越合一,就越會感受到自己過去在真我的感受中每個階段的自己。
也就是說,我們進入人之合一層次,會感受到的是,「某人怎麼這麼像過去的自己」。
而且,隨著合一的程度越來越深入,感受到的「這麼像過去的自己」的時間點會越來越近。
例如某位學員就分享過「怎麼最近都在看到過去的自己,真不敢相信過去的自己居然這麼癡呆,一點都沒主見!」
寶貝龍則在近一年來(2015)一直感受到某些人強烈情緒化的控訴不被認同、想死、認為這世界沒有存在必要。
所以,近來常聽他說:「我以前是有那麼糟嗎?」還有,「妳以前受苦了......」
我感到有點欣慰。
榮格說每一種心理學都是個人的坦白。[285]所以,我們決定坦白說些我們感受到的內容。
雖然受限於論文的截稿時間,我們還未能去找更多可以呼應我們想法與感受的文獻資料,但這些經驗我們已在學員身上聽過不少。
例如有位學員就覺得自己的男友像過去的她,還有位學員分享她的朋友向她抱怨新交往的男友的衛生習慣時,她發現那根本就是她那朋友的衛生習慣的翻版,只是之前她向別人抱怨,現在她的朋友向她報怨。
而瞭解這個現象,便會理解佛洛姆所說的「核心的同一性」,也能明白「穿過表面層次,到達人性核心」的意義。
佛洛姆說:「如果我對於他人的認識,只以表面為本,則我只認識到人的不同之處,而這些不同之處是使我們互相隔離的東西。」
而由「鏡」原則,我們明白,我們為一體,每個人的個別與你我之間的區別,僅是表面。
所以,「如果我穿過核心,則我認識到我們的同一性,認識到我們的兄弟之誼。這種從中心到中心的關聯——而非表面與表面的關聯——乃是『中心關聯』。」
這便是合一的第二個層次,人與真我的合一。
然後,第三層次的合一,乃是人與世界的合一。
[注釋]=================
[284] 埃裡西.佛洛姆(Erich Fromm).孟祥森譯.愛的藝術(M).臺北市:志文出版社.2003.08.p112-p113
[285]莫瑞‧史坦(Murray stein).榮格心靈地圖(M)二版.臺北市:立緒文化.2011.07.p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