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娘是徹頭徹尾的 I人,不愛管人,也不想被團隊綁架,更不喜歡硬被拉著「E」起。當年毅然放下直銷事業超級新星的光環,選擇在租屋附近當牙醫助理,只為了遠離上線的無間道式騷擾。忠實聽從內心聲音,成為孤勇者:持續默默賣產品,直到搬離台北、定居台中,才正式宣布「轉職成功」(從夢想 CEO 轉為安靜上班族)。
回想第1筆投入直銷的資金——33,000元,原因不是妄想跟著上線賺大錢,而是因為那組產品加贈創辦人 玫琳凱·艾施(Mary Kay Ash) 的全套著作。老娘的邏輯:書中自有黃金屋,出書才是高人,初入經營世界有高人指點最好。她當年用僅有的 5,000 美元創辦公司(1963年),宗旨是「豐富女性的人生」,書裡描繪的美國總公司場景,當年看得熱血沸騰,夢想自己飛去美國跟經營女神握手、沾光。
玫琳凱的經營哲學:- 黃金法則(The Golden Rule):你希望別人怎麼對待你,就怎麼對待別人。
- 樂施精神(Go-Give Spirit):不求回報地幫助他人,最終也會收穫回饋。
- 讓我覺得自己很重要(Make Me Feel Important):互動時要像對方胸前掛著「請讓我感覺自己很重要」的牌子。
寫著、寫著不自覺在內心吶喊口號「我愛玫琳凱,豐富女性的人生!」依然會起雞皮疙瘩(真感動的印記,不是過敏)。她的書,紮實打下富足人生的地基。 直銷經營後期,又追到 拿破崙·希爾,他的《思考致富》一般人最愛,但老娘偏好的卻是他晚年的《心靜的力量》——畢竟人生很多時候不是「缺金錢」,而是「缺心安」。 其實,放下團隊很難……乾脆把所有玫琳凱與拿破崙的書通通再看幾遍,像在期末考惡補一樣。最終歸納一句話:「人生要成功,先要成功做自己。」 仔細看,當年台灣分公司早已和創辦人設定願景大相逕庭(她於2001年辭世),飄洋過海整個泡水變形,像泡水的紙箱,完全看不出原始樣貌。於是老娘決心收手,不再經營直銷團隊,並盡力協助當初跟隨的下線們——有的幫忙清庫存,有的轉介到其他團隊,圓滿彼此的緣分。 金錢,其實是一股看不見的宇宙能量,遵循補償律在穩定流動。路途中,也許會遇到假面有錢人——態度無禮、損人利己。這種人表面光鮮,內心卻像廚餘。時間一久,他們的財富也會跟著回收車被載走。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可惡之人也必有可憐之處。 老娘喜歡真正有錢人,不被愛虛張聲勢的「假有錢氣勢」干擾,保持距離、冷眼看報應。畢竟,所有給世界的,最後都會回到自己身上,就像 MOMO 訂單一樣——雖然常常延遲,但包裹一定會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