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新加坡為了不斷強化本身金融中心的地位,在碳市場方面也持續進行投資以及跨國合作。
當前最新消息是已與泰國簽好巴黎協議框架下的合作協議,未來將認可泰國境內所產出的碳權,作為新加坡政府以及境內公司的碳抵換額度。這樣的合作架構有助於緩解新加坡境內企業的減碳壓力,同時也對泰國的碳權開發工作、經濟發展有所助益。
新聞原文網址請參考。新加坡與泰國簽署碳權交易協議
新加坡與泰國達成碳交易協議,泰國成為首個與新加坡完成合作的東南亞國家,未來新加坡可直接購買在泰國產生的碳權。根據協議,新加坡政府及國內需繳納碳稅的企業,將可在泰國取得符合規範的碳權,用以抵銷部分溫室氣體排放。
這項協議於 8 月 19 日在第九屆 Singapore Regional Business Forum 簽署,由新加坡人力部長兼能源與科技事務主管陳詩龍(Dr Tan See Leng)與泰國自然資源與環境部長 Chalermchai Sri-on 共同完成。這場由 Singapore Business Federation 主辦的年度論壇,匯集政策制定者、企業高層、政府高官與各方利害關係人,聚焦區域商機。
至今,新加坡已簽署八份碳權實施協議,除泰國外,合作國還包括巴布亞紐幾內亞、迦納、不丹、秘魯、智利、盧安達與巴拉圭。
依據《 Paris Agreement 》——這份由 195 個締約方通過、旨在限制全球暖化的國際條約——各國可透過購買他國產生的碳權,來實現自身的氣候承諾。
對買方而言,碳市場提供了一種更具成本效益的選擇,因為購買他國碳權往往比直接減排便宜。對東道國來說,推動此類氣候友善計畫則能帶來額外收益。
所謂「實施協議」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來規範兩國之間碳權的跨境轉移。
這類協議的核心之一,是避免「重複計算」——也就是買方與東道國同時將相同的減排量或碳移除計入各自的目標。因此,東道國必須進行「相應調整」(corresponding adjustment),將已出售的減排量重新納入本國排放清冊。
一個碳權等同於一公噸二氧化碳,可能是透過森林復育等方式從大氣中移除,或藉由替換露天柴火爐為清潔燃燒爐具來避免排放。
若要用來抵銷新加坡全國排放,碳權僅能來自與新加坡簽署實施協議的國家計畫。購買對象可以是新加坡政府,或是境內須繳納碳稅的大型排放企業。這些企業最多可用碳權抵銷 5% 的應稅排放量。
今年 2 月,新加坡已向 UN 提交最新目標:到 2035 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 4,500 至 5,000 萬公噸,低於 2030 年的約 6,000 萬公噸;長遠目標則是在 2050 年達成淨零。
由於國土有限,新加坡缺乏大規模再生能源發展空間,幾乎所有能源仍仰賴進口天然氣,因此勢必須透過購買碳權來彌補碳足跡。當局估計,2021 至 2030 年間,每年將以高品質碳權抵銷約 250 萬公噸的排放。
陳詩龍強調,他希望這份協議能成為示範,說明東南亞如何推動並擴展高品質碳權計畫,不僅實現有意義的減排,也為企業開啟新的碳市場機會。他指出,依據 2024 年的一份報告,東協( Asean )的綠色經濟潛力龐大,每年可帶來高達 3,000 億美元(約新幣 3,850 億元)的額外收益。
他說:「新加坡與泰國在貿易、投資與永續發展上一直維持深厚夥伴關係。今年適逢兩國建交 60 週年,氣候行動逐漸成為合作的重要支柱,格外具有象徵意義,也展現我們共同應對全球挑戰的決心。」陳詩龍形容泰國是碳市場的「領跑者」,並強調這個「微笑之國」是全球首個在《 Paris Agreement 》下,與瑞士完成碳權轉移的國家。
泰國自然資源與環境部長 Chalermchai 則說,這項合作清楚傳達出東協有能力推動高品質、符合國際標準的減排行動。他補充:「我們十分重視與新加坡的夥伴關係,能共同推動氣候融資,並在泰國發展可信的碳權計畫——從林業、潔淨能源到零排放運輸——為人民創造環境、經濟與社會多重效益。泰國正致力成為此類計畫的區域樞紐,也願意分享經驗,提供示範。」
新加坡貿工部在聲明中表示,這項協議將加速兩國的氣候願景,資金投入泰國後,將以多種方式回饋在地社區,例如更完善的廢棄物管理、更高的能源效率,以及更多的就業機會。
碳市場觀察人士指出,泰國的加入,為新加坡的合作夥伴陣容注入新的活力。
碳金融公司 Climate Bridge International 執行長 Alvin Lim 表示,泰國熟悉東協市場,在專注東協的投資者心中也具備良好形象,因此有助於吸引私人資金,並推動碳權計畫規模化。他說:「這份實施協議同時向其他東協國家發出明確訊號,展現碳市場有能力帶動全區域的低碳投資。」
世界自然基金會( WWF )碳金融與市場特別工作小組全球負責人 Rueban Manokara 則指出,泰國政府在發行符合《 Paris Agreement 》規範的碳權上已有制度經驗,這代表相關碳權或將很快進入市場。他補充,許多這類計畫即使不再發放碳權,仍能持續減排或移除碳排放。他說:「若能妥善推動,更多此類計畫在東協落地,將有機會催化區域更大規模的氣候行動。」
新加坡國立大學( NUS )自然氣候解決方案研究中心研究員 Melissa Low 則提醒,仍須進一步釐清泰國哪些計畫可獲得碳權資格,因為新加坡目前僅承認有限數量的方案。
目前,新加坡仍在與馬來西亞、菲律賓及斯里蘭卡協商類似協議。據新加坡政府機構 Enterprise Singapore 指出,新加坡正力爭成為區域碳市場樞紐,境內已有超過 150 家碳服務與交易公司,為東南亞最多、密度最高的聚集地。
相關文章
歡迎留言分享,也期待你追蹤並加入沙龍,一起關心氣候變遷與碳移除。
與這個主題相關的文章連結整理如下:
新加坡 10 億美元碳權交易布局:邁向全球碳市場樞紐
新加坡推動綠色轉型:減碳助經濟成長
新加坡氣候行動被評為非常不足?
巴黎協定第六條碳市場機制評估:漏洞與改善建議
巴黎協定第六條與國際碳市場
巴黎協定第六條與核心碳原則:攜手打造高完整性碳市場
巴黎協議第六條的發展趨勢與契機
強制性與自願性碳市場整合,巴黎協議第六條的進展
日本碳權市場調查:J-credit當道,國際趨勢崛起
歐盟重新考慮國際碳權納入 2040 減碳目標
Gold Standard 推出全球碳市場法規追蹤工具,簡化碳權交易與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