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專案管理,像是在建造一座宏偉的摩天大樓,需要詳盡的前期規劃,一步一步按照藍圖執行。然而,在快速變動的數位時代,市場需求可能在專案中途就發生了變化。這時,敏捷管理(Agile) 提供了一個更靈活、更具適應性的方法。
敏捷不是一個固定的方法論,而是一種思維模式。它強調的是快速應變、持續交付以及以人為本。
敏捷宣言與原則
2001 年,一群軟體開發專家共同發表了《敏捷軟體開發宣言》,奠定了敏捷的核心價值觀。宣言強調:
- 個體與互動重於流程與工具。
- 可用的軟體重於詳盡的文件。
- 與客戶合作重於合約協商。
- 回應變化重於遵循計畫。
簡單來說,敏捷更重視人、結果、合作與彈性。
基於這四個價值觀,敏捷宣言延伸出十二條原則,其中最核心的幾條包括:
- 我們的最高優先順序是透過持續交付有價值的軟體來滿足客戶。
- 歡迎需求變更,即使是在專案後期。
- 經常交付可用的軟體,頻率從數週到數月不等,以短時間間隔為佳。
- 最有效率且最能傳達資訊的方法,就是面對面的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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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um 框架介紹
Scrum 是最受歡迎的敏捷框架之一,它提供了一套簡單但強大的規則,讓團隊能在複雜的環境中有效工作。Scrum 不是一個完整的流程,而是一個用來建構流程的框架。
Scrum 框架由三個部分組成:角色、事件與工件。
1. Scrum 三個角色
- 產品負責人(Product Owner, PO)
- 職責:代表客戶與利害關係人的聲音,負責最大化產品的價值。
- 工作:定義並排序**產品待辦清單(Product Backlog)**中的項目。他們是專案的「什麼人」(What)。
- 開發團隊(Development Team)
- 職責:自組織、跨職能的團隊,負責將產品待辦清單中的項目轉化為可用的產品增量。
- 工作:完成衝刺中的所有工作。他們是專案的「怎麼做的人」(How)。
- 敏捷教練(Scrum Master, SM)
- 職責:專案的「僕人式領導者」,確保團隊遵守 Scrum 規則與價值觀。
- 工作:移除團隊在工作中的障礙,協助產品負責人與開發團隊的溝通。他們是專案的「守護者」。
2. Scrum 五個事件 (Event)
Scrum 的事件是固定的時間盒(Time-boxed),每個事件都有一個明確的時間上限。
- 衝刺(Sprint):Scrum 的核心。一個固定的時間段(通常為 1-4 週),期間團隊會完成一個可交付的產品增量。
- 衝刺計畫會議(Sprint Planning):在每個衝刺開始時舉行,團隊共同討論並選定要在本次衝刺中完成的待辦事項。
- 每日站立會議(Daily Scrum):每天固定時間舉行,通常不超過 15 分鐘。團隊成員回答三個問題:昨天做了什麼?今天要做什麼?有沒有遇到任何阻礙?
- 衝刺審查會議(Sprint Review):在每個衝刺結束時舉行,向利害關係人展示已完成的產品增量,並收集回饋。
- 衝刺回顧會議(Sprint Retrospective):在衝刺審查會議後舉行,團隊回顧整個衝刺的過程,討論什麼做得好、什麼可以改進,並制定改進行動。
3. Scrum 三個工件 (Artifact)
- 產品待辦清單(Product Backlog):一份涵蓋所有產品需求、功能、使用者故事、臭蟲修復的清單,由產品負責人維護與排序。
- 衝刺待辦清單(Sprint Backlog):從產品待辦清單中選出的,團隊承諾在本次衝刺中完成的項目清單。
- 產品增量(Increment):在一個衝刺結束時,團隊完成的所有待辦事項的總和。這個增量必須是「可用的」(potentially shippable),即可以隨時交付給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