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尉繚子公案徹底終結》。
〈尉繚子公案徹底終結.文字演變線索.祀→紀→圮→地〉
由於最近即將推出 《尉繚子白話譯註》,因此先把這篇考證文字的文章進行發表。祀→紀→圮→地
〈尉繚子.天官〉:
案刑德《天官》之陣曰:『背水陣為絕祀,向阪陣為廢軍。』武王之伐紂也,背濟水、向山之阪,以萬二千人,擊紂之億有八萬人,斷紂頭,懸之白旗。紂豈不得天官之陣哉?然不得勝者,何也?人事不得也。
絕祀,今本作「絕紀」,治要本作「絕地」,「地」當是「圮、圯」字之形誤,而「紀圮」可通假、「祀、圯」亦可通假。先秦古籍在「巳已己」三字以及具有此三字字符的文字抄寫時多數混淆不清,其例眾多,已不須舉例,僅以本書所牽涉的各種版本而論,「巳已己」三字便有很多混用的例子。「絕紀」此詞組比照「廢軍」是動賓詞組。絕:斷絕。紀,原指分離出的蠶絲,如〈說文解字.糸部〉:「紀:絲別也。」從原始雜亂的蠶絲變整齊的絲,可以稱為紀,〈禮記.禮器〉:「是故,君子之行禮也,不可不慎也;眾之紀也,紀散而眾亂。」、〈方言.第十〉:「緤、末、紀,緒也。南楚皆曰緤。或曰端,或曰紀,或曰末,皆楚轉語也。」因此也有頭緒、端點的意義。但這樣的意思在這裡是說不通的。這裡所謂「絕紀」當是「絕祀」的錯誤。意指採用這種陣法的人會滅亡,自然就「絕祀」了。〈說苑.復恩〉:「韓厥知趙孤在,乃曰:……世有立功,未嘗有絕祀。」、〈韓非子.難三〉:「齊、晉絕祀,不亦宜乎!」、〈鶡冠子.學問〉:「不知善善,故有身死國亡絕祀滅宗,細人猶然,不能保壽,義則自況。」「絕祀」在先秦是常用的動賓詞組。「祀」指祭祀活動,子孫死亡,祭祀活動就停止了,因此也可引申為斷絕後代。如果以「紀」來解釋,不僅說不通,而且沒有警惕的意義!用「絕祀」來解釋則非常合理與順暢,就譬喻而言,也起到了警惕的效果。尉繚子引用周武王的例子,也更能與「絕祀」進行聯繫。〈白虎通義.三軍〉:「王法年此受兵何?重不絕人嗣也。師行不必勝,故須其有世嗣。」、〈新序.節士〉:「為一愚御過言之故,至於身死,廢子道,絕祭祀,不可謂孝」更是明白指出用兵失敗、死亡能導致士兵絕嗣的事實。老子也有一個相關的句式〈文子.下德〉:「老子曰:……故積力之所舉,即無不勝也;眾智之為,即無不成也。千人之眾無絕糧,萬人之群無廢功。」用「絕糧、廢功」搭配,〈禮記.中庸〉:「子曰:……繼絕世,舉廢國,治亂持危,朝聘以時,厚往而薄來,所以懷諸侯也。」用「絕世、廢國」搭配。「糧食」跟「血脈」都是可「絕」的。從這裡也能看出這個句式、詞彙搭配主要流行於先秦時期,尉繚子引用周武王,而老子、孔子都有相關的詞彙搭配用例,流行年代可以定在春秋末年(含以前)。
除了「絕祀」之外,「絕嗣」也是可通的選項。從意義上來說,兩者沒有太大差別。因為國君的子嗣滅絕了,自然祭祀也就斷了!而祭祀斷了,即使子嗣沒有滅絕,國家也是滅亡了。〈淮南子.氾論〉:「使呂氏絕祀而陳氏有國者,此柔懦所生也。」齊國沒有滅亡但國君已經從呂氏換成了陳氏,〈史記.天官書〉:「因與俱出入,國絕祀。」直接指明國家祭祀斷絕了。〈中論.亡國〉:「齊有晏平仲、南史氏,而莊公不免;虞、虢有宮之奇、舟之僑,而二公絕祀。」虞、虢兩國都滅亡了,自然絕祀了。〈風俗通義.皇霸.六國〉:「由是二世絕祀,以成大漢之資。」二世與秦國都滅亡了。因此使用「絕祀」通常至少都是與喪失政權相聯繫,而幾乎都是與滅國相聯繫的。
關於「絕嗣」:〈墨子.尚賢中〉:「是故天鬼罰之,使身死而為刑戮,子孫離散,室家喪滅,絕無後嗣。」、〈呂氏春秋.適威〉:「厲王,天子也,有讎而眾,故流于彘,禍及子孫,微召公虎而絕無後嗣。」、〈韓非子.忠孝〉:「且夫進不臣君,退不為家,亂世絕嗣之道也。」、〈淮南子.人閒〉:「周室衰,禮義廢,孔子以三代之道教導於世。其後嗣至今不絕者,有隱行也。」、〈史記.孟嘗君列傳〉:「孟嘗絕嗣無後也。」「嗣(後代子孫、血脈)」是可「絕」的。〈尚書.周書.文侯之命〉:「閔予小子嗣,造天丕愆。」魏《三體石經》「嗣」作「祠」,〈尚書.商書.伊訓〉:「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漢書.律曆志下〉引作:「〈伊訓〉篇曰: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伊尹祀于先王,誕資有牧方明。」其中「祠」作「祀」。因此從通假來說,這裡的「紀」也可能是「嗣」之誤,其演變過程可以是:本作「嗣」通為「祀」,最後誤為「紀」,又因不可理解而誤改為「地」。至於「絕地」之誤可能源自於「絕圮」之誤,「圮紀」、「圯祀」在先秦都可通假,從「己巳」的字更是常見的易混字。「圮地」則是形近而誤。「廢軍」是動賓詞組,表示「毀滅軍隊」;而「絕地」則是定語+中心語,表示「毫無希望的地形、絕境的地形」。而實際上,能符合「絕地」這樣概念的也絕非只有「背水」的情況。且「廢軍」、「絕祀」則都明確指向自己軍隊可能面臨的後果,而「絕地」則沒有。從文意來說只是指明這種地形叫做絕地但沒有講出後果,與所謂「廢軍」不相稱,更無法起到用迷信恐嚇信任者的目的。〈長短經.運命〉引作:「天官之陣曰:背水陣者,為絕軍;向阪陣者,為廢軍。」則明顯此版本抄寫者已經略微感知到「絕紀」的不通,因此參考「廢軍」而改為「絕軍」。
實則查當前僅存的「天官」之書,也能發現相關的詞彙:
〈史記.天官書〉:
察剛氣以處熒惑。曰南方火,主夏,日丙、丁。禮失,罰出熒惑,熒惑失行是也。出則有兵,入則兵散。以其捨命國。(熒惑)熒惑為勃亂,殘賊、疾、喪、饑、兵。反道二舍以上,居之,三月有殃,五月受兵,七月半亡地,九月太半亡地。因與俱出入,國絕祀。
〈史記.天官書〉:
歲星入月,其野有逐相;與太白斗,其野有破軍。……大饑,戰敗,為北軍,軍困,舉事大敗。土與水合,穰而擁閼,有覆軍,其國不可舉事。……當出不出,當入不入,是謂失舍,不有破軍,必有國君之篡。……金、木星合,光,其下戰不合,兵雖起而不鬬;合相毀,野有破軍。
〈開元占經.卷三十〉:
《春秋緯》曰:「熒惑主有謀氣,事未施行,則見怡其妖祥,反道二舍以上,居之三月,有淫佚;五月,受夷狄之兵,王以讒言致非;祥七月半,亡地;九月大半,亡地;因與宿俱入、俱出,國絕祀。」
〈開元占經.卷三十一〉:
巫咸曰:「熒惑舍天門,人主絕祀。」
〈開元占經.卷三十五〉:
石氏曰:「熒惑久守天闕門,主絕祀,以入日占國。」
〈開元占經.卷三十七〉:
《荊州占》曰:「熒惑入天門,去複還,關梁不通。」又占曰:「熒惑舍天門,進退前後,凶,兵大起;熒惑守天門,國絕祀;各以其日占。」
〈開元占經.卷九十〉:
石氏曰:「彗星出傅說,王者後宮少子孫;若守之,有絕祀之君。」
〈開元占經.卷一百一十三〉:
《述異記》曰:「呂光永康二年,有鬼叫於都衛曰:『兄弟相滅,百姓斃,兩口絕祀。』」
〈開元占經.卷五十九〉:
郗萌曰:「犯守天陣,為兵起,有破軍死將。」
其中有「國絕祀、主絕祀」的恐嚇詞,正是「絕祀」的案例。也有「破軍、覆軍」的恐嚇詞。尉繚子所引「天官」之書的「廢軍」,到了司馬遷時代,相關的術語已經改為更容易理解的「破軍」了,此後到了唐朝的太史監瞿曇悉達所編輯的《開元占經》雖仍保留「絕祀」的恐嚇詞,卻也不再說「廢軍」而說「破軍」了。
從邏輯上來說,採用此陣法者自己雖然可能身亡,但身亡前如果有子嗣,基本上沒有「絕嗣」的擔憂。但如果軍隊戰敗導致國家滅亡,「絕祀」就會發生。〈左傳.成公十三年〉:「劉子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膰,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祀是祭祀,戎是軍事。劉子的說法正表明了春秋時代一個國家的頭兩件大事,尉繚子引用的「天官」正是誕生在這樣的時代氛圍下的產物,因此用「絕祀、廢軍」來形容採用這些陣形的後果是完全符合時代背景與恐嚇遏阻的目的的。因此「絕紀」當作「絕祀」,指國家對於君主祖先的祭祀將被斷絕。「天官書」這種兵陰陽家類的著作,它的目標讀者群就是國君、將軍一類能主導戰爭的領導者,用「絕祀」來恐嚇君主,用「廢軍」來恐嚇將軍,是很合理的做法。
張家山漢簡《蓋廬》也引用了尉繚子引用的「天官」內容:
〈蓋廬.三〉:
蓋廬曰:「凡軍之舉,何處何去?」
申胥曰:「……倍(背)水而軍,命曰絕紀;前水而軍,命曰增固;右水而軍,命曰大頃;左水而軍,命曰順行。」
其中「絕紀」被與「增固」相對而論,「背水」被置入了「背、前、左、右」的語境之中。其中新增的「增固、大頃(傾,覆滅、坍塌。)、順行」都是直接指向軍隊的結果,這與「絕祀」其實不搭。因此不難得出合理推論:這是因為改造者無法理解「絕紀」實為「絕祀」所改良、創造出來的新迷信內容。屬於所謂的「創造式引用」。從尉繚子引用時能正確理解其意義來說,《蓋廬》中的申胥(伍子胥)反而不能理解,以伍子胥的家學淵源來說,可能性很低。加上伍子胥力薦給闔閭的孫武也是一位重人事、輕鬼神的兵法家,全書除了提及黃帝勝四帝的傳說之外(〈孫子兵法.行軍〉),並沒有任何兵陰陽家的理論,甚至還主張「禁祥去疑」(〈孫子兵法.九地〉)。整個吳國伐楚之戰,除了心理戰、弩機戰術運用、車輪戰戰術,也完全看不到任何兵陰陽家的影子!那麼合理推論《蓋廬》有可能是戰國兵陰陽家依託於闔閭、伍子胥的問答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