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前次長(已辭職)的「疑似性平事件洩密」事件,昨天調查結果出爐,這個部分見仁見智,我個人沒有打算評論什麼。我只想跟大家分享的是:
是否真的有教師因為洩漏性別事件內容而被解聘??答案是:有
我就節錄部分內容:
「⋯⋯(教師)因處理校內性侵害案件延遲通報而遭受處分,心有不滿,乃主動接洽蘋果日報採訪,講述其參與學校校內性侵害通報之個案親身經歷,並揭露認輔制度、被害人人數、加害教師為認輔教師暨其年齡、婚姻、宗教信仰、性侵害事件最初發生時間、受害學生人數等資訊,復供媒體拍攝教師頭部背面近照,經蘋果日報以「狼師披羊皮,女學生仍愛他」為標題,將採訪內容刊登於100年4月12日「人間異語」專欄。⋯(教師)身為專任輔導教師,熟知校園性侵害事件受害人身分保密之重要性,竟為發抒不滿主動邀新聞媒體採訪及拍照,於採訪中自承對性侵沒sense,學生檢舉未予處理,並將職務上所知悉受害學生尋求其幫助之細節公開,對受害學生之態度予以評論,使不特定公眾可得推知加害教師之姓名及受害學生之身分,其行為傷害被害人及認輔制度甚鉅,違反相關法令、違反聘約之情節難謂不重大,原處分作成解聘及1年內不得再聘任為教師之決定,並未違反比例原則⋯」
剩下想要詳閱的朋友們,我附上「判決號」與「連結」,請各位自行參閱。
判決號: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判字第221號(106年5月4日)
本文歡迎轉傳分享+追蹤。至於想知道葉前次長的新聞內容,在搜尋引擎上隨意打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