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契約大哉問》勞動契約的「地雷區」,這些坑千萬別踩!
勞動契約就像一張藏寶圖,裡面有你的權益,但也藏著許多「地雷」。有些條款看似合理,實則違法!
本文幫你整理出幾個常見的「地雷」,簽約前務必睜大眼睛!
●「一年一聘」的陷阱:你以為是約聘,其實是正職!
很多公司喜歡用「一年一聘」或「約聘人員」來規避責任,但除非你的工作性質真的符合前面提到的「非繼續性」的四種情況(臨時、短期、季節、特定),否則這種「一年一聘」的條款是無效的!
法律會直接認定你就是「不定期契約」的員工,享有正職的保障!
●不合理的試用期:試用期不是「試用奴隸」!
《勞基法》沒有明文規定試用期多長,但如果試用期長到9個月、12個月,那肯定是不合理的。
一般來說,3個月是常見的試用期,最長也不宜超過6個月。
如果公司要延長試用期,也必須經過你書面同意喔!
●強迫調職:老闆想把你「發配邊疆」?
老闆不能隨便把你調到很遠的地方,或是隨便改變你的職務!
如果老闆要調動你,必須符合「調職5原則」,而且要經過你同意:
1. 有必要性: 公司真的有經營上的需要,不是故意整你。
2. 不影響權益:調職後薪水、福利不能變差。
3. 能勝任:新工作你必須能做,不能把你調去一個你完全不懂的領域。
4. 必要協助:如果調職地點太遠,公司要提供必要的協助(例如交通津貼)。
5. 考量家庭:要考慮你和家人的生活,不能讓你為了工作而家庭失和。
●毀損公司財物就扣薪:老闆不能「強制扣薪」!
如果你不小心弄壞了公司的東西,老闆不能直接從你薪水裡扣錢,這是違法的。
他必須透過法律途徑,走民事訴訟程序來要求你賠償。
除非你自己自願且同意讓老闆從你的薪水中扣除賠償,但金額的認定,還是需以客觀公正的角度來估價,畢竟公司的物品或設備,通常已經過一段時間的使用,必須考慮折舊後的殘值。
所以,如果老闆說要扣你薪水,請勇敢說「不」!
●強制加班換補休:我的加班費呢?
加班費是你的血汗錢,老闆應該優先支付加班費。
除非你「自願」選擇補休,而且老闆也同意,否則老闆不能強制你把加班費換成補休,別讓你的加班費「被消失」了!
●懷孕就叫你走人:性別歧視OUT!
如果你因為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就被公司要求自請離職或留職停薪,那公司就踩到「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地雷了。
這種約定是無效的,公司還可能面臨高額罰款!
●不合理的競業禁止:離職後不能去別家公司?
有些公司會要求你簽「競業禁止條款」,規定你離職後不能去競爭對手公司上班。
但這個條款不是隨便簽簽就有效喔!
它必須符合四個條件:
1. 公司有需要保護的營業秘密。
2. 你的職務真的能接觸到這些秘密。
3. 競業禁止的期間、區域、範圍、對象都必須合理。
4. 公司必須給你合理的補償(通常是每月薪資的一半)。
如果這些條件不符合,那這個競業禁止條款就是無效的!
●預告期亂改:說好的預告期呢?
勞資雙方都必須遵守《勞基法》規定的預告期間,契約中私自修改預告期,使其變得比勞基法的規定條件更不利,都是無效的!
●性別差異條款:同工不同酬?
除了懷孕等特殊情況,公司不能因為你的性別或性傾向,在退休、資遣、離職、解僱上有差別待遇。
男女平等,職場也一樣!
●童工與女工保護:弱勢族群更要保護!
如果公司僱用童工或女工,還要特別注意《勞基法》對他們的額外保護條款,例如:工作時間、工作內容的限制等。
★勞動契約的「求助管道」:別當職場孤兒!
看完這麼多,是不是覺得勞動契約的世界博大精深?
別擔心,不管你是老闆,還是員工,你都不是一個人!
當你遇到勞動契約的疑難雜症時,還是有「求助管道」的!
1. 範本參考:照著抄,少出錯!
政府和一些法律專業機構都有提供合法的勞動契約範本,例如:勞動部全球資訊網、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還有一些線上平台。
這些範本都是經過專業人士審核的,照著用可以少走很多彎路!
2. 專業協助:找律師、找顧問,花錢消災!
勞動法令複雜又多變,如果你真的搞不清楚,或是遇到比較棘手的問題,強烈建議你諮詢專業律師或是會好好法遵的勞資顧問。
他們就像職場上的「導航系統」,可以幫你避開地雷,確保你的權益不受損害。
花點錢請教專業,總比日後吃大虧來得划算!
對於經營事業的老闆們,好好擬定符合法規的勞動契約,除了讓員工安心工作,也能讓您更無後顧之憂地,將注意力集中在事業版圖的拓展,而不是擔憂哪天會不會被員工申訴哦!
希望這幾篇文章能讓你對台灣的勞動契約有更深入的了解,搞懂勞動契約,才能在勞資關係上,既不觸法又保持和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