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契約大哉問》勞動契約的「地雷區」,這些坑千萬別踩!

更新 發佈閱讀 5 分鐘

《勞動契約大哉問》勞動契約的「地雷區」,這些坑千萬別踩!

勞動契約就像一張藏寶圖,裡面有你的權益,但也藏著許多「地雷」。

有些條款看似合理,實則違法!

本文幫你整理出幾個常見的「地雷」,簽約前務必睜大眼睛!

●「一年一聘」的陷阱:你以為是約聘,其實是正職!

很多公司喜歡用「一年一聘」或「約聘人員」來規避責任,但除非你的工作性質真的符合前面提到的「非繼續性」的四種情況(臨時、短期、季節、特定),否則這種「一年一聘」的條款是無效的!

法律會直接認定你就是「不定期契約」的員工,享有正職的保障!

●不合理的試用期:試用期不是「試用奴隸」!

《勞基法》沒有明文規定試用期多長,但如果試用期長到9個月、12個月,那肯定是不合理的。

一般來說,3個月是常見的試用期,最長也不宜超過6個月。

如果公司要延長試用期,也必須經過你書面同意喔!

●強迫調職:老闆想把你「發配邊疆」?

老闆不能隨便把你調到很遠的地方,或是隨便改變你的職務!

如果老闆要調動你,必須符合「調職5原則」,而且要經過你同意:

1. 有必要性: 公司真的有經營上的需要,不是故意整你。

2. 不影響權益:調職後薪水、福利不能變差。

3. 能勝任:新工作你必須能做,不能把你調去一個你完全不懂的領域。

4. 必要協助:如果調職地點太遠,公司要提供必要的協助(例如交通津貼)。

5. 考量家庭:要考慮你和家人的生活,不能讓你為了工作而家庭失和。

●毀損公司財物就扣薪:老闆不能「強制扣薪」!

如果你不小心弄壞了公司的東西,老闆不能直接從你薪水裡扣錢,這是違法的。

他必須透過法律途徑,走民事訴訟程序來要求你賠償。

除非你自己自願且同意讓老闆從你的薪水中扣除賠償,但金額的認定,還是需以客觀公正的角度來估價,畢竟公司的物品或設備,通常已經過一段時間的使用,必須考慮折舊後的殘值。

所以,如果老闆說要扣你薪水,請勇敢說「不」!

●強制加班換補休:我的加班費呢?

加班費是你的血汗錢,老闆應該優先支付加班費。

除非你「自願」選擇補休,而且老闆也同意,否則老闆不能強制你把加班費換成補休,別讓你的加班費「被消失」了!

●懷孕就叫你走人:性別歧視OUT!

如果你因為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就被公司要求自請離職或留職停薪,那公司就踩到「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地雷了。

這種約定是無效的,公司還可能面臨高額罰款!

●不合理的競業禁止:離職後不能去別家公司?

有些公司會要求你簽「競業禁止條款」,規定你離職後不能去競爭對手公司上班。

但這個條款不是隨便簽簽就有效喔!

它必須符合四個條件:

1. 公司有需要保護的營業秘密。

2. 你的職務真的能接觸到這些秘密。

3. 競業禁止的期間、區域、範圍、對象都必須合理。

4. 公司必須給你合理的補償(通常是每月薪資的一半)。

如果這些條件不符合,那這個競業禁止條款就是無效的!

●預告期亂改:說好的預告期呢?

勞資雙方都必須遵守《勞基法》規定的預告期間,契約中私自修改預告期,使其變得比勞基法的規定條件更不利,都是無效的!

●性別差異條款:同工不同酬?

除了懷孕等特殊情況,公司不能因為你的性別或性傾向,在退休、資遣、離職、解僱上有差別待遇。

男女平等,職場也一樣!

●童工與女工保護:弱勢族群更要保護!

如果公司僱用童工或女工,還要特別注意《勞基法》對他們的額外保護條款,例如:工作時間、工作內容的限制等。

★勞動契約的「求助管道」:別當職場孤兒!

看完這麼多,是不是覺得勞動契約的世界博大精深?

別擔心,不管你是老闆,還是員工,你都不是一個人!

當你遇到勞動契約的疑難雜症時,還是有「求助管道」的!

1. 範本參考:照著抄,少出錯!

政府和一些法律專業機構都有提供合法的勞動契約範本,例如:勞動部全球資訊網、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還有一些線上平台。

這些範本都是經過專業人士審核的,照著用可以少走很多彎路!

2. 專業協助:找律師、找顧問,花錢消災!

勞動法令複雜又多變,如果你真的搞不清楚,或是遇到比較棘手的問題,強烈建議你諮詢專業律師或是會好好法遵的勞資顧問。

他們就像職場上的「導航系統」,可以幫你避開地雷,確保你的權益不受損害。

花點錢請教專業,總比日後吃大虧來得划算!

對於經營事業的老闆們,好好擬定符合法規的勞動契約,除了讓員工安心工作,也能讓您更無後顧之憂地,將注意力集中在事業版圖的拓展,而不是擔憂哪天會不會被員工申訴哦!

希望這幾篇文章能讓你對台灣的勞動契約有更深入的了解,搞懂勞動契約,才能在勞資關係上,既不觸法又保持和諧。

raw-image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avatar-img
Tsuting Lin的沙龍
30會員
730內容數
Tsuting Lin的沙龍的其他內容
2025/10/14
這一系列要跟你分享的,是關於如何在高壓日常中,找到屬於自己的節奏與光芒。我們一起練習「好好呼吸、好好生活、好好愛」,學會與不完美的自己和解,並用溫暖的力量,去擁抱明天。願我的文字,成為你心中最柔軟的依靠。
Thumbnail
2025/10/14
這一系列要跟你分享的,是關於如何在高壓日常中,找到屬於自己的節奏與光芒。我們一起練習「好好呼吸、好好生活、好好愛」,學會與不完美的自己和解,並用溫暖的力量,去擁抱明天。願我的文字,成為你心中最柔軟的依靠。
Thumbnail
2025/10/13
妳的三十歲,也是一杯只剩咖啡渣的冰拿鐵嗎?看著同學曬著「萬貫」人生,而自己卻被無效勞動和父母期望困住?這是一部獻給所有「不甘心」的女性成長小說。跟著故事的主角林語彤,學會區分努力與價值,面對婚姻與家庭的雙重焦慮,找到屬於妳的「人生第二道選擇題」。告別魯蛇,用實力與自由,換取最真實的驕傲。
Thumbnail
2025/10/13
妳的三十歲,也是一杯只剩咖啡渣的冰拿鐵嗎?看著同學曬著「萬貫」人生,而自己卻被無效勞動和父母期望困住?這是一部獻給所有「不甘心」的女性成長小說。跟著故事的主角林語彤,學會區分努力與價值,面對婚姻與家庭的雙重焦慮,找到屬於妳的「人生第二道選擇題」。告別魯蛇,用實力與自由,換取最真實的驕傲。
Thumbnail
2025/10/13
你是否厭倦了被迫社交、假裝外向?「安靜蓬勃」(Quiet Thriving)是專為內省者設計的積極職場新哲學。本文將帶你學會如何告別「安靜離職」的消極抵抗,並透過 辦公環境優化、協作模式調整、彈性職涯設計 等四大面向,創造一個讓「內向者」與「外向者」都能發光、實現自我價值的雙贏職場。
Thumbnail
2025/10/13
你是否厭倦了被迫社交、假裝外向?「安靜蓬勃」(Quiet Thriving)是專為內省者設計的積極職場新哲學。本文將帶你學會如何告別「安靜離職」的消極抵抗,並透過 辦公環境優化、協作模式調整、彈性職涯設計 等四大面向,創造一個讓「內向者」與「外向者」都能發光、實現自我價值的雙贏職場。
Thumbnail
看更多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在勞基法中並無硬性規定試用期,試用期屬於【由僱主與勞工雙方合意】的自由契約,但不能低於勞基法標準,低於標準便是違法。節目介紹了試用期的必要性,提到了三大試用期的誤區與誤解,讓聽眾更瞭解相關法規維護自身權益。
Thumbnail
在勞基法中並無硬性規定試用期,試用期屬於【由僱主與勞工雙方合意】的自由契約,但不能低於勞基法標準,低於標準便是違法。節目介紹了試用期的必要性,提到了三大試用期的誤區與誤解,讓聽眾更瞭解相關法規維護自身權益。
Thumbnail
通常我們會違反勞(災)保投保薪資級距規定有那些呢? 明明是勞務對價,認為是恩惠式給與。 明明是經常性給與,自以為不是。 結果就是違反勞基法第2條第1項第3款 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
Thumbnail
通常我們會違反勞(災)保投保薪資級距規定有那些呢? 明明是勞務對價,認為是恩惠式給與。 明明是經常性給與,自以為不是。 結果就是違反勞基法第2條第1項第3款 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
Thumbnail
員工在職期間可不可以約定禁止兼差? 答案:可以。 但是,得視工作職類與契約條款如何約定。 因為當事人會主張以單方擬定契約條款,限制範圍缺乏明確性,不合理亦無必要,違反相當性、衡平原則,顯然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條、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而無效。 勞動關係法律性質(重點之重!) 以勞工之勞務提
Thumbnail
員工在職期間可不可以約定禁止兼差? 答案:可以。 但是,得視工作職類與契約條款如何約定。 因為當事人會主張以單方擬定契約條款,限制範圍缺乏明確性,不合理亦無必要,違反相當性、衡平原則,顯然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條、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而無效。 勞動關係法律性質(重點之重!) 以勞工之勞務提
Thumbnail
勞動契約是雙向的,勞、資雙方於契約中地位互為平等。僱主可以試用勞工,勞工當然也可以試用僱主。雇主認為勞工不能勝任而依法資遣,沒問題;相反,勞工認為職場不適合而離職,也是很OK的。只是要注意,若公司未與勞工約定試用期,終止契約就受到「最後手段原則」拘束喔。
Thumbnail
勞動契約是雙向的,勞、資雙方於契約中地位互為平等。僱主可以試用勞工,勞工當然也可以試用僱主。雇主認為勞工不能勝任而依法資遣,沒問題;相反,勞工認為職場不適合而離職,也是很OK的。只是要注意,若公司未與勞工約定試用期,終止契約就受到「最後手段原則」拘束喔。
Thumbnail
最近是轉職潮,有大量的新朋友入職,所以特別想寫一篇來提醒大家,入職該注意的法律知識,就是簽訂勞動契約前後該注意的事情。 往往關鍵的權利義務就在契約裡,而我們簽約時,更要
Thumbnail
最近是轉職潮,有大量的新朋友入職,所以特別想寫一篇來提醒大家,入職該注意的法律知識,就是簽訂勞動契約前後該注意的事情。 往往關鍵的權利義務就在契約裡,而我們簽約時,更要
Thumbnail
情節重大不是雇主說了就算;也不是工作規則有明列規定就可以喔。 所謂「情節重大」,屬不確定法律概念,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定有明文。 勞基法第12條之規定,具有強制性質,目的兼有保障勞工、限制雇主解僱之權限。 所以雇主不得因勞動契約之約定而擴張其解僱權限,亦不得藉由工作規則擴張其權限
Thumbnail
情節重大不是雇主說了就算;也不是工作規則有明列規定就可以喔。 所謂「情節重大」,屬不確定法律概念,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定有明文。 勞基法第12條之規定,具有強制性質,目的兼有保障勞工、限制雇主解僱之權限。 所以雇主不得因勞動契約之約定而擴張其解僱權限,亦不得藉由工作規則擴張其權限
Thumbnail
3月份邀約授課單位要我分享勞動契約。 通常我會先跟邀約單位先聚焦,是要講什麼? 勞動契約分辨與屬性? 勞動契約條款設計? 要約及要約引誘? 還是附合契約? 其實,事業單位從徵才召募開始就已經進入與適用相關法令了! 勞動契約之定義是什麼? 勞動基準法第2條規定,勞動契約指約定勞雇關係
Thumbnail
3月份邀約授課單位要我分享勞動契約。 通常我會先跟邀約單位先聚焦,是要講什麼? 勞動契約分辨與屬性? 勞動契約條款設計? 要約及要約引誘? 還是附合契約? 其實,事業單位從徵才召募開始就已經進入與適用相關法令了! 勞動契約之定義是什麼? 勞動基準法第2條規定,勞動契約指約定勞雇關係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