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是轉職潮,有大量的新朋友入職,所以特別想寫一篇來提醒大家,入職該注意的法律知識,就是簽訂勞動契約前後該注意的事情。
勞動契約一直是勞雇雙方很重要的第一個關係建立,簽立了勞動契約就代表勞雇關係成立,彼此有一些權力與責任必須履行。
往往關鍵的權利義務就在契約裡,而我們簽約時,更要在意資方在契約內是否保護雙方權益,是否有把話說清楚,以及有沒有該寫而沒有寫到的。
很常見的該寫沒寫的是工作內容、職責、甚至職稱,薪資也跟當初談的很不一樣。
這真的對於剛初入社會,或是對法律沒那麼敏感的人,這都是我們會很容易吃的悶虧。
大家很怕進到勞動環境很差的、不符合勞基法公司,我們可以先分三個階段:
遵守勞基法是公司第一關的專業,如果連員工的基本權益都不在乎,那其他福利更不用期待了。
在簽署勞動契約前都還有可以談判的空間:
小建議:有一筆緊急預備金真的很重要,如果你入職後真的要離開,緊急預備金可以幫助你,度過離職後到下一間公司的空窗期。
薪資實拿多少,有沒有勞保、勞退和健保有無高薪低報的問題,我們可以上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檢查公司投保級距是否正確,這都影響你失業補助、職傷賠償和退休金。
以上是我身為求職者遇過的虧,以及自己轉職成為人資後,特別注意合法性的問題。
我自己覺得很多老闆並非惡意的想要壓榨員工,有些老闆真的不懂相關法規,也沒有聘用法務或是對勞動法規熟悉的人資,往往就會一直踩線而不自知,但違規還是違規。
但面對真的惡意壓榨員工的老闆,勞動環境惡劣、強迫加班等違法行為,我就不能苟同了,也祝福大家懂法,但希望用不到,如果需要用到,也不用客氣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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