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大家好,我是優妮律師~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應徵日班突然被調到夜班,應徵客服卻被叫去寫程式的奇怪調職經驗?今天來分享怎麼樣算違法調職?遇到違法調職要怎麼辦?
原則上來說,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的規定,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故其變更亦應由雙方自行商議決定。
但雇主一定有很多理由需要把員工調職啦,比如廠房減縮啦,這邊人力不夠等等,所以如果雇主確有調職勞工工作必要,應依所謂的調動五原則辦理才可以喔!
⑵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
⑵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⑶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變更
⑷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
⑸調動地點過遠,雇主應予必要之協助
所以在實務上我們如何判斷雇主的調職命令是否合法,就要看該調職命令在業務上有無必要性或合理性、並注意雇主之調職有無其他不當之動機或目的(比如雇主利用調職手段來懲戒或報復勞工)、及勞工因調職所可能蒙受之生活上不利益之程度,從大眾的角度來看,該調職命令是否將使勞工承受難忍及不合理之不利益,而為綜合之考量。
舉例來說,這些就是被法院曾經認定的違法調職~
1.我從夜班調日班,被降職(夜班課長調日班現場作業員)及減薪(減少夜班津貼、宵夜津貼共3800元…)
2.我本來是記者,突然把我調成編輯,我完全不熟悉編輯的作業流程,編輯的下班時間常超過晚上12時,我沒有車子可以回家
在遇到這種違法的調職時,勞工要怎麼辦?
依據勞基法規定,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損害勞工權益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還可以請求資遣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