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拜占庭的普羅尼亞制(πρόνοια)是封建制度嗎?從原理來說完全不同。
普羅尼亞是把一塊土地的「稅收特權」授予給特定軍事團體、強人,換取他們提供軍事服務。換言之,本質上是種包稅權。跟封建制度差在哪?就是普羅尼亞特權階級有的只是「包稅權」,而不是土地和人民。土地歸帝國政府所有。理論上政府是可以剝奪的。相反地西歐領主直接擁有領地所有權,國王無權任意奪走。
普羅尼亞是種很糟的制度嗎?有些說法認為普羅尼亞要為中央權力衰退負責任,其實這個制度會走向哪裡完全看狀況。
普羅尼亞的好處是把訓練、召集軍隊的成本丟給這些地方頭頭,所以可以更快速省力地召集一大批水準還OK的軍隊。對科穆寧王朝時代這種資源相對少、但防務特別繁重、又急著想收復失地的時代來說,是種有效的應急策略。
東羅馬軍隊在十二世紀末評價很低,但在普羅尼亞運作有效的時代還不是如此。實際上美國的拜占庭大學者Warren Treadgold就曾經認為,曼努埃爾一世聚集的普羅尼亞傭兵軍是中世紀東羅馬非常頂尖的武力。
我個人認為,普羅尼亞制會走向東羅馬地方裂解的局面,比較像是成敗論英雄。這個制度很明顯的必須依靠中央的相對強勢力量壓制,才能在需要的時候抽回地方大豪的包稅權。
換言之因為東羅馬在曼努埃爾一世皇帝死時並沒有成功把國防線推回托魯斯山脈,加上中央政局混亂,才導致地方分權失控。並不是普羅尼亞這個制度本身就決定了這個結局。
與普羅尼亞制的原理基本一致的鄂圖曼西帕希/提瑪爾制則在其運作有效的時間成為鄂圖曼快速擴張領土的利器之一。
所以一個制度會走向什麼樣的結局,都是有很多因素在影響的,並不是那個制度本身就一定好或一定壞,隨著時代演變,每個制度本來也就會不符合當下需要,逐漸顯露出一些弊端和扭曲。沒有哪個制度是真的能夠「萬世不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