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建立穩固勞資關係的基石
在台灣的勞動環境中,薪資是勞雇關係中最核心且最敏感的議題。
一份清晰、合法的薪資給付與管理制度,不僅是企業遵守法規的義務,更是建立員工信任、促進勞資和諧的關鍵。本文將深入解析《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中關於工資的定義、給付原則及管理規範,特別強調實務操作中的關鍵細節,協助企業與勞工共同理解並落實薪資的透明化與合法性。
壹、工資的法律定義與核心要素
工資的認定是所有薪資相關權益計算的基礎。勞基法對「工資」的定義極為廣泛,旨在最大化保障勞工權益 [1]。
工資定義: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1]。
根據法規與實務見解,判斷一項給與是否屬於「工資」,必須同時符合兩大核心要素:
一、勞務對價性(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
這是工資的本質。意指該給付是勞工提供勞務(工作)後所換取的報酬。
無論名稱為何,只要是因勞工提供勞務而產生的對價,即具備工資性質。
例如,本薪、職務加給、績效獎金等,都是勞務對價的體現。
二、經常性給與(非偶然或恩惠性)
這是工資的形式。意指該給付在制度上具有經常性,而非偶然發生或屬於雇主的恩惠性給予 [1]。
判斷標準在於雇主是否制度化地、常態性地發放,而非發放頻率。
●經常性給與(屬工資):
本薪、底薪、全勤獎金
職務津貼(定額給付)、伙食津貼(定額給付)、加班費(常態發放)、
績效獎金(常態發放)。
●非經常性給與(非工資):
紅利、年終獎金、競賽獎金 [2]
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節金 [2]
醫療補助費、教育補助費 [2]
婚喪喜慶賀禮、慰問金或奠儀 [2]
●實務影響:凡被認定為「工資」的項目,都必須納入計算平均工資、加班費基數、退休金提撥及職業災害補償等重要給付的基礎 [1]。
貳、工資給付的原則與規範
勞基法對工資的給付設有嚴格的「四原則」,以確保勞工能穩定、完整地獲得報酬。
一、最低標準原則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1]。
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審議核定,是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報酬的最低保障 [1] [3]。
二、法定通用貨幣原則
●工資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現金或轉帳)為之 [1]。
• 實物給付限制:僅在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且經勞動契約訂明的情況下,工資可一部以實物給付 [1]。
• 重要提醒:實物給付不得為全部工資,且其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的需要 [1] [4]。
雇主未經員工同意,不得片面以禮券等非現金方式支付薪資 [4]。
三、全額、直接給付原則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1]。
• 直接給付:原則上應直接給付給勞工本人,除非有勞工本人授權的代理人(如銀行帳戶)。
• 全額給付:除非有「法令另有規定」(如代扣勞健保費、所得稅)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如職工福利金、經同意的代扣款項),雇主不得任意扣除 [1]。
四、定期給付原則與工資清冊
工資應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除非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 [1]。
• 工資清冊: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並應保存五年 [1]。
參、工資管理與違法扣薪的界線
一、工資明細(薪資單)的義務
雇主有責任主動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俗稱薪資單) [1] [4]。
●薪資明細應包含的項目[3]
✪ 工資總額:勞雇雙方議定的總工資。
✪ 工資各項目金額:詳列本薪、獎金、津貼、加班費等各項給付金額。
✪ 扣除項目金額:依法令規定或勞雇雙方約定得扣除的項目(如勞健保費、所得稅、請假扣薪等)。
✪ 實際發給金額:最終轉帳或發放給勞工的金額。
法律責任:雇主未主動提供薪資明細,可處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1] [4]。
二、嚴禁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勞基法第26條明文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1]。
此為法律的強制禁止規定,違反者可處新臺幣9萬元至45萬元罰鍰 [1]。
1. 遲到早退的處理原則
• 合法處理:對於勞工遲到早退的時段,因勞工未提供勞務,雇主可以不發給工資(按比例扣除),但不能溢扣 [5]。
• 違法行為:以「遲到扣薪」作為懲罰手段(例如規定遲到10分鐘扣薪1,000元),屬於變相預扣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嚴重違反勞基法 [5]。
2. 員工過失造成虧損的處理
當員工因過失造成公司財產損害時,雇主不得單方面從薪資中扣除賠償金額 [5]。
• 正確程序:必須在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確認後,經勞雇雙方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從薪資中扣除作為賠償 [5]。
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雇主應循民事訴訟途徑求償。
●結論:共築勞資雙贏的和諧環境
工資給付與管理是企業營運的基礎,也是勞工安身立命的保障。企業應將薪資管理視為風險管理的一環,確保工資定義的準確性、給付程序的合法性,以及薪資明細的透明性。
當企業主動遵守「全額、直接、定期」的給付原則,並避免違法的扣薪行為時,不僅能有效規避法律風險,更能向員工展現負責任的態度,從而贏得員工的信任與忠誠。對於勞工而言,了解工資的定義與給付權益,是自我保護的必要知識。
透過透明化和制度化的薪資管理,勞資雙方將能建立在信任基礎上的穩固關係,共同專注於事業的發展,最終實現勞資雙贏的和諧環境。
●參考資料
[1] 《勞動基準法》全文,中華民國勞動部。
[2]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中華民國勞動部。
[3]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全文,中華民國勞動部。
[4] 勞動部政府製作《從徵才到解僱都不NG的新手雇主指南_薪資篇.pdf》,內容涵蓋薪資單、實物給付等Q&A。
[5] 勞動部政府製作《從徵才到解僱都不NG的新手雇主指南_薪資篇.pdf》,內容涵蓋遲到扣薪、標錯價扣薪等Q&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