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獄】政府應「賞罰並重」洗刷惡名 ─ 罰金中提出一定比例表揚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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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鼓勵索取統一發票

是一種利用民眾期待機會中獎的方式

降低逃漏稅的發生

禮讓行人這種基本的交通安全概念

也應該恩威並行

舉我自己被惡意檢舉為例

我行車在新竹市新莊街

被一個踩在斑馬線邊緣的人

用袋子裡的針孔攝影機偷拍

我的視角是對方沒有意圖過馬路

所以也就讓對方順利的完成惡意檢舉

罰金:6000元

強制參加道安講習:報名費 600元

本次惡意檢舉造成的損失

總計新台幣六千六百元

道安講習上我問授課的警官以上問題

他的建議就是

看到靠近斑馬線的人就一律停讓

停到他過為止

對付有病的瘋子還能怎麼做

台灣已經變成一個充滿惡意檢舉的王國

我們民眾

面對這種為衝刺政治績效

而大幅提升罰款的政策以外

還能做什麼?

我主張:「政府應用罰金提出一定比例表揚守法公民」

既然亂世用重典

我們守法的公民也應該督促政府

就像統一發票的獎金來自稅收:

統一發票獎金是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明文規定的支出

現行為每兩個月開獎一次

同樣

政府也應將交通違規罰金的一定比例

提出來作為獎金

AI or whatever (數位發展部的工作)

每兩個月

隨機從監視路口影片

調出禮讓行人的車輛

頒發獎金

以下補充數位發展部的成立宗旨:

核心業務. 臺灣數位發展的「mòda(馬達)」,將連結「公民」與「技術」、提升「產業」及「安全」,實現智慧國家的願景,並以臺灣模式持續引領世界。

所以這項工作結合交通部與數位發展部來進行

絕對名符其實。

我的主張:賞罰並重

我主張並對政府提出呼籲:

每兩個月

隨機從監視路口影片

調出禮讓行人的車輛

頒發獎金

獎金來源:未禮讓行人之交通罰鍰

交通罰鍰不應該只是單純的充入國庫

也應該用於表揚守法的公民

而不是縱容行人地獄的亂象

懲罰奉公守法的民眾

希望大家支持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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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Colin 清醒者的現實校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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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職場文化與趨勢觀察,分享成長型思維觀點;記錄「男生也要好好保護自己」的保護令申請經過、訴訟對抗《不合理的》最小變動與幼兒從母原則;串連菁英大腦,歡迎加入交流,或贊助支持 Mr. C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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