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實踐的邀請:在糖尿病診間之外重新定義照護
《照護的邏輯》第六章〈良好的措施〉,像是整本書最後留下的一個開口。它不再試圖替讀者下結論,而是把理論交還給讀者,邀請人們把「照護」這個概念,帶回各自所處的場域中,重新塑形、修正,甚至失敗。
與「選擇的邏輯」刻意避免道德判斷不同,照護的邏輯把行動本身放在道德的位置上。在這個框架裡,不論是醫護人員還是病患,都被期待投入實際的行動,而不是僅僅做出一次性的正確選擇。疾病的不確定性是長期而結構性的:更多的資訊、更專業的意見,並不能真正消除它。能做的,只有一試再試、不斷修補。
照護的邏輯從一開始就承認:疾病永遠無法被完全控制。它無法保證安全感,也無法帶來自我滿意,卻至少在出差錯的時候,提供了一種不同的倫理位置——你不必責怪自己,不需要長時間沉溺於愧疚與悔恨,也不必執著於找出「到底是誰做錯了」。你能做的,只是繼續努力、繼續調整。
然而,這裡的「積極」並不是無止境的硬撐。照護的邏輯同時要求病患學會放手:掌握那些仍然能掌握的部分,放掉那些已經無法控制的部分。結果不會璀璨光明,人也終將一死。照護並不是為了逆轉這個事實,而是在這個事實之中,學習如何行動。
但也正因如此,照護的邏輯深深植基於特定的疾病情境。它源自糖尿病的照護現場——一種需要長期、密集、自我監測與調整的慢性病。當我們離開糖尿病的脈絡,這套邏輯有些地方便不再那麼自然,甚至必須被重新評估。
例如,在糖尿病中,病患往往必須投入大量的自我照護;但在失智症中,情況恰恰相反。逐漸失去照護自己的能力,正是失智這個疾病的核心特性。又或者,與糖尿病那種無盡、綿密的日常修補不同,與癌症共存的生活,往往包含一些清楚而不可逆的分岔點。在某些時刻,病患必須面對這樣的問題:是否要接受副作用強烈、成功機率有限的治療?還是選擇不再介入,把死亡視為一種可以接受的方向?
也正是在這些差異中,照護的邏輯不再是一套可以直接套用的倫理公式,而成為一種需要在不同疾病、不同關係、不同生命階段中,被反覆調整與試探的實踐。
二、 行動義務型的道德:被「持續參與」掩蓋的結構性耗損
《照護的邏輯》常被視為對「選擇的邏輯」的一種溫柔反擊。在那套以自主、理性與責任為核心的選擇框架裡,個體被要求做出正確決策,並為後果全權負責;而照護的邏輯試圖指出,現實中的疾病與脆弱,往往不是靠一次性的選擇就能解決,而是一連串持續的應對、調整與修補。
這個轉向本身是重要的。但如果順著書中的實作描述一路讀下去,會慢慢浮現一個未被明講的張力點——照護的邏輯表面上反對道德化,但在實作層次,它其實引入了一種新的道德形式:行動型道德。
選擇的邏輯的殘酷,在於它幾乎不需要道德語言。你做出選擇的由你你承擔後果,沒有人不關心你累不累,只在乎你有沒有「選對」。照護的邏輯試圖打破這種冷酷的簡化。摩爾教授不斷提醒讀者:人在疾病中,並非總是能選;更多時候,是被捲入一個必須持續回應的生活現場。然而,當「好照護」被定義為一種不斷調整、回應、修補的實作時,行動本身就被賦予了價值重量。衡量一個人做得好不好,不再是他的人格是否正確、意圖是否高尚,而是:他有沒有繼續做、有沒有持續參與、有沒有留在現場,面對變化。這不是譴責型的道德,但它是一種行動義務型的道德。你不是被指責「不夠好」,而是被默默要求「不能停」。
在照護的語境裡,「積極」往往被誤解為一種心理狀態,好像只要不要太悲觀、太消極就好。但實際上,這種積極更接近一種結構性位置:你必須持續注意身體回饋、必須不斷微調生活節奏、必須在不確定中留下來處理問題、必須接受事情永遠沒有一次完成的版本。這意味著你被要求長期佔據一個不能抽身的位置。真正讓人耗損的,往往不是劇烈的痛苦,而是:沒有完成點、沒有下班時刻、沒有一個被承認的「我已經夠了」。當照護成為日常,而日常沒有終止條件,疲累就不再是個人意志的問題,而是結構性的後果。
照護的邏輯並非完全忽視這個問題。摩爾教授也提醒讀者,對於無法掌控的事情,需要學會放手。但這句話本身,其實隱含了一個沒有被充分展開的前提:放手是一種能力,而不是預設條件。區分什麼是可掌控、什麼是不可掌控,本身就需要力氣;而能夠真的放手,往往仰賴:經驗、支援系統、以及某種不至於立刻惡化處境的退路。如果一個人沒有替代者、沒有安全網,放手的代價就是風險直接回到自己身上。那麼他不是不願意放手,而是根本放不起。
三、 奢侈的放手:被安全網與能動性篩選的病人處境
在《照護的邏輯》中,摩爾教授試圖鬆動「選擇的邏輯」對病人的壓迫。她指出,疾病並非一連串可被理性計算的選項,而是一種必須持續應對、反覆修補的生活狀態。在這個框架下,「好照護」不是做出一次正確決策,而是長時間的調整、回應與參與。然而,若將這套邏輯真正放進多數病人的現實處境中,就會碰到一個無法迴避的邊界:問題往往不是「能不能掌控」,而是「不管能不能掌控,都不能放手」。這不是情緒描述,而是一個結構判斷。
照護的邏輯之所以能談「適時放手」,其實隱含了一組很少被點破的背景條件:有基本醫療可近性、有某種程度的社會安全網、有他人能在你暫時鬆手時補位。在這樣的前提下,「放手」看起來像是一種成熟、反思過後的倫理選項。但對多數現實中的病人而言,處境恰恰相反:你一放手,世界不會等你,疾病不會因為你累了就暫停,工作、家庭、身分、關係仍在同步逼近。於是,「放手」不再是一種可被選擇的姿態,而是一種風險不可承受的奢侈品。
在當代醫療與照護語言中,病人被反覆要求:積極治療、配合管理、監測身體數據、調整生活方式、為未來負責。這些要求經常被包裝為「賦權」(empowerment),彷彿病人終於成為自己健康的主體。但在實作層次,這更像是一種條件式的能動性:你必須成為一個功能正常的病人。你不能只是病著,你必須病得有紀律、有配合度、有復原意志,而且不能製造過多外部摩擦。這不是單純的照護,而是一種社會化後的道德壓力。
所謂「不能放手」,至少同時發生在三個層次:經濟層,不工作,生計立刻斷裂,疾病沒有制度性的暫停鍵;關係層,你一放手,必然有人要補位,補位一旦拉長,關係就開始變質,於是你反過來壓抑自己的崩潰;身分層,放手,意味著從「正在對抗疾病的人」,滑向「失去控制的人」,而社會對後者的耐心極低。在這樣的條件下,問題從來不是「你要不要放手」,而是:你一旦放手,就會掉出可被理解、可被幫助的位置。
《照護的邏輯》原本試圖反對的是這種想像:「只要你做出正確選擇,你就會好起來。」但在現實中,這套邏輯極容易被倒置為另一句話:「只要你一直好好照護,你就沒有理由不好起來。」於是後果變成:病沒有改善,不只是壞運氣,而是你哪裡沒有「持續做到」。照護不再只是應對不確定性的方式,而成為一套無法中斷的責任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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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被排序的衰敗:功能維持邏輯下的社會性死亡風險
>不會一切都完美。但是你持續試探。這樣做的時候,甚至死亡也並非總是非得避免不可的壞事。到了某些時刻,也許死亡代表一種解脫。死亡早晚會來臨。問題是,我們要死於什麼?
在關於醫療、照護與生命倫理的討論中,常會出現一個看似中性的問題:「我們如何活、也如何死?」這個問題乍看之下是在談價值選擇,實際上卻經常掩蓋了一個更不對稱的現實——並非所有的衰敗與死亡,都被社會以同樣的方式理解。有些耗損是被承認的,有些則被默默要求自行吸收。
在某些疾病敘事中,社會已經建立起一套相對成熟的理解框架:疾病會消耗人,長期患病難以維持完美紀律,治療失敗或併發症不等於道德缺陷。在這樣的框架下:紀律不足不等於人格問題、症狀惡化不等於意志薄弱、死亡不等於不夠努力。這類疾病的特徵往往是:可被檢測、可被量化、可被視為「身體的限制」。因此,身體的崩壞被允許是一種世界的失序,而不是個人的失職。
但另一類耗損,則被放置在截然不同的位置。這類狀態通常具有幾個特徵:痛苦是真實的,但不可見;不會流血,也不會立刻致命;功能尚未完全中斷。於是,社會對這類耗損的預設不是理解,而是「既然還能運作,就應該繼續運作」。在這裡,照護不再是修補與支持,而逐漸轉化為一種功能維持的道德要求:你必須維持基本表現,不能掉出既有軌道,不能讓他人感到不便。於是,耗損被重新定義為「你仍然可以承擔的部分」。
在這樣的結構中,「積極」、「配合」、「自我管理」不再只是治療策略,而成為一種被強迫的能動性。個體被要求證明的,不是正在被照護,而是:仍然可用、仍然可靠、仍然能撐。這種狀態與傳統意義上的照護不同,它更接近:以紀律換取存在資格。只要還能撐,就被期待繼續撐。而一旦撐不住,後果往往不是休息,而是被移出可被理解的位置。
在這套邏輯下,真正令人恐懼的,往往不是生理死亡本身,而是另一種更隱形的結果:角色消失、關係斷裂、信任撤回、支援消散。這是一種社會性死亡。它不需要劇烈事件,只需要停止維持功能。而這也正是為什麼某些人無法「放手」——不是因為不想,而是因為放手的代價不是症狀,而是存在本身。
如果把這些現象放在一起看,就會浮現一個冷靜但殘酷的判斷:社會其實正在區分:哪些耗損是可被哀悼的,哪些則可以被忽略。當一個社會能理解「某些疾病會讓人撐不住」,卻無法理解「某些狀態本身就不可能長期撐住」,那它其實不是在談照護,而是在進行一種無聲的價值排序。不是每一種死亡都同樣被承認,也不是每一種耗損都被視為公共問題。
五、 無牆的監獄:去機構化後內化為「自我剝削」的精神醫療
而精神醫療,正是最典型被放置在「還能撐、就該繼續撐」那一側的場域。正因為痛苦往往不可見、功能並非立刻崩解,它成為最容易被要求自行吸收耗損、最不被允許放手的照護領域。
過去精神醫療的機構化,確實是一種赤裸而殘暴的規訓形式。精神病院作為一種權力裝置,透過空間隔離、肉體控制與絕對的專業權威,將「不正常者」從社會中移除並加以重塑,這是一種典型的外部規訓:牆是可見的,權力是集中而單向的,暴力雖然殘酷,卻至少具有可指認的形狀。
二十世紀中葉以來的去機構化運動,原本被視為一場人權進步,其理想是讓精神疾患回歸社區、回歸生活,而非被永久收容於封閉空間之中,但現實發展顯示,機構的消失並不等於規訓的消失,而是規訓形式的轉化與擴散,從集中化的空間暴力,變成流動化、分散化、難以定位的治理技術。
在去機構化之後,精神醫療不再需要高牆與鐵門,藥物逐漸成為新的「無形機構」,它不限制人的行動自由,卻在生化層面調節人的感受、節奏與反應,使個體能夠繼續嵌入社會的運作要求之中,而這種治理方式常以風險管理之名運作,透過社區追蹤、功能評估與治療順從性,將規訓從空間隔離轉為日常生活中的持續監控。
更關鍵的轉變在於,當代精神醫療已不再只存在於醫療系統之內,而是滲入整個社會對「正常」與「健康」的期待之中,心理健康被標準化為一種可比較、可優化的狀態,穩定、積極、具生產力的情緒成為默認的理想範本,任何偏離這個光譜的狀態,無論是否構成臨床疾病,都容易被視為需要被修正的功能異常。
在這樣的情境下,規訓不再主要來自醫師、機構或法律,而是來自日常的社會互動與自我比較,數位平台與社群媒體放大了這種壓力,將心理狀態轉化為可展示、可評價的表現指標,使個體在看似自由的環境中,持續進行自我監控與自我校正。
最嚴酷的轉折在於,規訓最終內化為個人對自己的要求,正如韓炳哲所指出的,當代社會從「他人剝削」轉向了「自我剝削」,個體主動進行心理訓練、情緒管理與自我優化,往往不是為了減輕痛苦本身,而是為了重新符合社會對功能與效率的期待,精神醫療在此不再只是治療,而成為維持可用性的技術。
在這種自我規訓結構中,失敗不再被理解為制度問題,而被轉譯為個體不足。無法達到「健康狀態」被內化為羞愧與內疚。個人責怪自己的神經化學、心理素質或努力程度,卻難以將問題指向更大的社會條件與結構壓力。
如果說過去的精神醫療殘暴在於「不准你做什麼」,那麼當代精神醫療的殘暴,則在於「你必須能做到什麼」,規訓從外在的枷鎖轉化為內在的指南針,人們獲得了形式上的自由,卻同時失去了拒絕功能要求的空間,最終被困在一個沒有圍牆、卻無法逃離的自我監控之中。
六、 存在性的審查:精神照護中被工具化的情緒與人格
乍看之下,精神醫療與慢性生理疾病共享許多治理形式,例如自我管理、長期服藥、症狀監控與生活調整,糖尿病、高血壓與精神疾病患者,同樣被要求對自身狀態負起持續責任。然而,精神醫療之所以經常被經驗為更沉重、更具壓迫性的規訓,並不只是因為症狀的痛苦程度,而是源於其規訓所指向的層次,與生理疾病存在根本差異。
第一個關鍵差異在於,道德化是否與人格本身掛鉤。生理疾病的規訓,主要針對的是身體功能的失調,當血糖升高或血壓失控,這通常被理解為某個器官或生理機制出了問題,紀律不足多半被視為「很難做到」,而非道德瑕疵。相對而言,精神疾病的症狀卻極容易被轉譯為人格層面的問題,情緒低落、焦慮、憤怒或幻覺,不只是醫學狀態,而經常被不自覺地與意志力、性格成熟度甚至道德失敗連結在一起。規訓的要求因此不止於「接受治療」,而是隱含著「你應該成為一個情緒穩定、積極、能與人互動的自我」,這使得患者承受的壓力不只是「我生病了」,而是「我整個人都不對了」。
第二個差異來自生產力與社會效用的暴力。現代社會對精神健康的高度關注,並非價值中立,而是深深嵌入績效社會的運作邏輯之中。多數生理疾病患者,只要症狀受到控制,仍能維持可被接受的社會功能;相反地,精神疾病的核心症狀,往往直接衝撞「積極性」、「自我驅動」與「穩定表現」這些績效社會的核心要求。於是,治療的隱性目標不只是減輕痛苦,而是讓個體「恢復可用」。當動力不足、專注下降或社交退縮被視為問題時,「我對社會沒有用處」的內疚感便被內化為自我規訓的動力,迫使個體不斷修正情緒、思維與行為,以重新符合被期待的生產狀態。
第三個差異則體現在監控的廣度與深度上。生理疾病的監控多半止於具體可測的生理數值,例如血糖、體重或飲食紀錄,其規訓的終點是避免身體機能惡化;而精神醫療的監控範圍,卻延伸至思想、情感、慾望、人際互動與內在獨白,其隱含目標是重塑一個符合社會規範的自我。當個體開始反覆質疑「我現在的憤怒是合理反應,還是症狀發作?」時,這種自我病理化的監控就已經滲透到主體最深層的位置,感受本身不再被信任,而必須持續接受醫學語言、制度標準與社會期待的審查。
這三個層次疊加之後,精神醫療的規訓完成了一次關鍵的進化:從外在的他律,轉化為內在的自律。正如韓炳哲所指出的,當代社會的個體不再主要被他人壓迫,而是成為自己的監工。在精神健康的場域中,個體同時扮演著受苦者與冷靜的心理監測員,既承受症狀,又必須即時評估、修正並責備自己。這種內裂所造成的疲憊,正是多數生理疾病患者較少經歷的負擔。
因此,若要做出一個結構性的區分,可以說生理疾病的規訓是工具性的,目的在於「活下去」,而精神醫療的規訓則是存在性的,目的在於「像個人」。當「健康」被等同於情緒穩定、功能完整與社會可用時,痛苦本身就失去了其政治與倫理意義,只剩下需要被修正的症狀。
這也引出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當所有悲傷、憤怒與退縮都被病理化並納入規訓,我們是否仍然保有把痛苦視為對不公世界的合理回應的空間?又或者,在一個高度自我監控的社會中,拒絕本身,已經變成一種不被允許的狀態?
七、 在斷裂處止步:守住痛苦形狀的最後倫理
我們終究無法在此刻給出「精神照護邏輯」的修正草案。這並非觀察的失能,而是因為在一個將情緒穩定視為生產力、將痛苦視為功能異常的績效社會中,任何試圖「優化照護」的建議,都極容易被系統回收,轉化為更精緻、更難以察覺的規訓技術。
也許,承認這套邏輯在精神醫療現場的失靈,才是真正的起點。作為觀察者,我們能做的,不是急著替受苦的現場找出另一套更完美的管理流程,而是先指認出那些橫亙在個體面前、冷酷且巨大的結構斷裂。在真正的答案浮現之前,拒絕將痛苦簡化為待修補的故障,讓它維持原本的形狀與重量,或許是我們目前唯一能守住的、微小的倫理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