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大家準備歡喜過年的時刻,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年終獎金,到底有多少呢?我想應該還有一群人對過年後是另一種期待,還有隱隱的擔憂!因為年後:
我要離職!
年後離職潮,是台灣職場上每年一次的戲,農曆年前年後勞資雙方各懷心思,勞方即便動念離職有時,年終獎金魅力無限,只好忍到入袋為安再伺機而動!資方為了精簡人力節省成本,要汰換的人力當然不想多給一筆年終獎金,年前資遣來先一波…..。
離職潮+資遣潮=勞資爭議潮
『報告經理:我要離職!』這句話,其實不好說出口,所以現在很多人會用line或mail 或簡訊來跟老闆或主管說!但是怎樣做到和平分手?如何優雅轉身,留下好風評,其實很重要,一則有些企業招募會要求應募者同意做人事徵信(Reference Check),你總不會希望因為過往工作評價影響未來謀職機會吧?再則,世界很小,誰知道哪天轉一轉搞不好又回到原公司!『不會,我好馬不知回頭草!』有時候是老天爺在跟我們開玩笑,我身邊就有幾位朋友轉職到新公司,結果過幾年新公司被原公司合併!!你又回到同主管麾下,如果之前風評不佳,要碼準備開始找新工作,要碼就是做好心理準備低調過日子了….
不要在過年期間傳mail簡訊提離職!
誰喜歡在過年長假收到工作上交代?何況是收到部屬的離職通知!尤其是在收到年終獎金後沒多久就提,雖然大家心知肚明,但是情感上很差!
不要把過年假期算進離職預告日數!
你會說:法律上不是可以算進去?沒錯,勞基法規定的離職通知日數,包含非上班日數,所以法律上你算進去沒錯,但是情跟理上,就不好說了!尤其是任職一年內的只要10天,以今年放9天年假,如果你年前最後上班日領到錢後就提離職,那不就年後上班第一天就是最後上班日,不管是不是有東西需要交接?上班第一天忙死了,你拍拍屁股走人,老闆主管跟同事們誰會有好情緒?
要做好離職交接
如果你新工作已經在等你或是你有無法改變的行程,不得不把年假放進去預告日數,那你還是要預留幾天把原職務做好交接,除非公司同意你不需按照法定離職預告期離職,離職交接與離職生效日確認,最好能取得公司或主管簽准的離職相關書面確認文件,避免留下日後爭議空間!
告知同事不得不年後離職的原因
職場情誼與人脈累積,是工作上除了薪水以外,我們可以得到的另外一份報酬!有時候這份報酬在日後會給我們意想不到的收穫!取得老闆主管同事的體諒與認同,是優雅轉身最重要的一件事!
轉職,是維持現有人脈,創造新的連結!
如果被迫無法優雅轉身,那我們如何瀟灑脫身!?請參考這篇當老闆不讓你離職時,如何瀟灑轉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