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嘉圖的油畫
學習深入的貿易理論之前,一般學子多半會有國際之間「貿易利得(Gains from Trade)」應該相當巨大,而貿易的代價反而是比較難以衡量的感覺,然而當我們真的深入了理論,究竟何為Gains from Trade,反而不易定義,測量也頗有挑戰性,反倒是像「中國衝擊」等貿易帶來的代價,不旦有良好的定義,也比較好測量。而貿易經濟學家的一大任務,便是要把貿易的效益與代價講得清楚。
筆者今天想談關於「貿易」而來的「七種利得」,而這七種利得對於「理想貿易」的形式可能有不太一樣的的假設。後來中研院許文泰教授又幫我補充了三種,七加三,於是本文總共有了十種利得。
利得一:貿易是一種交換稟賦:瑞典學派的李嘉圖觀點
這種看法即是對於李嘉圖故事的一種詮釋,但跟李嘉圖本人的「比較成本優勢」的看法有點不同。一個國家土地多,適合種米,另一個國家人口多,適合勞動密集,於是交換擴充了某種加總的生產總可能線。這理論以早年瑞典學派的Heckscher–Ohlin模型為代表。
然而這樣的模型沒有解釋為何歐洲國家彼此之間貿易得反而更為頻繁,也對許多貿易現像沒辦法有解釋力,但光是從這一觀點,在經濟模型大師Paul Samuelson的經手下,就可以得出了兩個連結「貿易物品價格」跟「要素價格」的重要定理,即Stolper–Samuelson定理跟「要素均等定理」。
利得二:比較成本優勢-接近原典的晚近李嘉圖觀點
比較原典的李嘉圖觀點,就算當年英國每一項商品的生產力都比他國為高,也還是應該要貿易,因為別人總是可以撿英國沒那麼有優勢的東西來做,說到底,這觀點只是「機會成本」的應用。
這東西在經原課本舉例容易,但真的要寫成模型卻相當困難,被Paul Samuelson認為極為Non-Trivial。
由此而生的模型有兩種,第一種是Dornbusch, Fischer, Samuelson (1977),這個模型就會導出兩國貿易有名的A(z)曲線。然而,這個模型一旦推廣到三國以上就會亂了套。
也因為模型太過困難,從1960年代以來,許多實證研究就用上了所謂的「重力模型(Gravity Equation)」,來研究各國貿易互市的資料。
而到了Eaton and Kortum這一組貿易經濟學家,他們利用了Frechet Distribution的良好性質,設想每一個國家每一期的生產力都是有某種隨機性,都是抽了一個「生產衝擊」,在加上每一個國家之間的要素成本與貿易成本相對不同,在他們精細的模型表達下,他們的模型可以同時表示上百個國家(甚至上萬個地方)的「絕對優勢」(生產力)跟「比較優勢」(生產成本與貿易成本相對不同),而在均衡下,李嘉圖的觀念可以轉換成某種「重力模型(Gravity Equation)」可以估計的形式。
不過這套模型雖然複雜,但直觀卻是相當原典的:國家之間有絕對優勢(生產力)的不同、有生產成本(相對優勢)的不同,以及考慮到了貿易成本與關稅,這些因素在均衡上可以解釋相當程度的國際貿易。
利得三:需求多樣性與1980年代的新貿易理論
李嘉圖的理論某方案暗示著貿易發生在「相差很多」的國家,而且貿易會發生在不同產業,然而現實世界的貿易,卻往往是相反,以歐洲國家或西方國家為例,卻許多時候是類似的國家頻繁互相貿易,而且往往是在同一種產業內交換略有不同的產品。
為了解釋這種難題,回溯至 1980 年代,「新貿易理論」(New Trade Theory)問世,其研究重點在於具備規模經濟效益(Increasing returns to scale)的差異化商品,所產生的產業內貿易(Intra-industry trade)。
這項理論圍繞著一個微妙的拉鋸:消費者喜愛多樣性,並願意為心儀的產品支付溢價;然而,隨著市場因產品走向小眾化而變得破碎,生產者往往難以達到足以回收產品開發成本的產量。這時,國際貿易則開創了一個更廣大的市場,這意味著每家企業都能以更大的規模經營,進而讓更多企業得以生存,以此達到更低的價格、更多的選擇。
保羅·克魯曼(Paul Krugman)於 2008 年獲得諾貝爾獎,很大程度上歸功於其研究體現了規模經濟與產品差異化如何引發產業內貿易(正如前述中型房車的例子)。關於貿易所帶來的「人的需求本喜多樣」(Love-of-variety)所帶離的收益,可參閱 Krugman (1979, 1980)、Helpman and Krugman (1985) 以及 Helpman (2011, chap. 4) 的評論。
事實上,前文所提到的Eaton and Kortum的模型,也包含了此處的「人性喜多樣」的設定。
不過,為了能操作這一理論,相當大的程度利用了CES效用函數的多項特殊性質。而CES是一個相當特殊的需求設定,有興趣者可見Not So Demanding: Demand Structure and Firm Behavior一文。
而在理解歐盟整合上,回到 1957 年,當時西歐主要國家針對製成品建立了一個自由貿易區:歐洲經濟共同體(EEC)。當時許多政治人物提出了一種「老派的李嘉圖式預測」,認為競爭力強大的德國製造商將會橫掃並消滅其在歐洲的競爭對手。然而,事實證明這些預測完全失準:
貿易成長速度上,1960 年代,歐洲經濟共同體內部的貿易成長速度是全球貿易的兩倍,許多是發生在產業內貿易(Intra-industry trade): 從 1960 年到 1990 年,產業內貿易佔共同體總貿易額的比率成長超過一倍。 根據 Harrison、Rutherford 與 Wooton(1989)的研究,早期歐洲共同體協議為大型經濟體帶來約 1% 的 GDP 增益,而對於比利時等中型經濟體,增益更高達約 3% 的 GDP。(這些數據所反映的效益,不僅止於單純的「偏好多元性」收益。)
某方面來說,雖然克魯曼許多專欄文章都亂講一通,但不是他當年的模型創新,我們並不容易理解歐盟經貿整合的貿易利得。
利得四:貿易如果擴大市場並加劇競爭,會有「勝者多拿」以減少資源錯置的效果
在前述的利得一到利得四當中,都不需要探討一國之內廠商的生產力其實有所不同。而在西元兩千年後的「新新貿易理論」大旗下,許多貿易理論的學者對於參與貿易的產業生產力跟企業異質性,有極為嚴謹的探討。
而當考慮到一個產業內的廠商有生產力的差異,而無論是出口還是研發都需要先付出一個事前承擔的固定成本(上頭成本)之後,全球化的貿易其實會產生劇烈的「贏者多拿」甚至在極端情況下「贏者全拿」的情況。
如果剛好這個產業的遊戲規則,又是「價低者勝」,有本事要「價低」,可能是出於這些廠商的生產力很高,於是貿易會使得生產力高的廠商拿到較多的市場份額,於是提升了整個產業的競爭力。
這個邏輯便是Melitz (2003)跟Bernard, Eaton, Jensen, Kortum (BEJK, 2003) 提出的邏輯,也在戰後的貿易資料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驗證。
在跟Marc Melitz研討Melitz (2003)時,他說他在唸博班時當RA幫忙清理智利廠商的資料,而剛好當時智利在「Chicago Boys」的主導下進行了大規模的貿易自由化,而他看到了資料有劇烈的變化,卻沒有模型能夠解釋,而當時又有Ariel Pakes一個學生訪問他唸博的學校,他接觸到了當時新穎的Ericson and Pakes模型,他在唸大學部時又熟讀馬歇爾的《經濟學原理》裡的需求第二定理的觀念,很快就發現,如果把跟傳統的Dixit-Stiglitz以及Hopenhayn (1992)結合在一起的話,又辦法推導出需求第二定理之於廠商的許多良好性質,才寫成了Melitz (2003)。
而研討下來,筆者發現這裡的觀點跟後來由我國謝常泰院士提出的錯置觀點相當有關:這裡的「利得四」要能成立,其實就著某種「貿易後,讓正確的廠商拿到更多的資源,資源錯置於是減少」的觀點,然而每個產業都有自己的許多遊戲規則,特別是產業有自己的邏輯,在背後政治經濟學的約束下面,是否開放貿易就會讓「使得生產力高的廠商拿到較多的市場份額」,在各種管制跟政治角力下就不一定,而這邊會連回到Grossman and Helpman的研究上(如他們的名著Interest Groups and Trade Policy)。
而Marc Melitz跟 Daniel Trefler合寫的文章 "Gains from Trade when Firms Matter"則整理了多種貿易可能減少這種資源錯置的管道,如產業與產業之間、一個產業內部的廠商之間、廠商內部的不同工廠之間、一個工廠內部的不同產品之間。但加加減減,邏輯跟上述的「贏家多拿,贏家較強,於是整體減少錯置」的觀點沒有太大差異。
(註:在原本的Melitz模型裡,該模型是效率模型,所以本身是沒有討論到錯置的。)
利得五:擴大市場於是刺激創新
二戰後,經濟學家Jacob Schmookler在"The Level of Inventive Activity"一文中便已發現,一間公司面對的市場規模越大,進行創新跟申請專利的強度則越強。這後面的邏輯類似亞當斯密對專業分工的看法:「專業分工的程度由市場規模所侷限」,該觀點後又被芝加哥的George Stigler所發揚。
尋著類似的思路, Daniel Trefler一系列的實證研究便證明了相關的觀察。Lileeva and Treflfler (2010)的文章"Improved Access to Foreign Markets Raises Plant-level Productivity…For Some Plants" 利用了加拿大的廠商跟關稅資料,利用了工具變數法,發現了部份廠商在擴大出口後的確增加了專利申請跟研發強度。
而類似的觀點,亦見於Atkeson跟Burstein一系列的研究,像是"Innovation, Firm Dynamic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一文,便延伸了Griliches's (1979)的R&D模型到了前述的Melitz (2003)之中,便可以從理論上得出了接近Lileeva and Treflfler (2010)的實證結果。
利得六:供應鏈的多元性
除了前項多種利得之外,現代的科技生產越來越複雜,需要的中間材越來越多,以化學產品為例,需要極大量的中間材才能生產一點點的化學產品,中間投入可能會佔了成本的絕大多數,電子產品的供應鏈雖然用上較多勞力,但亦有類似的性質。
而上述的「利得三:需求多樣性」預設的是終端消費者,但同樣的邏輯也可以套用到公司,因為公司也是中間材的需求者,多樣化的中間財的選擇,也能夠提升廠商的生產力,這樣的觀點也在被Mary Amiti跟Jozef Konings於2007年利用了印尼的貿易資料所證實,當中間材的關稅下降時,便有辦法讓供應鏈變得更為彈性,從而下降成本,便提升廠商的生產力。
此處對於供應鏈的看法,比較向是上述利得三的變體,尚未涉及了下述利得七的動態觀念。
利得七:越是複雜的生產與供應鏈,可以讓貿易利得無上限
而筆者跟師長的研討下,我們一致認為這是最被低估的貿易利得,研究也遠為較少。
早期的模型便已經在不同的框架下討論了供應鏈與中間材貿易帶來的利得,包含了Krugman and Venables (1995), Alvarez and Lucas (2007)、Di Giovanni and Levchenko (2013),還有延伸Eaton and Kortum的李嘉圖模型的Caliendo and Parro (2015), and Balistreri et al. (2011)。
不過在麻省理工任教的Arnaud Costinot與在柏克萊任教的Andrés Rodríguez-Clare,在兩人合寫的文章"Trade Theory with Numbers: Quantifying the Consequences of Globalization"有更為系統性地談這一論點。

Trade Theory with Numbers: 表4-1
兩位作者有系統的利用「同樣資料」,但考慮不同模型來估算貿易利得,幾乎涵蓋了上述的所得的不同貿易利得來源。
而他們發現,要提升貿易利得的估算,最實際的方法,就是要把「中間材」跟「多種生產要素」都考慮進去。一樣是假設完全競爭市場,單純從「單一要素」的模型,擴充到「多生產要素加上中間材」,美國的貿易利得估算,便從1.8%,提升到了8.6%,而臺灣的貿易利得估算,則從6.1%,上升到20%以上的水準的,而之於不少的小型開放經濟體,如Slovenia,貿易利得甚至可以高達50%。
這背後的機制,在貿易理論課上的研討裡,Marc是覺得最不顯然但可能最重要的。Marc Melitz跟Steven Redding合寫了一篇更為簡化的模型,在一篇叫「消失的貿易利得?」的短文裡("Missing Gains from Trade?"),兩人發展了一套簡單的「生產步驟模型」,並可以快速地證明:生產越是複雜,貿易利得就越大,而且幾乎是可以無上限的累積上去,可謂「無量空處」的境界。
這邊Marc Melitz用上了過去龐巴維克的一個觀點:迂迴生產。而跟Marc Melitz跟Pol Antras兩位研討的感受,筆者認為,迂迴生產似乎正是「無上限貿易利得」的可能性來源。以今日的高科技製造業來說,中間商跟生產步驟,像台積電本身有上千家的供應鏈廠商,而其上游的設備商AMSL可能又有數千家的合作廠商。
某方面,這也是為何哈佛的貿易學派近年有「奧地利轉向」的趨勢,不單純是回到奧地利學派的立論上,而是回頭去看龐巴維克還有海耶克他們當年怎麼談迂迴生產。
相當有意思的是,龐巴維克當年之所以發展迂迴生產的理論,便是要反對馬克思跟李嘉圖的勞力價值說,因為一旦考慮生產步驟跟中間投入,馬克思歸之於勞動價值的東西,有許多價值其實是轉由中間投入所取代。有意思的是,當年用來尋找「非勞力價值」的理論,今日被用來尋找「貿易利得」的可能性。
於是乎,在哈佛的貿易理論課的研討裡,Marc認為這「無上限」貿易利得的可能性,是未來從事貿易理論學子應當多多著墨,也更為符合現代高科技產業風景的模型。
利得八:動態的貿易利得
除了上述七種的貿易利得外,在原文第一版刊出後,中研院的許文泰教授又建議補充了另外三種的貿易利得,筆者一併整理於此。
前述貿易利得的模型,多為靜態。若我們從動態模型的角度來理解,得以探討很多貿易壁壘的變化,如何會有「長期」的影響。例如影響資本積累、人力資本積累、創新(這個原文有提到)、社會學習(social learning,基本上是人們互相學習的外部性或新進者向既有廠商學習)等等。
也因此,動態模型多數都可以放大貿易利得數倍。文獻可見Buera and Oberfield (2022, Econometrica),以及許文泰老師日前與中研院院士王平教授等人的合作作品"Innovation, Growth, and Dynamic Gains from Trade"。
利得九:貿易會減少壟斷力,促進競爭
除此之外,貿易可能帶來競爭,競爭則可能透過均一化廠商壟斷力而帶來利得(gains from depressing markup variations),也就是所謂的競爭效果(pro-competitive effects) 。著名的研究有Edmond, Midrigan, Xu (2015, AER)。
而從中國1995-2004年的廠商資料來看,中國加入WTO,大幅增加了中國廠商之間的競爭,相對於Arkolakis, Costinot, and Rodriguez-Clare(2012, AER)所總結的靜態模型而言,這個競爭效果通常可以多增加20~40%的貿易利得,有關的分析可見發表在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上的"Competition, markups, and gains from trade: A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China between 1995 and 2004"。
利得十:供應鏈中不可或缺的關鍵商
許文泰教授還提到了第十種談的貿易利得的角度。假設經濟體中的不同商品彼此之間有很強的互補性,所以缺一不可(可以用Cobb-Douglas function輕易補捉),但是不同商品的貿易彈性不一。如果有某些商品的貿易彈性極小,也就是如果自己沒有生產的話,如果也沒得進口的話,那就會很慘,於是貿易利得就會很大。
這種商品的著名代表就是石油或半導體。對香港而言,從深圳來的水源也是其一。時任芝加哥大學的Ossa (2015)是一篇相當有意思的文章"Why Trade Matters After All"便提出這種直觀但是很有說服力的說法,並發在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上。
Ossa的邏輯如下:整體的貿易利得,是由無數個產業的貿易利得取平均而來。於是在思考貿易利得的大小時,應該回到每一個產業去。
而在思考單一個產業的貿易利得大小時,可以想成由「進口多少」,並由「這物品有多不可替代」來加權。於是,如果有一個產業,該國家自己不能生產,那「不可替代性」的權重可以接近無限大,因此,該個產業的貿易利得就會放到極大,所以國家等級的貿易利得數字,在平均後,依然可以非常大。
換言之,如果該關鍵商品超關鍵,那麼貿易利得可以在這個靜態模型裡放大數十倍都有可能,一如疫情期間半導體全球大缺貨導致後續的風波。
十賢之外的新理論
除了上述的十種理論外,近年亦有從「非正式產業」跟「正式產業」的角度來合理化「發展中國家應當參加貿易」的理論,因為參加貿易,有利推動資源從非正式的產業移轉到正式產業,或可增加稅收等等。
不過筆者跟Marc等人研討的感覺是,要將全球化利得一下就套到許多發展中國家,顯然是件要很小心的事。比方說,EK的學生Ana Cecília Fieler,便發現將EK的李嘉圖模型用來解釋OECD之間的貿易相當精準,卻難以解釋南北貿易,這邊她的立論是出於發展中國家的需求不同(見"Nonhomotheticity and Bilateral Trade: Evidence and a Quantitative Explanation")。
而Marc在課上則提到,南北貿易下,雖然南方國家可能會改進生產,但在給定制度侷限之下,是否一定會是「強者是贏家」,這顯然未必,這邊就回到了政治經濟學的故事裡。而另一方面,若開放貿易,就可能要跟西方的超級廠商打交道,而「粒度論」的角度下(見筆者先前介紹的「粒度革命」),這些廠商的壟斷力(Markup)可以非常大,可能會大幅抵銷了南方國家的貿易利得。
而除了這些因素之外,國家安全跟地緣政治,也是考慮貿易不得不思考的面向,也是近來研究的主要展望之處。
筆者近來對貿易理論的體悟甚多,希望對你也有些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