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1|閱讀時間 ‧ 約 8 分鐘

西德廣播公司近日爆發性騷擾指控

文/V太
今年四月初,德國《星辰》雜誌(Stern)和獨立媒體網站Correctiv共同發表了一份報導,指出位於德國科隆的西德廣播公司(Westdeutscher Rundfunk,簡稱WDR,是隸屬於德國公共廣播聯盟的九個公共廣播公司之一 )的資深特派員涉嫌性騷擾女性實習生與員工,廣播公司高層在知情並進行調查後,卻沒有作出相應的處分。
根據報導,性騷擾事件發生在六年前,當時22歲的女性當事人在WDR的一個外國辦公室實習,而對她進行性騷擾的人便是該辦公室的管理人、WDR的資深特派員,也是她的直屬主管。某次兩人一同出差時,男主管先是以「小兔子」稱呼她,隨後又向她描述一部色情片的場景;當晚兩人留宿旅館時,對方邀請她到自己的房間裡(儘管覺得這樣的邀約不太令人舒服,但當時她認為男主管並沒有惡意,因此還是答應了)、請她喝香檳、加了她的臉書好友,最後開始用筆電播放那部色情片。
她立刻離開了旅館房間,但卻沒有向任何人提起此事,直到去(2016)年年底一位女性朋友聊起類似的遭遇,她勸對方「不要容忍」時也回想起自己的遭遇,而至今依舊可以在螢幕上看到該特派員的現實讓她決定向WDR通報此事。她並不是唯一一個指控該名特派員的女性。另一名當事人是WDR的正式員工,她聲稱該特派員在郵件往來中提出性暗示與邀約,例如聲稱自己是「阿法爾動物」(Alpha Animal,意指強勢的動物 ),並且「凡是自己想要的,向來都可以得手」。
沒有「結果」的申訴
在兩位女性相繼提出申訴後,WDR的總編米克齊(Sonia Mikich)於內部展開了調查。調查記錄指出,遭指控的特派員先是聲稱這是一場「陰謀」,「小兔子」是他的家鄉常用的綽號,而色情片則是為了工作所需。但他隨後便承認確實有性騷擾的行為。在調查結束後,米克齊向提出申訴的當事人表達謝意,因為她們讓WDR有機會面對、處理這樣嚴肅的議題。然而,讓當事人失望的是,在這之後,該特派員並沒有受到任何處分:該調查被紀錄在他的工作檔案中,但他並沒有收到任何書面警告,也繼續維持在WDR的工作。
該篇報導登出以後,米克齊接受德國《明鏡》週刊(Speigel)訪問,為當時的調查結果和處分辯護。在不能分享事件細節的情況下,米克齊指出,《星辰》雜誌的報導太過於簡化,「實際情況要更複雜得多......這類的事件通常都有兩面說法,而且沒有證人。」針對當時的處分,她則表示,WDR針對事件進行了應有的調查,並且根據調查所獲得的資訊和結果作出相應適當的處置,「我們非常嚴格地對待這個申訴,而且所謂的紀錄也並非輕微的處分,而是有著更多樣的意義。」同時她也強調,WDR對於性別平等相當重視,更不容忍職場中的性騷擾和權力濫用。
然而,在這場訪問之前,WDR的人力資源部門的主管賽慈(Christiane Seitz )卻發表聲明,退出WDR內部專門調查並處置性騷擾相關申訴的處遇委員會。在她的聲明中,賽慈表示,在相關事件裡,委員會可以發揮的功能極小,而WDR高層必須為性騷擾案件的相關人無法獲得適當的結果負責。她寫到:「在階層劃分嚴重的WDR內部,針對對弱勢者的權力濫用和傷害,人資部門一直試著提供一個全面性、結構性的控制和處置。然而這些嘗試卻經常淪為笑柄或是浮濫的宣示。」隨著她辭去委員會的職務,賽慈也呼籲WDR需要對組織文化進行徹底的改革。
另一方面,在報導刊出數天後,WDR解僱了遭到控訴的特派員。
西德廣播公司裡的#metoo
儘管WDR再三強調內部對於性騷擾和性別平權的重視,公司主席布羅(Tom Buhrow)甚至發送給全體員工一封電子郵件,說明公司內部設有專門的委員會處理相關申訴,鼓勵員工們若有需要可以隨時求助,但事件並沒有就此平息。
在初始報導刊登的兩週間,又相繼有兩名WDR的男性員工遭到指控,其中一人是知名記者,而另一人甚至是WDR的高層。針對前者,一名女性指出,該記者多次對她提出晚餐或是飲酒的邀約,並且經常盯著她的胸部看,在她拒絕邀約之後,她開始被排除於工作團隊之外,而在她的合約到期後,也未獲得續約。此外,該記者也被指控對同組的女性員工和實習生性騷擾、霸凌並且濫用權力,當另一位男同事得知此事並通報後,人力資源部門展開了調查,證實該記者確實有「越過界線」的行為,並且對公司高層提出了處置建議。然而,該記者卻沒有受到任何處分;更令人吃驚的是,該名介入的男同事反而收到了公司的警告。
在另一起案件中,這位WDR的高層人員則被指控在工作場合使用不恰當的言語,包括評論女同事的服裝,或是說出「你這週末和你男朋友過得很愉快吧!不然你今天為什麼都沒有辦法動呢?」這類的評論。
根據報導,不論是WDR的人資部門或是管理階層都知悉這些申訴,然而申訴女性們卻發現,儘管公司依照流程完成了各種談話和調查,但騷擾他們的人卻鮮少受到處分,至少他們都還持續在他們原有的工作崗位上。針對這樣的質疑,WDR高層一方面表示,公司當時皆已根據調查得來的資訊作出了合理的判斷和處置,另一方面則再次強調WDR絕不容忍工作場合中的性騷擾、性別不平等和權力濫用情事。
卡在公司和申訴者之間的處遇機制
然而,這樣的允諾究竟應該如何被實踐呢?WDR最近宣布,他們委託外部的律師事務所,成立了一個新的維權小組,由兩位女律師主持,將負責公司內部的性騷擾申訴處理。但質疑的聲浪則指出,這間受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同時也是負責WDR其他法律事務和訴訟的人,也就是說,WDR是該事務所的固定客戶。在該事務所同時要代理雇主(WDR)和員工(提出性騷擾申訴的人)的情況下,是否會遇到利益衝突?又該如何處理?而員工們又是否能夠真的信任這個維權小組呢?
同樣面臨利益衝突的可能還有WDR的人資部門。如同該部門主管賽慈所揭露的,在類似事件裡,人資部門往往沒有實權,只能聽命於公司高層作一些表面功夫。這樣的問題並不僅發生在德國。去年年底,美國紐約時報的一則報導也指出,面對性騷擾申訴,公司內部的人資部門往往無法提供有效的協助,因為人資部門受雇於公司,其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公司謀求福祉,因此當員工們出面指控公司內部其他人(而且很可能是職位更高的人)時,人資部門往往被卡在一個不上不下的位置,必須考量公司內部的權力位階和利益,甚至可能為了公司的利益而犧牲申訴的員工。
性別不友善的職場
WDR的事件中揭露的另一個問題是非典型勞動市場如何對性別議題造成影響。隨著勞動條件鬆綁,德國雇主也越來越少提供終身職,而是大量地使用定期契約和派遣員工。當受雇於定期或是派遣合約下的女性在職場遇到不平等待遇或是騷擾事件時,她們便很有可能因為擔心影響工作(例如不再續約)而選擇噤聲,甚至必須順從騷擾者(例如接受邀約)。非典型勞動市場和職場內的性別權力結構不平等,促成了女性在職場的艱難處境。
也有人提出質疑,難道一定要解雇騷擾者才算是「處置」嗎?對此,論者指出,當然並不是每一個性騷擾申訴都必須要以「行為人丟工作」收尾,必須依照個別案件的情況作出判斷(例如行為人是否是慣犯)。但是,解雇確實是一個可能的選項,而解雇的意義並不僅在於懲罰行為人,而是創造一個更友善的職場環境,讓職場中的女性們不需要因為擔心性騷擾和權力濫用,而放棄某些職業選擇或是做出某些妥協,進而能夠自由地在職場上發揮所長,並達到自我實現。
參考資料:南德日報、明鏡週刊、星辰雜誌與Corrective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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